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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编号:PLCZ-2010-ZB-003常州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消防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08月06日1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1、工程概况2、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3、工期要求4、工程质量要求5、投标人资质等级6、项目经理及项目班组人员规定7、工程计价方式及编制依据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保函及缴纳时间10、投标活动日程安排11、开标、评标与定标12、施工合同的签订13、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时间14、工程分包15、材料设备供应16、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17、竣工验收18、保修19、其他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图纸及其他2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规定1工程名称常州青枫公园南侧B地块一标段住宅、商业街、地下室机动车车库的室内消防2建设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青枫公园南侧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4.1万平方米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5工期要求消防施工工期节点:房号进场日期安装调试完成日期高层住宅1#-4#2010.9.202011.6.30高层住宅5#-6#以甲方通知为准以甲方通知为准高层住宅7#-8#2010.10.202011.7.31商业S1-S62010.9.202011.6.30地下机动车车库2010.10.232011.6.30合同工期315天,竣工日期:2011年7月30日注:如总包施工计划有变动,施工工期相应改变6招标范围常州青枫公园南侧B地块一标段1#2#楼(均为18层)、3#4#5#6#7#8#(均为32层)、S1-S6(小商业街)及地下室机动车车库的室内消防工程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8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预审方法9工程计价方式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总价包干(固定综合单价)10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11发放招标文件发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52号古北财富中心12F时间:2010年8月13日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及相关电子版资料2010年8月20日提供。12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认真核实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招标人现场联系人:周龙电话:1305715816413招标答疑(答疑会)本次招标将不举行现场答疑会,投标人有疑问将以书面形式在2010年8月23日以前用电子邮件发给招标人,招标人将统一回答所有问题。招标人电子邮箱:pl_cost@126.com最终答疑将以书面形式回答3所有投标人。1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技术标暗标壹份资格审查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光盘壹张(U盘备份壹个)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8月30日15时。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52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12楼综合部联系人:苏雪丽联系电话:021-51759999-2638邮编:20033616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银行受理回单)复印件装订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标书、图纸工本费:2000元人民币;领取时支付,售后不退。17履约保函为中标价的5%,合同签定后3天内提供履约银行保函(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总则1.招标人受建设单位“常州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委托,就常州青枫公园南侧B地块一标段住宅、商业街、地下室机动车车库的室内消防工程进行邀请招标。中标人中标后,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施工承包合同。2.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及建设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4.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人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5.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参加,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7.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建筑物、废弃物及周围环境,研究图纸和招标条款,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招标人向投标单位提供一切资料,仅供投标参考,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理解正确性自行负责。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理解招标条款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8.招标文件中有关《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表格或空格在投标时不必填写。待中标后签约合同时再填写。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必须填写完整。9.现场情况: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本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中标人负责清除现场。现场施工电源由中标人从现场变压器引接,施工用水由中标人现场引接。临时设施的使用期限至工程竣工为止,届时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否则视为不具备竣工条件,不予组织验收。10.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遵守常州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文4明施工,施工垃圾不能到处堆积,更不能污染路面及周边环境,如有违反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第二章招标文件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常州青枫公园南侧B地块一标段住宅、商业街、地下车库室内消防工程1.2工程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青枫公园南侧1.3招标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4设计单位: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5监理单位:常州市江南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2、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2.1招标范围:常州青枫公园南侧B地块一标段1#2#楼(均为18层)、3#4#5#6#7#8#(均为32层)、S1-S6(小商业街)及地下室机动车车库的室内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及干粉灭火器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电梯迫降联动系统、漏电报警系统(含配电箱内报警模块)、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泵房内所有设备(含设备控制柜),消防控制室内所有设备(含防静电地板)。