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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讨论心得体会4篇本文目录大讨论心得体会“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正确处理统一思想与解放思想的关系做好检察工作民政部门解放思想大讨论心得体会:解放思想重在落实“三问四观”大讨论学习心得体会范文近年来,随着恐怖事件、破坏性案件的增多,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任务越来越重、越来越危险,灭火救援行动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难度也越来越大。消防部队履行灭火救援职能的基本方式是战斗行动。昼夜执勤,常备不懈,随时出动作战,是和平年代消防部队的独特属性,因此,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建设管理部队,检验评估各项工作,对于消防部队这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专业队伍有着更直接、更特殊、更重要的意义。一、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建设管理消防部队符合“.”思想。在“.”的思想当中,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需要。消防部队是灭火救援的战斗队,必须讲战斗力。从某种意义上讲,战斗力具有某些生产力的特征,代表先进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保持提高部队战斗力有着相同的内在的规律性。从这一点讲,战斗力是消防部队生存、发展和灭火救援行动的重要基础。消防部队的一切活动,都应围绕战斗力的巩固、提高、释放而展开。消防部队永远是一支战斗队,在和平年代更具有战斗性和挑战性,消防部队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建设管理部队,则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关系到消防部队建设管理的目标和方向。在各类火灾、事故频发,消防设施不完善、部队装备比较落后的形势下,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充分体现了消防部队建设管理的根本要求。战斗力是部队建设成果的具体体现,提高战斗力水平是制定部队建设、管理目标最基本的着眼点。把战斗力作为衡量消防部队建设的根本标准,就能够把部队建设的目标和标准有机地统一起来,把长远目标与现实目标统一起来,制定中心突出、合理定标、科学、实际、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通过标准自身的、内在的制衡机制,就能够保证部队内部各种活动都围绕着一个中心运转,各种能量都沿着一个方向释放,由此增强总体目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是一个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概念。除附属的客观因素以外,主要还是人、车辆装备、体制、编制等要素的组织合成。如果能有效地运用战斗力标准自身的指标体系,对部队建设总目标加以分解,把各要素分解到各个具体的工作岗位、各层次上,就使整个系统内部明确职责,密切关系、把握大局、抓住关键,更好地为实现总目标发挥应有作用。战斗力本身是一个可以进行实际度量的实体,具有客观性、可度性、可比性,以战斗力为标准,来检验评估部队建设的目标,进行纵向与横向的比较,从而能比较准确地反映总体目标的实践程度,找出存在问题,适时调整改进,以不断推动实现总体目标。三、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有利于增强部队战斗观念和战斗效益。消防部队主要是以灭火战斗行动的方式同火灾作斗争的,具有直接的对抗性。战斗力就是部队的对抗能力,把战斗力作为标准,部队内部就有了统一规范,就能把全体指战员的一切行为和活动都引导到提高对抗能力即战斗力方面来,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和导向作用。强调以战斗力为标准,有助于提高指战员战斗观念,使部队的一切行为和活动都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消防战斗队思想,增强时刻处于战备状态、全天候作战的意识。强调以战斗力为标准,有助于把握部队工作中心,增强中心意识、标准概念,理顺部队内部的各种行为和工作关系,统一思想认识。防止以部门和单项工作的特殊性为理由,而忽视了以战斗力为标准的重要性,特别是要避免由于战斗观念不强,精力、财力、物力分散或外移,而形成对巩固、提高战斗力的冲击,甚至错误地把副业当成主业,或是以副业为主,以主业为辅,主副业齐头并进等现象。使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提高部队行动和各方面的整体效应,充分发挥部队的整体战斗能力。在.分工体系中,消防部队处在一个特殊的分工领域,有自己独特的作用和衡量标准,这是由消防部队的性质、任务、职能决定的。对.来说,消防部队的存在就在于其能满足.安全需求,为国家和人民提供完全保障,能创造安全效益。消防部队创造出的安全效益的大小,同消防部队战斗力成正比,战斗力越强,创造的安全效益越大,反之越小。以战斗力为标准,不仅可以衡量消防部队创造安全效益的大小,而且也是消防部队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和条件,例如,在参加.抢险救援以后,消防部队不仅.影响和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车辆装备、队伍建设、.地位也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和提高。四、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有利于提高部队建设管理水平。战斗力是消防部队建设管理的根本目标,一切工作都应围绕和服从提高战斗力这个最终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出现不顾消防部队的职能,不讲以战斗力为标准,偏离正确方向的倾向,把部队建设只看作是营房、设施、办公生活条件的改善,把部队管理只看成一日生活制度,卫生、内务、警容、防事故保安全等项工作,有的把部队环境面貌、条件的好坏,把无事故保平安作为检查、考评单位成绩、军政主官政绩的主要依据。忽视了部队战斗的装备、作战素质、战斗保障、灭火救援训练、战斗准备、纪律作风的建设与管理。有的单位热衷于搞一些轰轰烈烈、花拳绣腿的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建战不符、训战脱节、管战分离,严重损害了部队的战斗力。种种哗众取宠、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的做法,对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危害极大,影响了部队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加以改进改革,.消防部队战斗队的使命,真正把目标和工作着眼点及措施对策,把部队建设管理的一招一式服从服务于部队战斗力上,在实践中寻求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提高部队建设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总之,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就抓住了消防部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键,有利于完成消防部队的中心任务,真正实现“打得赢”的目标。“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正确处理统一思想与解放思想的关系做好检察工作大讨论心得体会2篇|返回目录确处理统一思想与解放思想的关系做好检察工作自.决定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整个政法系统掀起了一场“实事求是找问题,解放思想促发展”的大规模学习运动。我省围绕“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题,从多个视角,多个层面对推进新时期检察工作进行了深入并富有实效的探讨。作为基层院检察长,我深刻认识到此中任务的艰辛与责任的重大。