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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及划线工程招招标标文文件件项目编号:招标人:、(盖章)地址:日期:2014年11月5日1一、招标邀请函交通设施及划线工程招标邀请函(被邀请单位名称):通过对贵司的考察了解,现邀请你单位按照图纸、设计效果图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报价。请你单位于2014年11月21日,下午17∶00时前,根据施工图、清单、设计效果图及相关规范标准、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市场工料价格水平、企业自身经济技术实力等测算本项目的制造加工费、安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验收、利润、税金、配合费、水电费、成品保护、质保等费用成本,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范围、质量标准、规格档次对整个采购项目清单进行报价。投标文件编制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壹份(刻录光盘),并统一装订密封在资料袋内送达;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封面、承诺函、报价表、附件资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要加注投标人公司名称及招标项目名称,并在封面和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和法人章。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承诺函及相关附件提交至(详细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领取当日(具体时间)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标人:地址:邮编:243000联系人:电话:传真:日期:2014年11月21日受邀单位签收:参于投标:□是□否2二、投标须知1、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交通设施及划线工程1.2建设地点:位于马鞍山市太白大道、湖西南路、印山路、九华路之间1.3建设规模:2、承包方式包标志标牌、停车设施的制作、供货及现场安装、交通标志划线的喷涂、检测、验收、移交等工料机、工期、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缺陷期质量保修整改等全部工作内容的采购安装承包方式。3、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合格,并保证一次性通过马鞍山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验收,按期移交并使用。4、工期要求4.1现场安装工期:14#~17#楼地下室工期: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25日(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其余楼栋地下室工期: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上述工期内安装完成并通过马鞍山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验收,并在验收合格接到招标人移交指令后5日历天内移交给物业并办理移交手续;4.3质量保证期:两年,从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5、招标范围交通划线及标志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含标志标牌及交通停车设施制作、供货、交通划线的喷涂、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成品保护、检验试验、验收、移交、维保等工作内容。6、投标保证金6.1投标报证金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汇款方式:网银、电汇、转账。6.2投标保证金账户:6.3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前交纳,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6.4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无息)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名称、账号等以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名称、账号为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7、履约担保7.1履约担保形式:采取保证金方式,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号;37.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款的5%;7.3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上述要求履行相应手续,依此类推;7.4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8、付款条件8.1预付定金: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二十五日内,支付本工程合同价10%的定金;8.2工程进度款:8.1.1全部工程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办理完交付手续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8.2.2剩余5%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两年质保期满后30日历天内,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同时扣除质保期内的由甲方代垫付、代维修等支出的费用);8.2.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与当次拟付款额等额的建设工程税务发票,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前需提供至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建设工程税务发票。9、投标人资格9.1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技术、资金、安装、维保服务实力,具备小区停车场交通划线、交通停车设施、标志标牌制作的设计、制作、加工、安装资格的单位;9.2投标人近二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2年内签约、供货的)有完成至少2个类似工程的业绩。注:类似工程是指含产品供货和安装的小区停车场设施及交通划线工程且合同额在人民币4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安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9.3投标人产品获得马鞍山市交通主管部门认可并能保证验收合格。9.4已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10、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现场勘察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3、招标答疑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提出,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13、投标报价13.1报价方式:采购清单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运输方式、生产资料涨价、通货膨胀、政府政策、天气变化影响等因素,结算时不予调整。13.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报的单价、总价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采购加工、制造、4组装、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成品保护等全部费用及为本采购项目实施所发生的水电费、组织及技术措施费、进退场费、检验试验费、材料损耗及运输装卸费、二次搬运、验收及资料归档费、风险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3.