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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油库分类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油库为收发和储存原油、汽油、煤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或设施。油库主要由储油区、油品装卸区、辅助生产区、行政管理区四部分组成。储油区由油罐、防火堤、油泵站、变配电间等组成;油品装卸区由装卸栈桥、站台、油泵房、桶装油品库房、零位罐、变配电间等组成;辅助生产区由修洗桶间、消防泵房、消防车库、锅炉房、化验室、油罐车库、机修间、变配电间等组成;行政管理区由办公室、传达室、宿舍等组成。油品收发工艺:火车或汽车罐车通过卸油泵卸至储油罐,储油罐内油品再通过发油泵,经计量后装入火车或汽车罐车外运。企业的主要设备设施为储油罐、栈桥、装卸油栗台、管道等。其中储油罐区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油库的火灾爆炸危险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储存油品泄漏后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由于油库油品储量大,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严重;同时还存在如电气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危险。油库涉及的主要安全设施包括: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紧急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油库在安全方面应主要遵循的标准规范有:《石油库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等。油库分类安全检查参照《油库分类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实施。油库分类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序号检查内容及项目检查方法检查标准与要求一、平面布置1安全距离现场检查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安全距离标准见本手册附录C。2库内道路现场检查石油库油罐区应设环形消防通道。油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道路之间的距离不大于80m。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通道。铁路装卸区应设消防道路。一级石油库的油罐区和装卸区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其他级别石油库的不小于4m。汽车油罐车装卸设施和油桶灌装设施,必须设置能保证消防车辆顺利接近火灾场地的消防道路。二、油罐区1储罐选择现场检查石油库的油罐应采用钢制油罐。储存甲类和乙A类油品的地上立式油罐,应选用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浮顶油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容量小于或等于l〇〇m3的地上油罐,可选用卧式油罐。2储罐附件现场查看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储存甲、乙类油品的卧式油罐、储存丙A类油品的地上卧式油罐,上述油罐通气管上必须装设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丨丨___丨一—阻火器。储存甲、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应装设呼吸阀。3防火堤现场查看忙罐区的罐间距、防护堤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立式油罐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lm,不宜高于2.2m,卧式油罐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0.5m。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在雨水沟穿越防火堤处,应采取排水阻油措施。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处于不同的方位上。4覆土油罐现场查看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量;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现场查看覆土油罐利用罐室墙作围护结构时,罐室墙应采用砖石或混凝土块浆砌,罐室墙应严密不渗漏。罐室应有排水阻油措施。覆土油罐的水平通道应设密闭门。5报警装置现场查看地上立式储罐设液位计或高、低液位报警器。频繁操作及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油罐设自动连锁切断进油装置。大型(5000m3以上)可燃液体储罐、400m3以上危险介质压力储罐应设高液位监测报警联锁控制系统。三、油泵站1油气排放管现场查看油泵站的油气排放管管口应设在泵房(棚)外。管口应高出周围地坪4m及以上。设在泵房(棚)顶面上方的油气排放管,其管口应高出栗房(棚)顶面1.5m及以上。管口与配电间门、窗的水平路径不应小于5m。管口应装设阻火器。四、油品装卸设施1铁路油品装卸设施现场查看铁路油品装卸线应为尽头式;铁路油品装卸线应为平直线,股道直线段的始端至装卸栈桥第一鹤管的距离,不应小于进库油罐车长度的1/2;装卸线上油罐车列的始端车位车钩中心线至前方铁路道岔警冲标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1m;终端车位车钩中心线至装卸线车挡的安全距离应为20m。从下部接卸铁路油罐车的卸油系统,应采用密闭管道系统。从上部向铁路油罐车灌装甲、乙、丙A类油品时,应采用插到油罐车底部的鹤管。鹤管内的油品流速,不应大于4.5m/s。现场查看油品装卸栈桥应在装卸线的一侧设置。2汽车油罐车装卸设施现场查看当采用上装鹤管向汽车油罐车灌装甲、乙、丙A类油品时,应采用能插到油罐车底部的装油鹤管。''輸五、油桶灌装设施1防火墙现场检查甲、乙类油品的油栗与灌油栓之间应设防火墙,灌桶间与重桶库房之间应设无门、窗、孔洞的防火墙。2桶装油品库房现场检查当甲、乙类油品重桶与丙类油品重桶储存在同一栋库房内时,两者之间应设防火墙。甲、乙类油品的重桶库房,不得建地下或半地下式。油品重桶库房应设外开门,丙类油品重桶库房,可在墙外侧设推拉门。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l〇〇m2的重桶堆放间,门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3重桶堆码现场检查重桶应立式堆码。机械堆码时,甲类油品不得超过2层,乙类和丙A类油品不得超过3层,丙B类油品不得超过4层。人工堆码时,各类油品均不得超过2层。六、消防设施1灭火设施现场检查地上式固定顶油罐、内浮顶油罐应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覆土油罐可设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2消防冷却水系统现场检查油罐应设消防冷却水系统。单罐容量不小于5000m3或罐壁高度不小于17m的油罐,应设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单罐容量小于5000m3或罐壁高度小于17m的油罐,可设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或固定式水枪与移动式水枪相结合的消防冷却水系统。一、二、三、四级石油库应设独立消防给水系统。五级石油库的消防给水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3消防给水现场检查消防冷却水系统应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20m,且距着火罐罐壁15m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内。