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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齐仓苻2010年10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有:1、民主推荐;2、考察;3、酝酿;4、讨论决定;5、任职;6、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备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活动。民主推荐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民主推荐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定向推荐非定向推荐全额定向推荐个别定向推荐准确把握参会人员范围,对中层干部职位推荐参会范围可定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1)召开推荐会,提供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册、民主推荐意见表。(2)考察组组长讲话: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上推荐名册干部的范围,提出有关要求;(3)填写推荐票。(一)会议投票推荐:相关链接:考察组组长讲话(样本)民主推荐意见表(样本)准确把握参加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与参会人员范围相同。请参加谈话人员按照推荐职位推荐人选。(二)个别谈话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主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尊重民意;二是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尊重民意:即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二是得票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三是得票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防止简单地以得票多少划线取人,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对于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但由于客观原因使群众不够了解、不够熟悉的人选,如果班子结构配备确实需要,即使民主推荐得票数不是最高的,也可以作为考察对象。三是对于那些不踏踏实实工作,却热衷于拉关系、跑门子、拉拉扯扯的人,即使民主推荐得票数较多,也不能作为考察对象。三是为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主持公道。如何运用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干部考察干部考察是党委(党组)及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评价,为干部的选拔、任用等提供依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关键性环节之一。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干部考察的程序:1、党委(党组)会议听取民主推荐情况报告,确定考察对象;2、组建考察组;3、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4、发布考察预告;5、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6、征求计生、审计、政法等有关部门意见;7、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8、向考察对象本人反馈有关情况;9、综合分析考察情况,考察组讨论,撰写考察材料、填写任免审批表;10、整理考察文书档案;11、向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相关链接: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参考样本)干部考察谈话口径(参考样本)酝酿酝酿是指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之前,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就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的沟通协商和征求意见工作。酝酿应当根据党政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讨论决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现在一律实行票决制,也就是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办法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有关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讨论决定的程序:(1)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3)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任职中层干部任职程序:党委(党组)讨论—公示—报组织人事部门1、公示:提拔任职的,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15天。只有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才办理任职手续。在公示过程中要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查核处理工作。对公示过程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区分情况,作出处理。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对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对在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经党委(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对其中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2、试用期:中层干部提拔任职的,一般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及时进行考察,视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正式任职,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任命)中层干部任免职应需注意的事项:1、原则上均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2、需准确把握任职条件,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争上岗,不应提前确定意向性人选,更不能为了意向性人选设置苛刻资格条件;3、中层干部交流的,应及时办理免职手续;4、中层干部试用期满的,应及时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组织考察);5、办事员满3年的,应及时组织考察,达到条件的及时办理晋升科员手续。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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