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图纸中学校幼儿园及一期一组团内容不需要报价)及现场勘察情况,结合自身实力测算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考虑材料采购供应方式的影响。14.评标办法14.1评标方法14.1.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招标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按照评审办法进行分析和评定,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4.1.2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且中标价不一定为投标报价,并且不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或增加招标范围内的一部分内容或工作量,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14.2评审标准14.2.1、首先进行初步评审,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然后再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技术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有效的投标文件商务报价再进行评审。14.2.2按以上评审标准,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15、合同形式15.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本招标文件、合同、图纸、清单等范围、内容总价固定)16、其它16.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8日14时30分。1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马鞍山市太白大道深业华府售楼中心3楼工程管理部16.3招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马文电话:0555-2376023传真:0555-2372990电邮:715579351@qq.com三、技术标准1、技术规范1.1须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及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T297—1995《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5(一)交通标线的技术要求材料要求:(1)涂料密度,1.8-2.3g/cm3;(2)涂膜外观,涂膜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粘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与标准板差别不大;(3)色度性能,按JT/T180—1995标准6.2.6规定的方法测试;(4)抗压强度:MPa≥24;(5)耐磨性(200r/1000g后减重):≤50;(6)逆反射系数mcd.1×1.m-2,白色≥200;黄色≥100;(7)软化点:105℃,;(8)干燥时间,min≤3;(9)根据GB5768—1999规定,按道路的情况及车速要求,制作道路标线;(10)制作道路标线使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厚度:1.5mm)(11)人行横道线、人行预告标志、箭头、导流线制作符合GB5768—1999规定;(12)制作标线、人行横线及其箭头、导流线等等,要将路面清干净再制作新标线;(13)车位线、车道线、箭头图示:6(二)交通标志的技术要求1、材料要求(1)标志立柱和横梁,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A3)焊接钢管,应符合BG700—88的要求。(2)标志板、滑动横梁,采用符合GB768—1999标准的铝合金板材,并符合GB3194—82“铝及铝合金热轧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3193—82“铝及铝合金热轧板”的规定。(3)高强螺栓,高强连接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应采用40B式45号钢,并符合GB1231—76的规定。地脚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应采用普通碳素钢机构钢(A3)。(4)基础混凝土为C25砼。并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5)钢筋采用热轧结构等级圆钢筋,Ⅰ级3号钢(位于桥梁式挡土上的标志基础钢筋采用Ⅱ级)并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设计规范》规定。(6)定向反光标志膜采用三级(即高强级),其回归反射光度值(最小值)反光膜颜色的角关座标和标志色泽耐用期应满足交通部JT/T297—1995《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要求。(7)标志板由铝合金板制作,其厚度要求不小于1.2mm2、标志牌制作(1)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颜色应严格按照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或设计图的规定执行。为了确保指路标准的确认性,指路标志汉字必须采用等粗线,字体、阿拉伯数字和英文文字应符合GB5768—98的规定,不允许采用其他字体。(2)标志板与滑动槽钢,卷边加固件连接,在保证连接强度标志板面平整,不影响贴反光膜的前提下,7可采用铆接式点焊。(3)本次招标的道路标牌的牌面底牌面底膜均贴工程级反光膜图案、文字均采用高级强;另有注明的除外。(4)指示标牌表面无明显皱纹、凹槽或弯形,每平方米的平整度公差小于1.0mm。(5)标牌面无裂纹、无明显划痕、无损伤、无颜色不均和污染等现象;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镀锌量为500g/m2。螺栓、螺母、垫圈进行热浸镀锌,必须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处理。(6)标志板与立杆采用铝槽接驳。(7)大型标志使用铝合金板材最大尺寸,最多不超过2块铝合金板拼接,以减少接缝,保持版面的平整度;大型标志尺寸以下标志不允许存在任何铝合金板拼接。(8)标志立柱和横梁不允许存在在任何接驳。四、投标格式(一)、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马鞍山交通划线、标志标牌制作安装的招标邀请函、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8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文件、采购清单、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规范标准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万元(RMB¥万元)的总价,承担上述采购产品的供货、安装、验收,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坚守诚信原则,如我方采用欺诈、串通等手段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实质上改变合同内容,贵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我方投标保证金。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与我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移交全部合格的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验收手续。4、一旦与我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我方委托作为本工程的负责人,负责本合同产品的供货、安装、验收、移交等事项。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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