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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关概念解析文章编号:100926825(2021)192021020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关概念解析收稿日期:2021203202作者简介:李光旭(19772),男,工程师,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广东广州510030李光旭摘要:通过解读《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明确了两个文件中相关概念间存在的异同,探讨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中统一的概念用语,以使其真正适用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概念,城市紫线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标志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的创立,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得到日益重视。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发展的历程中,逐步形成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其中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是整个保护体系的中观层次,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其保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文脉的延续。国家的法规规范也对其相当重视,有着较为详尽的规定。1历史文化保护区(街区)保护规划概念混淆国内各历史文化名城一直以来均非常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通过规划研究与编制的过程,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也编制了各层次、各种类型的保护规划,不乏成功的范例。然而各地方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甚至一个城市不同的编制单位编制的保护规划成果表达中所描述的概念存在一定的差异,即使相同的概念其内涵也有所不同,如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绝对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区、环境风貌区、环境协调区等等。这些概念在不同的保护规划中被运用,势必给保护规划的解读以及规划管理者的实施执行带来诸多不便,以致所编制的保护规划无法实施,对整个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负面影响。在广州,自2021年12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一批1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21片内部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以来,陆续开展了大量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于各种规范性文件的不完善,且对保护规划的概念描述存在不统一性,因此,不同时间段以及不同设计单位由于认识与理解的不同,在所编制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成果中所提出的规划概念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统一相关概念,避免混淆。2新形势下对保护规划相关概念明晰的需求2021年2月1日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2021年10月1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施行,《办法》与《规范》的颁布施行为保护规划提然无法令人接受。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曾指出,那些纪念碑式的、雄伟壮观的标志性建筑所体现的是一个由网络覆盖的巨大.空间的汇聚点,标志性建筑总是体现和灌输一个浅显易懂的信息,它说出了它想说的一切,同时也隐藏了更多的东西。标志性建筑就其性质而言,可以是政治的、军事的甚至可以是极端的法西斯主义的。它们表示出了表象下的、宣称自己表达了集体意志和集体思想的权力意志和权力独断。例如我国.的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这两座建筑分别体现了.统治权的变换这一隐含的政治意义。这两座建筑的竞逐不仅阐明了列斐伏尔惯于把建筑和城市作为资本主义.和物质空间的策源地的思想,也进一步突显了将地标的作用仅仅限于视觉识别的局限性以及林奇的城市意象研究在.文化上的贫血性。当然差异并非是绝对的,在某一.经济和文化集团中往往会体现一定程度上的同一性,而集团与集团之间往往呈现不同程度的差异性。这种差异也清楚地反映环境认知实质上是一种社会产品。人的身体和他周遭的环境之间的惊人断裂,可以视为一种比喻,一种象征,它意味着我们当前的思维能力是无可作为的。在当前的.里,庞大的跨国企业雄霸世界,信息媒介透过不设特定中心的传播网络而占据全球;作为主体,我们不能只感觉到重重围困,应该透过庞大网络的空间实体,在失却的迷宫中重新定位,才能在全球化的图景中找到自身的位置。参考文献:[1]凯文?林奇.城市意象[M].北京:华夏出版社,2021:4.[2]詹明信.西方现代景观设计的理论与实践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M].北京:三联书店,1997.[3]弗朗西斯?D.K.建筑:形式?空间和秩序[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4]LynchK.GoodCityFromCambridgeMA2MITpress,1960.[5]张乐,魏巍.凯文?林奇生平及其思想[J].山西建筑,2021,34(34):65266.AnalysisonKavinLynch’sCityImageCHENQianMAGuang2ruiAbstract:ThepaperpointoutthatthoughtandprinciplesadvocatedbyKavinLynchinhisCityImagehavebeenapplicatedinthepracticeex2tensively,anditstateslimitationsofanalyzingmethodsaccordingtocityimage,aswellasproblemsthatcouldbecausedbyitinthepractice,italsoproposessocialandculturaldifferencesofcityimage,thuspushpeopletocreateanewmethodforcitydesign.Keywords:cityimage,culture,ideology,difference?02?第35卷第19期2021年7月山西建筑SHANXIARCHITECTUREVol.35No.19Jul.2021供了重要的编制依据,也提出了新的编制要求,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详细解读《办法》与《规范》,对其中提到的相关保护规划的概念进行深入对照分析,附以以往保护规划编制的经验,发现《办法》与《规范》中对相关概念的界定尚存在一定的模糊区域,在具体的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带来了新的概念的模糊。3保护规划相关概念的明晰3.1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内涵应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村镇两部分。