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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有线省干波分B平面北环管道线路建设项目桃源-沅陵施工合同1甲方:湖南广晟建设有限公司法定地址:长沙市下大拢东风二村1号湖南省长途电信线路局7楼邮编:410005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方本着为双方创造效益,同时实现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了发挥甲方在建筑施工管理上的优势,甲方经与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承包甲方下属的湖南有线省干波分B平面北环桃源-沅陵管道线路建设项目工程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一、工程项目内容1、工程项目名称:湖南有线省干波分B平台北环桃源-沅陵管道及光缆线路建设项目。2、工程项目内容:布放16芯管道光缆72.7公里,其中采用吹缆64公里、放缆8.7公里;新建连接线直埋硅管4公里.孔,新建城区直埋硅管4.7公里.孔。管道线路需跨越约2公里长的桃源沅水大桥(具体工程量按实际施工设计为准)。二、工程项目造价1、合同涉及的费用和施工单价管道与光缆施工以甲乙双方进行招投标及商务谈判后形成的施工价格为准,其中城区直埋硅管施工价格为18000元/子孔.公里(含管材及管道、线路产权),高速连接线直埋硅管施工价格为16000元/子孔.公里(含管材及管道、线路产权),放缆施工费为1800元.公里,吹缆施工费为2400元.公里。过桃源沅水大桥协调费用按实另外结算。光缆、接头盒等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2、工程费用总额为:317,86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柒仟捌佰陆拾元整)工程最终造价款按实际施工距离和双方认可的工程量确定,以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决算文件为准。3、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并负责提供工程所需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和车辆。三、工程施工期限工程项目的竣工期限为2011年4月20日。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或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较大增减、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原因,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四、工程施工质量1、本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施工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必须达到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本地通信线路验收规范》(YD/T5138-2005)和《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验收规范》(YD5043-2005)的相关要求,质量验评标准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2、本工程验收以施工指令、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版本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3、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三天内采取有效措施翻修至达标,并交甲方验收。4、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满足设计要求,乙方选用材料与设备应先向甲方提交样板或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才可进场,并经甲方验收后方能使用。5、甲方或乙方负责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相关检验合格手续才能用于工程。五、工程竣工验收1、以国家颁发的《本地通信线路验收规范》(YD/T5138-2005)、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有关竣工验收规范和湖南有线长途传输有限公司相关光缆线路验收细则以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技术文件为依据。2、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后,负责清理好现场,按甲方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技术文件,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期间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护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道路改扩建引起保修范围内的管道破坏、迁改及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范要求编制、整理相关竣工技术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核存档。六、工程费用结算1、工程费用结算在工程完成验收后,以工程签证单为依据计算工程费用结算。2、完成整体工程70%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通知书、相应发票以及经甲方认可的工程进度报表核实后后3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3、工程完工并按本合同要求经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发票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合格证书后30天内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4、工程终验款:乙方向甲方移交相应竣工资料,工程初验合格,经试运行六个月合格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终验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通知书、工程终验证书、相应发票后30天内,支付至工程审计造价的80%;5、工程结算价的20%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按工程结算价全部支付完毕。七、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工程质量事故以及第三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八、双方责任义务1、甲方责任:1)甲方所发出之工程指令应为书面形式,口头指令须于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2)协调、处理乙方报告的须甲方配合的工作。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4)按合同付款条款约定,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2、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工作如下:湖南有线省干波分B平台北环桃源-沅陵管道线路工程新建项目。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者。3)乙方须保证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关资质,如因缺乏资质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担。4)代表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办理报建、竣工资料、移交等工作。5)及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报表,接收监督和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工程。6)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7)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负责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8)乙方负责协调施工过程影响的相关单位,向有关单位交纳工程报建和赔补费用。9)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有关规定,保护环境,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10)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及时出版并向甲方提交工程产权资料和工程竣工图纸(4份,含电子版),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11)维护甲方利益,确保、协调移交给甲方的管道资源不被第三方占用。12)乙方之项目经理(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负责人)应严格按设计项目要求及甲方工程指令组织施工,当认为指令不合理时,应于4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先执行指令。13)建立健全防火和施工安全等制度和措施。14)遵守并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施工噪音、环境保护、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等规定。否则,因此造成的伤亡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等一切报告、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6)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负。17)工程竣工后,在6个月质保期内如因施工质量原因维护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道路改扩建引起保修范围内的管道破坏、迁改及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九、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如下约定支付违约金,即没逾期一天完成施工合同,按合同总造价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通信光缆中断事故则将计入维护考核指标;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或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负责无偿整治或返工直至符合要求。2、每一项涉及业务割接的施工项目,必须经过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不予以结算。3、工程中途发生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建、缓建的,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4、工程验收后,乙方应保证甲方线路正常运行,如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等情况,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十、其他事项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生效。4、本合同(含附件)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签章页】甲方:湖南广晟建设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户名:代理委托人:开户银行:单位地址:电话:户名:传真:开户银行:邮箱:银行帐号:电话:传真: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湖南有线省干波分B平面北环管道线路建设项目(桃源-沅陵)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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