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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1风险警示: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不承诺本信托财产不受损失亦不保证信托财产的最低收益。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重要提示: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T111236241100001)编写。信托计划说明书阐述了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其他信托文件。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信托合同编写。信托合同是约定信托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欲了解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详情,应查阅信托合同。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托计划说明书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2信托计划基本情况信托计划名称: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投资范围:以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委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信托”)设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信托期限:本信托的期限为30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出现信托文件规定的情形时,本信托可以提前终止;本信托期满后,因任何原因导致信托财产未能全部变现的,本信托自动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委托人资格:符合信托文件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信托成立时信托单位净值:1元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2年3月16日起至2012年3月22日止,受托人有权根据本信托设立的需要延长或提前终止推介期。受托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推介机构: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3目录第一条受托人的基本情况4第二条信托计划的推介与成立7第三条信托单位的认购8第四条信托财产专户与认购资金划拨11第五条信托合同内容摘要12第六条风险警示13第七条法律意见书13第八条信托文件的效力、解释和说明14第九条备查文件14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4第一条受托人的基本情况1.1受托人公司概况受托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成立于1996年,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登记的、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平安信托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的主要成员之一,是平安集团在香港联交所整体上市(2004年6月24日上市,股票代码:2318)、国内A股整体上市(2007年3月1日上市,股票代码:601318)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安信托致力于为机构客户和个人高端客户提供综合而多样化的信托理财产品、高品质的投融资服务,并提供度身定制的全方位财富管理服务。包括资金信托业务、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或财产权的信托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以及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并积极拓展在物业投资、基建投资和私人股权投资等方面的业务。1.2历史发展沿革及公司荣誉:199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平安信托投资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到1.5亿元。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本公司重新登记和增资改制,公司更名为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亿元增加到5亿元。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7亿元,成为业内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信托公司。2004年12月深圳市银监局正式批准平安信托异地信托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率先具备异地信托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之一。2005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2亿元,位居国内信托业首位。2005年,平安信托获准发行外汇信托产品,成为华南地区首家获准发行外汇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之一。2006年,平安信托获评“2006中国商业地产最佳投融资机构”(中国第三届商博会评定)。2006年,平安信托获评“最知名信托品牌奖”、“最佳房地产信托计划奖”和“最佳信托经理奖”(证券时报评定)。2006年10月,平安信托成为首批取得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52007年6月,平安信托获评2006年度“中国信托公司最佳创新奖”(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评定)。2007年9月,获得“最优秀信托公司”、“最具社会责任信托公司”、“最佳证券信托计划”、“最佳信托经理”四项殊荣(《证券时报》评选)。2008年,公司获“最佳证券类信托发行管理机构”、“最佳证券信托计划奖”(大众证券报评定);获“最佳服务公司”(上海证券报评定)。2008年,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69.88亿元。2008年10月,平安信托获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的资格,成为业内首批取得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之一。2009年4月,平安信托获评第二届“金贝奖”评选“年度最佳服务团队”、“年度优秀信托理财团队”(21世纪经济报道评定)。2010年5月,公司更名为现有名称。2010年5月,平安信托获首届阳光私募金牛奖之“金牛阳光私募信托公司”奖(中国证券报评定)。2010年6月,平安信托获首届中国阳光私募明星奖之“2009年度阳光私募明星信托公司奖”(证券时报评定)。2010年6月,平安信托获第三届“金贝奖”评选“年度最佳服务团队”奖(21世纪经济报道评定)。2010年6月,平安信托获“2009年度诚信托卓越公司奖”(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评定)。2010年7月,平安信托获评“中国优秀信托公司”、“中国优秀信托经理”、“最佳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最佳房地产信托计划”、“最佳组合投资信托产品”、“最具影响力品牌(产品)”六项大奖(证券时报评定)。2011年1月,平安信托获中国高端私人理财金鼎奖评选金鼎奖之年度最佳研发团队(每日经济新闻评定)。2011年1月,平安信托获2010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优秀奖(深圳市金融办评定、深圳市政府颁发)。1.3公司股东结构平安信托目前股东有2个,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6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88%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0.12%1.4管理层概况自2004年9月以来,平安信托先后引入了多位来自国际知名的金融机构的海外专家,极大地充实了投资及管理团队。目前,平安信托已拥有一支由管理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多位来自国际知名金融机构的海外专家组成的投资和管理团队。在这一专业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率领下,公司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得到了市场和监管部门的认可。1.5受托人内部管理情况平安信托公司组织架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决策体系科学合理,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业务风险控制制度和业务管理规范。同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防火墙机制,在人员安排、组织设置、业务决策、风险控制、财产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信托业务与公司固有业务相隔离的原则运作,在业务开展上坚持前、中、后台分开的风险隔离制度,有效保障了信托业务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1.6信托业务发展情况自2004年以来,平安信托的信托业务迅速发展,所管理的资产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平安信托管理资产规模达到人民币1395亿元。目前,平安信托凭借自身高水平投资研发能力,及其良好的内控体系,在努力提高资产配置的灵活性及收益性的同时,有效保障信托产品的正常运行。1.7受托人财务简况平安信托注册资本金为69.88亿元,位居国内信托业首位。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平安信托实现合并净利润28亿元,净资产205亿元,总资产521亿元。1.8受托人的联系方式: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路星河中心大厦12-13楼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路星河中心大厦12-13楼邮政编码:518048联系电话:4008-819-888公司网址:信托经理信托经理职责: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7(1)拟定信托财产运用方案,取得受托人内部决策意见后实施;(2)按信托文件规定运作信托财产,并对资金拨付等发布指令;(3)负责跟踪信托计划的运作,控制资金运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4)提出信托利益分配方案,报受托人内部审核批准后执行。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为:袁博,信托经理,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财务金融学硕士。曾任职于香港庄胜集团投资发展本部,从事投融资分析工作。熟悉公司财务分析和资本市场投融资分析,熟知国内外证券市场相关法规及投资运作,擅长基本面分析、股票投资和基金评级分析等。曾成功设计发行多个证券投资类信托、股权投融资类信托等产品,涉及的累积信托资金超过300亿元。李冰,信托经理,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多年信托行业从业经验,熟悉信托业务运作,曾成功设计发行和管理多个贷款类信托、股权投融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信托产品,涉及累积信托资金超200亿元。沈兆哲,信托经理,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学士,曾由国家公派至瑞典交流学习一年。先前任职于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投资、估价及咨询顾问经验,熟悉地产项目投资测算及评估,擅长于对投资项目的评估与管理,以及风险的有效控制。第二条信托计划的推介与成立2.1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3月22日。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受托人有权根据本信托设立的需要延长或提前终止推介期。如推介期延长,则认购资金划入信托认购账户的时间可相应延长。2.2以下条件全部满足的第一个工作日,本信托成立:2.2.1推介期内,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单位规模达到【30000】万元;2.2.2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拟设立的“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单一资金信托”)项下的全部交易文件均已签署并生效;2.2.3单一资金信托项下的相关担保合同及主合同均已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手续,相关担保措施均已办理完毕抵质押登记手续,担保权利有效存续;2.2.4单一资金信托项下相关交易方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形;2.2.5平安信托作为委托人与金谷信托作为受托人的《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平安财富*联合创盈投资之清水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82.3如信托不能成立,受托人将在推介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推介期满日当天)向投资者退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资金及其在缴纳后至推介期满时所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退还完毕后,受托人就信托文件所列事项免除一切相关责任。2.4本信托之成立或不成立,受托人将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者。2.5推介期内或信托成立前,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将以活期存款的形式
本文标题:清水湾项目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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