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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部门:产品部文件编号:XX空间-安全-001无人机安全规则发布日期:2015-10-10第页,共页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及分类3.定义4.民用无人机机长的职责和权限5.民用无人机驾驶员6.民用无人机使用说明书7.禁止粗心或鲁莽的操作8.摄入酒精和药物的限制9.飞行前准备10.限制区域11.视距内运行(VLOS)12.视距外运行(BVLOS)13.民用无人机运行的仪表、设备和标识要求14.管理方式1.目的为确保无人机安全调试,正确飞行,减少无人机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特制定此规定,规范公司内无人机的使用和规范操作2.适用范围及分类本咨询通告适用于轻小型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2.1空机重量小于等于116千克、起飞全重小于150千克的无人机,且动能不大于95千焦,校正空速不超过100千米、/小时;2.5轻小型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3.定义3.1无人机(UA:UnmannedAircraft),是一架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RPA:RemotelyPilotedAircraft)。3.2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AircraftSystem),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RemotelyPilotedAircraftSystems),是指由无人机、相关控制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3.3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运营人指派对无人机的运行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时操纵无人机的人。3.4无人机系统的机长,是指在系统运行时间内负责整个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3.5无人机观测员,一个由运营人指定的训练有素的人员,通过目视观测无人机,协助无人机驾驶员安全实施飞行。3.6运营人,是指从事或拟从事航空器运营的个人、组织或者企业。3.7控制站(也称遥控站、地面站),无人机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用于操纵无人机的设备。3.8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C2:CommandandControldatalink),是指无人机和控制站之间为飞行管理之目的的数据链接。3.9视距内运行(VLOS:VisualLineofSightOperations),无人机驾驶员或无人机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操作方式,航空器处于驾驶员或观测员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的区域内。3.10超视距运行(BVLOS:BeyondVLOS),无人机在目视视距以外的运行。3.11融合空域,是指有其它航空器同时运行的空域。3.12隔离空域,是指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空域,通过限制其它航空器的进入以规避碰撞风险。3.13人口稠密区,是指城镇、村庄、繁忙道路或大型露天集会场所等区域。3.14重点地区,是指军事重地、核电站和行政中心等关乎国家安全的区域及周边,或地方政府临时划设的区域。3.15机场净空区,也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护航空器起飞、飞行和降落安全,根据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要求划定的空间范围。3.16空机重量,是指不包含载荷的无人机重量。3.17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小于等于7千克的无人机。3.18轻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但小于等于116千克的无人机,且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100千米/小时(55海里/小时),升限小于3000米。3.19电子围栏,是指在特定地区周围划设的为保障特定地区安全的电子隔离装置,用以阻挡即将侵入该地区的航空器,同时具有报警功能。4.民用无人机机长的职责和权限4.1民用无人机机长对民用无人机的运行直接负责,并具有最终决定权。4.1.1在飞行中遇有紧急情况时:a.机长必须采取适合当时情况的应急措施。b.在飞行中遇到需要立即处置的紧急情况时,机长可以在保证地面人员安全所需要的范围内偏离本咨询通告的任何规定。4.1.2如果在危及地面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违反当地规章或程序的措施,机长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有关地方当局。4.2机长必须负责以可用的、最迅速的方法将导致人员严重受伤或死亡、地面财产重大损失的任何航空器事故通知最近的民航及相关部门。5.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应当根据其所驾驶的民用无人机的等级分类,符合咨询通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执照、合格证、等级、训练、考试、检查和航空经历等方面的要求,并依据本咨询通告运行。6.民用无人机使用说明书6.1民用无人机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机长、驾驶员及观测员能够正确理解的语言文字。7.禁止粗心或鲁莽的操作任何人员在操作民用无人机时不得粗心大意和盲目蛮干,以免危及他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8.摄入酒精和药物的限制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在饮用任何含酒精的液体之后的8小时之内或处于酒精作用之下或者受到任何药物影响及其工作能力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不得驾驶无人机。9.飞行前准备在开始飞行之前,机长应当:9.1了解任务执行区域限制的气象条件;9.2确定运行场地满足无人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9.3检查无人机各组件情况、燃油或电池储备、通信链路信号等满足运行要求。对于无人机云系统的用户,应确认系统是否接入无人机云;9.4制定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预案中应包括紧急备降地点等内容。10.限制区域机长应确保无人机运行时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避免进入限制区域:10.1对于无人机云系统的用户,应该遵守该系统限制;10.2对于未接入无人机云系统的用户,应向相关部门了解限制区域的划设情况。不得突破机场障碍物控制面、飞行禁区、未经批准的限制区以及危险区等。11.视距内运行(VLOS)11.1必须在驾驶员或者观测员视距范围内运行;11.2必须在昼间运行;11.3必须将航路优先权让与其它航空器。12.视距外运行(BVLOS)12.1必须将航路优先权让与有人驾驶航空器;12.2当飞行操作危害到空域的其他使用者、地面上人身财产安全或不能按照本咨询通告要求继续飞行,应当立即停止飞行活动;12.3驾驶员应当能够随时控制无人机。对于使用自主模式的无人机,无人机驾驶员必须能够随时超控。12.3.1出现无人机失控的情况,机长应该执行相应的预案,包括:无人机应急回收程序;地面站GPS定位系统13.无人机运行的仪表、设备和标识要求13.1具有有效的空地链路;13.2地面站或操控设备具有显示无人机实时的位置、高度、速度等信息的仪器仪表;13.3用于记录、回放和分析飞行过程的飞行数据记录系统,且数据信息至少保存1个月等信息,以便出现坠机情况时能迅速查找到无人机所有者或操作者信息。14.保险管理对于投入市场的无人机产品,应当对无人机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拟定人:------------------------日期:------------------部门批准:-----------------------日期:------------------公司批准:-----------------------日期:------------------
本文标题:XX公司无人机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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