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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T-KF-206版本号A前期物业招标管理规定修改次第00页次/总页数1/4前期物业招标管理规定受控状态:____受控_________发放编号:_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2007-04-02____编号:BT-KF-206版本号A前期物业招标管理规定修改次第00页次/总页数2/4版本/修改次第更改页次/章节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编号:BT-KF-206版本号A前期物业招标管理规定修改次第00页次/总页数3/41总则为保证项目建成后的物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能使客户享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而制定本制度。2招标分类2.12.22.3物业招标分协议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协议招标不需要实行物业办的招标程序,双方就《前期物管服务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后,经合同会签后签订,交区物业办备案即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需要实行物业的招标程序。3前期物业招标管理3.13.23.33.43.5项目部确认物业用房位置及面积,并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将盖章确认的物业用房平面图转交客服中心,客服中心于10日内办理物业用房留置协议,物业用房留置协议复印件转交项目部及销售公司;物业用房留置协议和前期物业招标工作需要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客服中心应根据项目部提供项目情况的详细介绍和对所选择物业公司的要求,提前进行物业公司的选择工作,待项目部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的复印件转客服中心后,开始招标程序;客服中心负责制作标书和招标文件;客服中心向区物业办提出招标申请,取得同意招标的批准文件向市物业办申请抽取评标专家、确定开标时间;客服中心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企业,签订《前期物管合同》并由物业公司在区物业办备案;客服中心制作《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并转交销售公司;由中标的物业公司向物价局办理价格备案。4物业用房留置协议客服中心负责与各区、市物业办签订物业用房预留协议,各项目部负责准备预留房屋的图纸。编号:BT-KF-206版本号A前期物业招标管理规定修改次第00页次/总页数4/45附则5.15.2本制度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BT-KF-206)前期物业招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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