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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终)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岗位能力培训项目——注重实战能力的权威培训一、劳动关系协调师(员)项目简介“劳动关系协调师”岗位能力培训项目是人力资源和.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发设置并大力推广的一项岗位能力培训,旨在通过系统化的培训,提升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工会干部、政府劳动关系管理人员、法律工作者、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应届毕业生的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管理能力。使其真正拥有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科学管理劳动关系能力、劳资沟通与谈判技巧、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能力,最终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共赢的目标。“劳动关系协调师”岗位能力资格认证培训,针对学员理论和实践水平的差异,分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等三个等级。学员可根据报名条件和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培训通过考试者,将由人力资源和.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能力证书。二、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职业前景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将成为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等认证之后的又一备受追捧的热门职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世界经济格局的不断转变,劳资问题不仅逐步显现,而且已经同时成为企业健康成长、.和谐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如何建立健康劳资关系、妥善处理劳资问题对企业提高劳动效率、提升企业形象是一个重大企业管理问题;对各级政府建设和谐.关系也是一个重大.管理问题。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对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和谐稳定建设有着重大意义和实质作用,据人社部相关部门分析,预计5年内,全国将有超过百万人接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岗位能力培训,在全国企业、工会初步建立起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管理队伍。三、劳动关系协调师(员)招生对象1.各类企事业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2.人力资源和.保障系统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3.工会系统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4.从事劳动关系法律服务及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工作者;5.专业为企业管理类、人力资源类和MBA类学生。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管控专家,是面向企业管理层、HR管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法律服务高端平台,致力于帮助企事业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QQ群:173265467,QQ:971718930,电话:400-008-5151。四、劳动关系协调师(员)级别、报考条件(一)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条件1、高校应届毕业生;2、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二)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含同等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1年以上;2、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含同等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3、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4、已经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5、已经获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6、在劳动关系管理领域有特殊优异表现者,经考试委员会批准后,也可报考。(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1、具有本科学历(不限专业、含同等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2、具有大专学历(不限专业、含同等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3、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4、已经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5、已经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五、科学的课程培训内容模块四:劳动争议处理强化预防调处化解劳动争议模块三:民主管理与集体协商劳资民主协商促进利益优化模块二:劳动关系协调及风险防控规范劳动关系全面管控风险模块一:劳动关系协调与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和谐共赢参加考试荣获证书更多精彩课程内容,请查看附件。六、专业的项目承办机构北京义社劳动咨询中心近十年来,多次参与劳动法立法研究,举办劳动法培训百余场,出版理论著作数十本,并有丰富的劳动法实务经验,是最受信任的劳动法培训机构!义社劳动法律团队创立于2021年9月份,并于2021年2月正式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自成立以来共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5232件,并为数百家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工会组织提供劳动政策顾问服务,积极与工会系统、劳动保障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合作,探索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关系之道,在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协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义社成立之初开通了劳动法律热线和开办了中国工伤损害赔偿网,并于2021年开通了中国劳动法网,开展电话咨询、网络咨询、来访接待等各类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咨询工作。截止目前,义社团队共解答各类咨询97423例,并于2021年加入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成为北京市首批劳动争议调解律师团。义社团队基于扎实的专业基础,出版了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实务、理论著作43本,总计销量达50余万册。在《半月谈》、《中国.保障》、《法制日报》等近20家知名杂志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150余篇。并先后参加了《.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等立法、修改工作。义社目前与全国1000多家工会组织、劳动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建有良好的互动和合作关系,在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领域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义社团队以及团队成员先后受到.