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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对本公司危险物品的辨识和管理,明确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3.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3.2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3.4重大事故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3.5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6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3.7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4.职责4.1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4.2下属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物品进行辨识、管理、传递和建档。4.3下属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物品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4.4下属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相关单位、从业人员。4.5下属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4.6下属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4.7下属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管理内容和要求5.1危险物品安全管理5.1.1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5.1.2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5.1.3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5.1.4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5.1.5危险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5.1.6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5.1.7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5.1.8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焊接、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5.1.9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5.1.10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5.1.11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5.1.12易燃、易爆液化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5.1.1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5.1.14在危险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5.1.15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5.1.16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5.1.17机械作业时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发现异常及时处理。5.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5.2.1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5.2.2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5.2.3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形成评估报告。5.2.4安全管理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5.2.5安全管理部门将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5.2.6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情况进行修订,报告修订后重新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2.7生产部门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传递至生产技术处。5.2.8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5.3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5.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有关单位按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配备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所属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并将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进行登记。5.3.2单位负责人和岗位人员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齐全。5.3.3安全管理部门及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5.4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演练5.4.1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5.4.2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5.4.3生产技术处、各生产单位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时间、地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年公司至少进行一次。5.4.4安全管理部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组织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训。5.4.5安全管理部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管理部门将演练及评估情况做好记录。5.4.6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6.附则本办法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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