2021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条文说明中明确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历史文化街区的内涵基本相同,以后的保护规划中都采用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该条文将“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进行名称与内涵的统一,将两个概念画上了等号。但在广州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发现将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完全等同,存在不妥之处,如将以自然风貌和城郊村落为主要特点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称之为“历史文化街区”不能恰当反映其特点,名不副实。因此,我们认为保留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历史文化街区并存的概念,并将其内涵进行一定区别更为方便适用。对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以城市街区为主要特点的历史保护地区建议称之为“历史文化街区”,而对于城市外围散落的具有地方传统特色和历史保留价值的村、镇以及以自然历史遗迹为主要特点的地区则建议依然保留“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在广州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将广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分为四种类型:1)以自然风貌为主要保护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如番禺区莲花山等);2)以古村落为主要保护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如海珠区小洲村,番禺区大岭村、鳌山古庙,花都区高溪村、朗土头村等);3)以近代低层花园式住宅区为主要保护要素的历史文化街区(如华侨新村、新河浦、农林上路等);4)以具有传统特色的城市历史街道为主要保护要素的历史文化街区(如人民南路、光复南路等)。3.2紫线、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对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控制线的划分是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分级别保护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分别涉及了紫线、核心地区、建设控制地区以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等一系列概念,这些概念指代的范围在两个文件内的表述缺乏统一性,下面分析一下各控制线之间的对应关系。3.2.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也就是说对历史文化街区城市紫线就是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界线,即城市紫线=保护范围。《办法》第六条(一)规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以下简称建设控制地区)”。也就是说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地段和建设控制地区,即保护范围=核心地段+建设控制地区。3.2.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规范》“3.2.1历史文化街区应划定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限,也可根据需要划定环境协调区的界线”。“4.2.2历史文化街区的外围应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线”。也就是说建设控制地带在历史文化街区外,故历史文化街区的范围即是保护范围。环境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地带外根据控制需要再向外延伸的区域。3.2.3比较分析1)《办法》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从规划编制、规划管理、操作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都提出了刚性的控制要求;2)城市紫线关注的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界线内的控制;3)在规划编制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内应包含核心地段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但《办法》并未要求明确划定,也未提出不同的保护要求;4)建设控制地带应在历史文化街区外围划定,它是保护区与非保护区的过渡区域,建设控制地带不属于紫线;5)从《办法》和《规范》的表述来看,保护范围内的核心地段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并未要求划定,且两者的控制要求没有明确界定。如图1所示城市紫线范围即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在其内部应包含核心地段和建设控制地区,而在保护范围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必要时还可进一步划定环境协调区。4结语为了更好的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使其真正适用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须深入研究和领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力求在所有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中统一编制标准与要求,编制出通读性的保护规划。本文主要通过解读《办法》和《规范》,探讨统一的概念用语,并在实际的规划编制过程中运用。参考文献:[1]赵丽丽,王成武,朱旭.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利用的思考[J].山西建筑,2021,33(6):20221.OnanalysisofrelativeconceptonprotectiveplanninginhistoricalandculturalblocksLIGuang2xuAbstract:AccordingtotheinterpretationofTheManagementMeasuresofUrbanPurpleLineandTheRegulationofProtectivePlanninginHistoricalandCulturalFamousCities,thepaperclarifiesthedifferencesinrelativeconceptsinthetwodocuments,explorestheconcepttermsforthecompilationoftheprotectiveplanninginhistoricalandculturalcities,soastomakeitbeusedintheurbanplanningmanagement.Keywords:historicalandculturalblocks,protectiveplanning,concept,ur
本文标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关概念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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