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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中医医院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工作自查报告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证人民群众获得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顺利推进我院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根据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蒲城县2016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蒲卫发〔2016〕8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的职能实际情况,重点围绕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促进提高我县妇女儿童的健康素质水平。现对照《陕西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5年版)》,将自查自评总结报告如下:1、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一是积极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技能竞赛活动,并选派优秀选手参加省、市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二是加大妇幼卫生宣传力度,在医院门诊、儿科病区、妇产科病区及产房固定宣传挂图,对孕、产妇进行卫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宣教,充分利用“三八节”、“六一节”、“母乳喂养周”等节假日,组织医疗人员到县中心广场开展义诊咨询宣传活动,并免费发放各种妇幼卫生宣传小册子等,加大妇幼卫生保健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2、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书管理办法,实行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做到证、章分开保管,《出生医学证明》由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负责人保管,印章由医务科专人保管,每张出生证的发放都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表》,做到每张开出的证明可靠、完整、有效。3、贯彻落实《陕西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条例》,成立了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制定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相关制度,超声科门前安装监控探头,孕14周以上孕妇做超声检查及计生手术实行实名制等措施。4、加强产科建设,巩固爱婴医院成果。产科质量维系母婴两代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卫生部《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助产服务机构基本标准》等规定,对全院助产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掌握人员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实行持证执业、持证上岗。积极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巩固爱婴医院成果,2014年顺利通过爱婴医院复核工作,院内新生儿纯母乳喂养率保持在90%以上。5、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预防孩子智能和体格发育落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陕西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关于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的实施方案》,组织医务人员到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参加业务培训,重点抓好采血质量、可疑病人召回、追踪随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促进患病儿早日康复,进一步促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本文标题:妇幼保健院健康优质服务工作的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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