其中1、消防联动报警系统、广播通讯系统、电梯迫降联动系统:电线管预留预埋、空箱预埋、接线盒预留预埋等施工图上预留预埋由总包完成;2、消火栓及自动喷淋系统:招标图纸中预留空洞及预埋套管由总包完成;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所有预埋管、盒由总包完成,穿线、安装、调试由消防单位完成;4、涉及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如消防桥架)的防火封堵由消防单位完成。工程量计算至出外墙1.5米,室外消防暂不包括。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文明施工。2.2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固定综合单价)。3、工期要求合同工期:消防施工工期节点:房号进场日期安装调试完成日期高层住宅1#-4#2010.9.202011.6.30高层住宅5#-6#以甲方通知为准以甲方通知为准高层住宅7#-8#2010.10.202011.7.31商业S1-S62010.9.202011.6.30地下机动车车库2010.10.232011.6.30合同工期315天,竣工日期:2011年7月30日注:如总包施工计划有变动,施工工期相应改变。5定标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必须进场组织施工,并同步与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合同。4、工程质量要求4.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若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中标人应无条件返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所造成的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4.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若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规定,视同违约,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发生每处每项,中标人应向建设单位支付2万—20万元违约金,在施工承包合同进度款中扣除。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提供质量保证资料,并符合当地消防等部门的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如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费用及赔偿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招标人及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追究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5、投标人资质等级5.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企业一级资质。5.2投标人所报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其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获得过省级优质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项目总承包10年以上经验。5.3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6、项目经理及项目班组人员规定6.1定标后,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工作,不得在其它项目兼职。6.2除非因不可抗力,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部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6.3当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或定标后合同履约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班组人员有发生不符合其职业行为或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时,招标人(或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予以更换。7、工程计价方式及编制依据7.1本工程计价编制依据:本工程按三类工程取费。本工程投标预算执行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设厅发布的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及相关补充定额、综合解释;主材单价按《常州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第8期价格,该期刊上没有的,参考同期的市场价格;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和有关费率按下表执行。费率及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土建安装企业管理费费率%三类利润三类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不计取;综合工日(元/工日)44447.2所使用软件:本次投标报价要求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7.3投标人依据投标预算及工程情况提出合理的而且有竞争力的报价。67.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以下内容:7.4.1投标人施工经验、管理能力、经营状况以及所掌握的市场情况,包含了可以承担的风险。7.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涵盖了全部施工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常州市文明工地要求所必须的设施和施工费用,以及完工场地清理、工具设备堆放的整齐整理、室外管沟土方开挖、回填费用、建筑垃圾的清运费用。(2)施工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各项费用。(3)临时设施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进入现场施工所必须的开办费用(包括各种机械进退场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线路建设费以及水电通讯使用费;施工现场范围内服务于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临时道路的建设所发生的各项费用。(4)总包配合费:施工工程中为有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队伍或其他专业施工提供必要的辅助性的配合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中标总价(扣除设备费用)的2%计取。如:与建筑内装饰承包方的配合:根据建筑内装饰设计要求,对各系统的设备设置和布置得更合理进行必要得综合协调,以确保内装饰设计的良好效果,以确保消防系统功能的使用。依据各系统的管线敷设和设备设施的安装要求,提出具体的要求资料图和其它的技术资料说明书,配合本工程内装饰设计。(5)系统开通及联动调试配合费:中标人负责本招标范围内的系统调试工作顺利开展直至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系统调试报告。同时中标人需考虑到本工程所涉及到一切需其他施工单位配合的联动(包括但不限于机电系统、广播系统、防火卷帘门、防排烟系统、电梯、室外消防管网等施工单位)调试所发生的费用。(6)消防系统的专项检测费:中标人承担本招标范围内的一切检测费用直至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检测报告(7)消防工程验收费: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并需确保项目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直至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8)风险(不可预见)费用: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动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其他难以预测的费用等。(9)施工包干费:施工临时用地内雨水的排除;因施工现场影响造成的场内材料设备机具的二次运输;完工清场
本文标题:1XXXX0813-常州-消防招标文件及合同稿XXXX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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