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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中存在着许多陷阱,潜伏在家庭装修合同中的陷阱就有不少。对此,处于弱势的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对此应当高度警惕。许多居心不良的装潢公司,正是利用业主对装修合同既信任、又不熟悉的心理,在合同中撒下“蒙汗药”,让业主上当受骗。装修合同的典型陷阱而业主一旦清醒过来,装修合同已经签了,早已“生米煮成熟饭”。下面列出装修合同中的八种典型“蒙汗药”,供广大装友参考:·混淆材料笼统报价装饰材料的分类很细,而装潢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利用不可能将每一类装修材料细分到最终型号、规格的特点,故意笼而统之进行报价,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偷梁换柱。例如,许多业主在与装潢公司签订合同时,都明确要求涂料用“立邦漆”。可是他们不知道,“立邦”只是一个品牌,其规格、型号非常多,这样不经意间就给装潢公司到时候以次充好创造了有利条件。·随意解释合同条款装修合同中的许多条款由于不够具体,答案并不是唯一的,可以进行多种解释。这样,一旦发生纠纷,装潢公司当然就有了“解释权”,业主就只有等着挨宰的份儿。例如,有的装修合同中规定,如果甲方要求变动项目,需向乙方支付20%的违约金。许多装潢公司利用这一点,当初设计时就把尺寸设计得不是最佳,业主势必要提出改动,好,这样一来就落入了合同圈套。·少报工程量压低报价针对业主贪图价格便宜的心理,签订装修合同时,装潢公司不是故意遗漏某些项目,就是在某些项目中少计工程量,以达到压低报价、让业主痛快签约的目的。到将来按实计算时,预算就会大大超出。例如,在计算油漆用量时,由于当初故意少算墙面面积,实际施工时就必须追加预算才能完成项目。因为合同上规定,“工程价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业主对此无可奈何,因为归根到底这是用在你墙面上的。·偷换材料赚取差价许多装饰材料不要说业主浑然不知,就是装潢公司也会看花了眼。当然,这里指的是装潢公司故意用价格低廉的材料取代价格较高的装饰材料,一方面赚取材料差价,另一方面业主很不容易看出来。例如,家庭装修中需用大量木芯板。装修合同中可能约定所用的是单价为每张100元的品牌木芯板,可是在实际使用中,很可能在隐蔽部位用的就是每张50元的杉木板或杨木板,这样,一半的材料差价就溜走了。·材料相同质量悬殊许多装修合同上这样写着:如果原来的材料缺货,乙方有权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请注意,这里的“同”是指相同型号的相同材料,而没有提相同质量,而这是最关键的。例如,当合同中约定的某种地砖“没有货”时,在这样的条款约定下,装潢公司可以理直气壮地用其他规格相同的地砖代替。殊不知,这样一来价格就可能要相差好多倍。·偷工减料蒙骗顾客在装修施工过程中,无论业主有没有请监理,都不可能做到时刻盯着。这样,施工人员如果不能“慎独”,要在某些部位尤其是隐蔽部位偷工减料蒙骗顾客,是相当容易的。例如,虽然合同上写着,在把橱柜底板钉到墙上去之前要用泥浆找平,可是如果没有人在一旁监督,施工人员就很可能会省去这道工序,直接把橱柜底板钉到墙上,这样顾客根本就不知道。·混淆概念多计费用家庭装修中有许多专门术语,业主不大可能搞得清楚。正是利用这一点,装潢公司对业主满口术语,一方面业主不容易听懂,大多只是望文生义;另一方面还显得这家公司挺“专业”的。例如,某装修合同上注明“各种橱柜、低柜、吊柜等,高度不足1米的均按延米计算,工程量少于1米的按1米计算,超过1米按延米据实计算”。业主理解的概念通常是,不足1米时按1米计算,超过1米就按实际长度计算。但实际情况是,所谓“延米”,无论长度多少,尾数不足1米时均按1米算,如某橱柜长度是2.2米,结算时就变成了3米!·提前付款留活要钱装修合同中通常把付款方式定为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结束时还留有一定尾款。有些业主天真地认为,这样就能令装潢公司在施工质量上不敢造次了,其实不然。例如,在装修工程进度过半时,装潢公司收取的装修款就已经达到了百分之八九十。如果该企业偷工减料,实际上这时候已尼有了利润,一旦矛盾激化,很可能会一走了之,剩下一个烂摊子叫你无法收拾。而在名义上,这时你还欠着他的钱,他可以要,也可以不要,进退自如。资料整理:一棵树()
本文标题:装修合同的典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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