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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期定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建筑工程)[附条文说明]CECA/GC10-20214工期标准4.0.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期标准,是按照同一家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为前提编制的。如果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单位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则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期按本标准的预算编制工期减5天,如果少于5天,按5天计。招标答疑后需要对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正和调整的,招标控制价的修正和调整工期应预留3天~10天,以满足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布招标控制价的时间。4.0.2工期的确定应以单项工程或单栋建筑物为计算单元。对于群体工程,以统一规划,分组实施为原则,将群体工程合理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由不同的作业小组平行作业,计算项目的咨询工期。对于超大工程,其单层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自然层,则该层可视同单栋建筑物,按层作为计算单元。对多栋建筑物共用地下室的,地下室可作为一个计算单元。划分若干单元后,单元内建筑物按本标准计算后累加,总工期按各单元计算的工期取最长的工期后,另行增加不少于2天的汇总和会审时间。4.0.3对于一栋建筑物兼有地下室、商业、办公、居住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建筑,按该栋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套用最高标准类型计算造价咨询工期。4.0.4本工期标准所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1编制或审核结算的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施工合同的全部承发包内容。2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发包内容。3编制或审核估算、概算、预算的服务内容,包括完成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的全部专业工程;对于施工图注明的需深化或二次设计的专业工程,该专业工程的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按指标估算进行编制或审核。4.0.5估算编制工期按概算编制工期减5天计算,如果扣减后少于3天,按3天计。4.0.6审核工期按编制工期另行增加2天计算,工期不包括与相关方核对的时间。4.0.7投标报价的编制工期按预算编制工期减5天计算,如果扣减后少于5天,按5天计。4.0.8住宅以及酒店样板间精装修,二次精装修,室外总体和园林景观,空调、弱电、消防、变配电等专业工程单独委托咨询的,或地下室单独委托咨询的,应另行计算工期。4.0.9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划分为工业建筑、居住建筑、综合类建筑、特殊公共建筑四类工期标准。4.0.10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工期标准应按表4.0.10-1~表4.0.10-11的规定执行,如果项目的规模不在本标准规定的区间内,取上限。表4.0.10-1多层厂房、多层仓库、辅助附属设施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复杂的多层工业厂房,系指平面体型复杂,层高不等,楼面载荷大于10kN/m2,配备大面积空调,有减振处理等,具有上述两项以上要求者或对于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设计内容,该等项目考虑复杂系数1.1~1.2,即上述工作日(不包括最长工期)乘以系数1.1~1.2。表4.0.10-2单层工业厂房、单层仓库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复杂的单层工业厂房(包括单层仓库),系指有长短跨,有高低跨,吊车吨位大于50t,内部设置平台或重型设备基础等多项要求,具有上述两项以上要求者或对于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设计内容,该等项目考虑复杂系数1.1~1.2,即上述工作日(不包括最长工期)乘以系数1.1~1.2。表4.0.10-3综合类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对于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设计内容或造型特别的,则上述工期(不包括最长工期)可以乘以系数1.1~1.2。表4.0.10-4特殊公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对于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设计内容或造型特别的,则上述工期(不包括最长工期)可以乘以系数1.1~1.2。表4.0.10-5居住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建筑底层有商业网的项目,或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设计内容或造型特别的,则上述工期(含最长工期)可以乘以系数1.1~1.2。表4.0.10-6住宅以及酒店样板间精装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1如果有多套样板间的,可划分若干个单元,由不同的作业小组平行作业,每增加一套,在上述相应工期的基础上增加1天,最长不超过上述最长工期。2对于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设计内容,则上述工期(不含最长工期)可以乘以系数1.1~1.2。3本标准的精装修指需由装修设计单位单独设计完成的装修设计内容,非精装修是指由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完成的装修设计内容。表4.0.10-7二次精装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1少年宫、文化宫、俱乐部、影剧院、音乐厅、酒店配套等复杂工程,或对于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设计内容,在上述工期(不含最长工期)可乘以难度系数1.1~1.3。2不同使用功能的装修工程需要同时服务,其工期分别计算后取最长工期。3本标准的精装修指需由装修设计单位单独设计完成的装修设计内容,非精装修是指由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完成的装修设计内容。表4.0.10-8室外总体和园林景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对于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没计内容,在上述工期的基础上乘以难度系数1.1~1.3。表4.0.10-9地下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1对于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设计内容,在上述造价文件编制工期的基础上乘以系数1.1~1.3。2上述工期包括基坑支护及土方造价文件编制工期,如果单独提供基坑支护及土方造价文件编制的,则参照F4-1的编制工期。表4.0.10-10单独编制空调、弱电、消防等安装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单位:工作日注:1上述为单个专业工程的编制工期,如果所列专业工程有两个及以上同时编制出具报告文件的,则按上述造价文件编制工期计算后不累加。2对于有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设计内容,在上述造价文件编制工期的基础上乘以系数1.1~1.3。表4.0.10-11全过程造价咨询其他服务项目工期单位:工作日注:1在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估算编制工期、概算编制工期、预算编制工期、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期和结算编制工期6类,及相对应的造价文件的审核工期6类,均按照本标准的前述工期标准确定。2全过程造价咨询其他服务包括施工过程变更造价测算、变更签证审核、索赔处理、进度款审核、总结报告编制、经济指标分析等。3总结报告的编制工期,是在决算完成或所有合同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如果需要同时完成经济指标分析,另行增加10天。4上述工期未约定的其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期参照本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4.0.11未列入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工期可参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造价)工期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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