从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品读了上级领导传达的精神指示,对当前我院如何在复杂的环境中稳中有序的发展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思考。对此结合实际工作谈谈个人的想法。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新时期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和重大课题。破解这一课题,必须处理好一对关系:统一思想与解放思想的关系。对能够作出准确判断、准确把握的问题要坚持统一思想,要按照统一的要求办理,不能各行其是。同时,鼓励解放思想,鼓励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既步调一致,又与时俱进。两者不是谁主谁次,厚此薄彼的关系,而是要求我们在检察工作中同时兼顾两者的份量。涉及法治原则的底线不触动,在遵循“三个至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上统一的思想。政策范围内涉及工作的方式方法可以灵活掌握,发挥主观能动性,互相学习、交流,推广先进的经验,在工作创新中解放广大干警的思想,在解放思想后推动工作的创新进展。一、站在统一思想的角度上,我们要牢牢把握三个核心来解放思想:(一)以党为核心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这不仅是一个方向问题,也是我们解放思想的一个指向标。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任何工作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地位不仅是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主义建设中自然形成的,而且也是宪法所确立的,这是一个带有政治性、方向性的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要坚定党对检察工作领导,这个信念不能动摇,检察工作偏离党的领导势必误入歧途,偏离正确的方向。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最重要的是保证法律的实施。国家法律是党领导制定的,司法机关是党领导建立的,任何人不尊重法律和司法机关的职权,这首先就是损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威信。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要是在政治、思想、组织方面的领导,党通过执政来掌控政权,通过立法将其路线、纲领、方针、政策等主张外化成法律,通过司法来维护和监督法律的遵守情况,而检察机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和政治的大局,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法律,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权,切实保证法律监督职能的实现,这本身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脱离了党的领导,检察机关及其执法活动就失去了政治前提和根本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有助于检察机关正确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防止检察工作出现偏差,而且有利于党组织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为检察机关排除各种干扰,协调工作矛盾。(二)以民为核心倾听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把人民作为思想的核心既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又是.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既是.主义法律的根本标志,又是检察工作的目标追求,是检察工作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属性的有机统一。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检察机关只有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才能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一名外国记者向.提出这样的问题:“您认为共产党的地位和中国人民之间的位置应该怎样摆”时,.诙谐而又深刻地回答:“你是问我老子和儿子的关系问题吧。我可以坦率告诉你:在我看来共产党是儿子,中华民族是父亲。”可见,以人民为核心是先进的中国共产党人一贯的宗旨。这在今天我们倡导解放思想仍然要以这个为核心,不能脱离了核心,不能滥用权力而忘了本。现阶段我们检察机关确有必要对长期以来习惯了的某些思路与做法进行深入思考。在诉讼环节中我们要认真领会宽严相济的政策标准,它的内涵很丰富,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黑.性质犯罪、抢劫杀人、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以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刑犯罪要宽缓处理,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正的机会。妥善处理积弊,当前检察工作中有很多涉检信访积案始终化解不开,或者说,为什么会形成此类积案?单纯依据法条来评判是不够的。不难发现,在应对此类案件时,我们在“法”上固然是正确的,在“理”上也站得住,但在“情”上还比较薄弱,在为人民利益考虑上还不够细心。(三)以法为核心以法为核心,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这是治国方略的发展,是意识形态的变化,是执政理念深层次的改变。虽然这方面的普及教育已有不少,人人都会说上几句,但在这方面如果没有一次脱胎换骨式的思想解放,言与行总难统一起来,特别是遇到法律与权力相冲突、既得利益与长远利益相冲突的时候。这就要求我们在面临重大事件要敢于拿权,也要甘于放权。检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是经多实践证明的符合中国政治体制的一种模式。我们要明确宪法赋予我们的职责,敢于拿起手中的武器进行监督。解放思想不是一味的照抄照搬,不是纯粹,毫不取舍的拿来主义,对于西方先进的法治理念我们要吸收,更要转化,扎根于我们的司法土壤。在执法过程中严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有所为有所不为,违反法律实体的事不做,违反程度的途径不走。二、站在解放思想的角度上,我们要强化三项制度建设基础上统一思想:(一)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是一个单位的“领头羊”,领导班子的思想、业务、作风和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对一个单位的工作、建设和发展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基层检察机关处在执法办案的前沿阵地,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既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检察执法队伍,更要有一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管理有力、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要求干警要有党的事业至上之心,要有人民群众利益至上之心,宪法法律至上之心,首先是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克难攻坚,勇于挑大梁,担大任,要自觉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上级的指示、决定,要在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既不能简单地照抄照转,也不能借口当地实际情况,随意变通。不能只顾局部的、眼前的利益,而对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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