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国内外200余家知名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七、突出的课程培训优势(一)最科学的授课模式本考试认证采用“专家面授”和“学员网络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学员获得最好的专家面授网络自学保障最佳学习效果劳动法专家人社部领导资深律师知名教授在线答疑课后自测资料下载视频课程学习效果。一、专家面授,现场聆听专家精彩课程,领会劳动关系原理、掌握实践操作技能,解答疑点难点;二、网络课堂,随时随地反复学习,节省时间精力,电子资料免费下载,课后作业自测自评;(二)最实用的案例教学方法“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岗位能力培训的名师团,由北京义社劳动咨询中心劳动法咨询顾问、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及众多劳动法专家、立法官员、工会领导、法院法官及高校学者组成,共同对培训教材、授课方案等进行开发,确保全方位从劳动法及劳动关系原理、政策、实操、判决尺度进行深度讲解。本培训项目采用独家案例教学,从上万真实案件中精挑细选授课案例,让理论知识瞬间变简单,用实务经验教你真本事!八、证书权威,多重保障九、收费标准1、劳动关系协调员:980元/人;2、劳动关系协调师:3200元/人;3、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3800元/人。(含培训、教材、考务、证书等费用)十、报名流程1、根据申报条件,确定报考认证级别。法律原理讲解实操经验传授政策动向分析判决尺度把握专家学者高校学者资深律师领导法院法官立法官员案例教学承办机构绝对专业北京义社劳动咨询中心多年参与劳动法立法研究、拥有丰富劳动法实务经验、举办百余场劳动法培训、理论著作数十本。是最受信任的劳动法培训机构!全国范围绝对通用本资格认证取得后不受时间限制,不受地域限制,一经取得,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发证机关绝对权威人力资源和.保障部教培中心统一颁发权威证书!2、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各1一份、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3、联系报名:(1)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4016室(2)报名热线:010-********/177400-008-5151(3)报名邮箱:yixianhr@(4)咨询QQ:912036329975543627912498960了解更多详情请登录:附件:《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课程详介模块一:劳动关系协调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基本理论课程意义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经济关系,是最重要的.经济关系之一。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主义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民主管理、集体协商、争议处理都离不开劳动关系的协调,劳动关系协调贯穿于劳动管理的各个流程中,因此,劳动关系协调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技巧。劳动关系导论课程重点:1、了解劳动关系的基本含义和实质,了解劳资双方并非是冲突关系,而是合作关系。2、掌握劳动关系中各方主体的权利与职责,便于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关系管理与协调。3、熟悉劳动关系的类型,掌握各类劳动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协调课程重点:1、了解劳动关系协调的内涵、原则与目标。2、掌握如何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3、掌握开展劳动关系协调的必备技巧和技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课程重点:1、了解和谐劳动关系的内涵、基本特征以及评价指标。2、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3、掌握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第一章:招录员工操作规范与风险管控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的操作规范与风险管控课程意义:有些人认为,不就招录个员工嘛,合适就用,不合适就不用,多简单的事,这能有什么法律风险!实则不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充斥着法律风险。课程意义: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越加严厉,一些企业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对企业百利而无一害,因此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都是对用人单位有利的条款,这些做法会导致严重的法律风险。课程重点:本节课程,将从源头抓起,提醒企业和劳动者如何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1、招工简章只起宣传作用,根本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吗?2、对“准员工”审查时,应重点审查哪几项?有何法律风险?如何避免?3、企业发录用通知书后,如果不录用此人,会有何法律风险?4、企业的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就业歧视?课程重点:本节课程,将从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出发,从劳动合同可约定的领域讲解实际操作,以求最大限度降低用工与就业风险:1、如何依法订立劳动合同?2、如何补订劳动合同和避免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3、劳动合同中几个主要条款如何约定?4、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解除和终止条件?5、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中止的协调事项及风险管控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协调事项及风险管控课程意义:劳动合同签订后,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劳动合同经常会涉及到需要变更的情况,并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会涉及到劳动合同需要中止的情况。而在劳动合同变更或中止的过程中,往往充满了争议与冲突,稍有处理不慎,将会导致劳资双方两败俱伤。课程意义:在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阶段,是劳资双方最易产生劳动争议的节点,一旦处理不当,小则卷入一场耗时费力的诉讼历程、大则撼动企业的人力管理根基;甚至由个别员工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稳定与和谐。课程重点:1、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条件有哪些?2、劳动合同变更、中止过程中可协调的事项有哪些?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如何调整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课程重点:1、系统区分协商解除、企业辞退、员工离职、劳动合同终止的不同含义及相关法律法规;2、员工跳槽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风险管控;3、企业辞退、裁减员工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风险管控;模块二:劳动关系协调及风险管控操作实务4、企业能否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员工是否可要求经济补偿?5、没有办理调岗的相关手续,员工到新岗位工作后,却要求恢复到原岗位,企业该如何操作?6、劳动者对绩效目标的认同与否,是否影响调岗行为?7、劳动合同中止的法律情形有哪些?工资如何支付?4、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约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风险管控;5、劳动合同终止的常见法律误区及风险管控;6、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支付条件、计算依据和计算标准;7
本文标题:劳动关系协调师(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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