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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yacg2013-22#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acg2013-22#项目名称:永安市第六医院弱电智能化项目采购人:永安市第六医院招标机构: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4月22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说明1.适用范围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yacg2013-22#22.定义3.合格的投标人4.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9.投标文件语言10.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有效期12.投标保证金13.投标文件的格式。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6.评标委员会17.投标文件的初审18.投标文件的澄清19.比较与评价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1.中标通知22.签订合同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1.永安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六章评标规则第一章投标邀请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安市第六医院委托,对永安市第六医院弱电智能化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编号:yacg2013-22#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弱电智能化项目(主要技术规格见标书第三章内容)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yacg2013-22#3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5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到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4.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派专人送达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6.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开标之日三天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机构联系。其中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中疑点的,按招标文件第6.1条的规定进行。8.以上如有变更,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通过福建政府采购网(永安市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9.本次采购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购人:永安市第六医院联系人:柯奇勇联系电话:13515998050招标机构: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号邮编:366000电话:0598-3855336传真:0598-3855336联系人:李增健电子信箱:yazfcgzx@163.com开户名: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永安兴业银行帐号:182010181200008030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yacg2013-22#4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主要技术规格及品牌数量单价总价11-1综合布线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1-2计算机网络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1-3背景音乐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1-4视频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1-5病房呼叫及紧急呼叫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1-6电子巡更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1-7多媒体显示屏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1-8机房装修及不间断电源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1-9考勤及门禁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备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按标书要求,交货地点:永安市第六医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yacg2013-22#5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永安市第六医院弱电智能化项目采购人名称:永安市第六医院项目内容: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编号:yacg2013-22#23.1资格标准: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供货能力和安装资质,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接收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512.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帐或汇款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10000元,并保证于2013年5月13日下午5:00前从投标单位账户缴入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标明采购编号)。未按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619.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委评分结果统计时,分别对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再采用算术平均方法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在技术、商务两个部分的各自得分,最终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委会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有关无效投标之规定详见第二章17.4款,请投标人认真研读。722.3招标服务费:中标人按中标金额1%向政府采购中心缴交中标服务费。8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永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永安市监察局。一、说明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yacg2013-22#6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招标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4“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采购人对投标人有特殊要求的,请根据具体要求另作规定。)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时,将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一个项目的投标,一个投标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均无义务或责任对投标人花费的该等费用予以补偿或者赔偿。二、招标文件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yacg2013-22#7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招标内容及要求⑷合同格式及条款⑸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在其认为必要时予以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yacg2013-22#8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胶装装订成册并密封):(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统计表(若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0.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胶装装订成册并密封):(1)投标书(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货物详细说明及偏离表(4)商务要求承诺书(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投标保证金(7)招标服务费承诺书10.3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必须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分册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yacg2013-22#9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提供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永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1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投标保证金以汇票、转帐支票形式提交。12.5未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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