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所设置的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寒冷地区消防水管道上设置的消火栓应有防冻、放空措施。4灭火器材配置现场检查油罐组按防火堤内面积每400m2应设1具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当计算数量超过6具时,可设6具。5消防值班现场检查石油库内应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内应设专用受警录音电话。6火灾报警现场检查储油区、装卸区和辅助生产区的值班室内,应设火灾报警电话。7消防泵现场检查一、二、三级石油库的消防泵应设2个动力源;消防冷却水栗、泡沫混合液栗应采用正压启动或自吸启动,应各设1台备用栗。七、电气装置现场检查10kV以上的露天变配电装置应独立设置。1供配电现场检查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装置的变配电间与易燃油品泵房(棚)相毗邻时,隔墙应为非燃烧材料建造的实体墙。与配电间无关的管道,不得穿过隔墙。所有穿墙的孔洞,应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变配电间^的门窗应向外开。其门窗应设在栗房的爆炸危险区域以外,如窗设在爆炸危险区以内,应设密闭固定窗。配电间的地坪应高于油泵房室外地坪0.6m。电缆不得与输油管道、热力管道同沟敷设。2防雷查看资料应按照规定对油库进行防雷装置检测,有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线),但必须做防雷接地。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的钢油罐,应采取防静电措施。铁路油品装卸栈桥的首末端及中间处,应与钢轨、输油(油气)管道、鹤管等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3防静电现场检查甲、乙、丙A类油品的汽车油罐车或油桶的灌装设施,应设置与油罐车或油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下列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作业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泵房的门外;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八、其他安全要求%1机械排风现场检查易燃油品的泵房和灌油间,除采用自然通风外,尚应设置机械排风进行定期排风。对于易燃油品地上泵房,当其外墙下部设有百叶窗、花隔墙等常开孔口时,可不设置机械排风设施。2排风设施防爆现场检查在爆炸危险区域内,风机、电机等所有活动部件应选择防爆型,其构造应能防止产生电火花。机械通风系统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风机应采用直接传动或联轴器传动。风管、风机及其安装方式均应采取导静电措施。九、罐区及罐体的安全监控设置1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查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储罐场所,在防火堤内每隔20m〜30m设置一台可燃气体报警仪,且监测报警器与储罐的排水口、连接处、阀门等易释放物料处的距离不宜大于15m。小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设置一台监测报警器,且装卸车口与监测报警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大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可设一台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汽车装卸站,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与装卸车鹤位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l〇m。当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小于空气的比重时,可燃气体监测探头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泄漏源〇.5m以上;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大于空气的比重时,安装位置应在泄漏源下方,但距离地面不得小于0.3m。、2火灾报警装置现场检查罐区、装卸区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控制室、操作室应设置声光报警控制装置;罐区、装卸区可设置火焰、温度或感光火灾监测器,与火灾自动监控系统联网。3音视频监控系统现场检查罐区应设置音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监视突发的危险因素或初期的火灾报警等情况。十、重大危险源1重太危酿源现场(中控室)检查询问人员若构成重大危险源,应符合以下监管要求:1•重大危险源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2.—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4.重大危险源现场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汽车加油加气站分类安全汽车加油加气站为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加油站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加气站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CNG或LNG等车用燃气;加油加气合建站具有储油(气)设施,既能为机动车加注车用燃油又能加注车用燃气。汽车加油加气站的主要设备设施为储油罐、储气井(瓶)、加油(气)机、卸油气设施等。加油加气站的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危险,车用燃油、车用燃气具有燃爆性,泄漏后可能导致火灾爆炸。加油加气站涉及的主要安全设施包括.•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等。汽车加油加气站在安全方面应遵循的标准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的设计与施工规范》、《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等。汽车加油加气站分类安全检查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分类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实施。汽车加油加气站分类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序号检查内容及项目检查方法检查标准与要求一、平面布置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要求。安全间距标准见本手册附录D。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要求。安全间距标准见本手册附录E。1安全间距现场检查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要求。安全间距标准见本手册附录F。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天然气(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要求。安全间距标准见本手册附录G。2
本文标题:油库分类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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