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DB34T 1687-2016 餐饮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
ICS17.020A50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1687—2016代替DB34/T1687-2012餐饮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文稿版次选择2016-03-10发布2016-04-10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1687—2016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4/T1687-2012。本标准与DB34/T1687-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增加了培育和推动的要求(见11);——增加了评价组织机构的要求(见12);——增加了复评与监督的要求(见13);——增加了安徽省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请书(见附录A);——增加了AAA、AA、A餐饮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细则(见附录B);——增加了餐饮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监督检查表(见附录C)。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计量协会、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晖、裴学平、吴忠义、温家铨、刘心德、王志、王景云。DB34/T168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4/T1687-2012。DB34/T1687—20161餐饮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餐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要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教育、培训与能力、信息交流与控制、分析和改进、承诺与自我评价、申请条件、评价结果、培育与推动、评价组织机构、复评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有下列需求的企业: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诚信计量体系;b)符合所声明的计量方针和承诺的计量目标;c)通过下列方式体现符合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要求,包括:进行自我评价和承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并获得认可。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02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62号公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第66号令)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主料菜点中价格或份量占主要成分的食材。3.2餐饮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餐饮食品(包括菜点、酒类、饮料等)、消费场所和设施的经营企业。3.3诚信计量目标DB34/T1687—20162为实现诚信计量的目的而规定的量化要求。3.4诚信计量因素影响企业计量诚信度的要素。3.5诚信计量体系制定、实施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并为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集合。4要求4.1总则4.1.1企业应按GB/T19022、《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等要求识别诚信计量因素,建立健全诚信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诚信计量管理职责,确保计量数据准确可靠;引进测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运用先进的计量管理理念,推动计量工作的体系化管理。4.1.2企业应自觉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计量器具合格,所经营的餐饮食品(包括菜点、酒类、饮料等)计量准确、质量合格。4.1.3企业管理者应当制定诚信计量方针、目标,识别诚信计量因素,建立诚信计量体系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持续改进。4.2管理要求4.2.1管理职责企业应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岗位在诚信计量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以管理内部诚信计量信息、处理相关方投诉,建立执行、保障和监督的协调机制。4.2.2管理制度涉及诚信计量的内部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等,应包括但不限于:a)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承诺;b)人员培训管理;c)测量设备管理;d)餐饮食品质量管理;e)菜单和价格管理;f)顾客满意度评价管理;g)失信管理(包括失信事件报告与处理,失信预防与惩戒等);h)诚信计量目标考核管理;i)社会监督。4.3技术要求4.3.1菜单管理DB34/T1687—20163菜单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a)名称;b)菜点的主要生料以及饮品或食品的净含量,标注大、中、小例(份)的,还应同时标注净含量;c)团体用餐、婚宴用餐的菜单依据协议执行。4.3.2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a)热菜应标明生料主料的净含量;b)冷盘菜应标明熟料主料的净含量;c)酒类、饮料应标明每份的净含量。4.3.3计量器具及结算4.3.3.1按重量结算的生料、饮料和其他食品,结算量与实际量的量值偏差应不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3.3.2活禽、活鱼及水发物的计量负偏差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不含包装、捆扎物等)。称重方法按《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1070附录C的规定;4.3.3.3以体积量现场计量的酒类、饮料等,应配备合格的量具,计量合格;4.3.3.4以定量包装商品销售的,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表1活禽、活鱼及水发物的计量负偏差价格档次称重范围最大负偏差P≤30元/kgm≤500g10g500g<m≤2kg15g2kg<m≤5kg30g30元/kg<P≤100元/kgm≤500g5g500g<m≤2kg10g2kg<m≤5kg20gP>100元/kgm≤2kg5g2kg<m≤5kg10g注:P——商品价格;m——商品称重质量。5教育、培训与能力5.1教育和培训企业应建立诚信计量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计量意识,提高职业技能,使员工理解:a)诚信计量的重要性;b)个人在诚信计量管理方面的作用与职责;c)个人对诚信计量的影响以及工作改进带来的效益;d)违背诚信计量规定的后果;e)失信行为对个人的影响。保存上述相关的记录。DB34/T1687—201645.2能力关键岗位员工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自身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保存相关的记录。6信息交流与控制6.1企业应建立诚信计量信息交流与控制管理制度,规定内部、外部信息交流的内容、范围与形式,以满足诚信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并保存相关的记录。6.2信息交流应满足:a)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部门间的诚信信息交流;b)与外部相关方的诚信信息交流,包括诚信风险信息收集等;c)诚信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溯性。7分析和改进7.1监视和测量企业应对诚信计量过程控制、服务质量、企业形象等进行监视和测量,并保存相关的记录。7.2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的程序,对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保存相关的记录。8承诺与自我评价8.1承诺8.1.1企业应就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责任进行声明、承诺。8.1.2诚信计量的目标应是便于考核的、有针对性的量化指标,责任要体现对受损方利益的补偿性和责任方的惩戒性。8.1.3声明与承诺应用适当的途径进行表达,如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书面文件等,以便于各相关方的监督。8.2自我评价为了履行诚信计量承诺,满足法律法规、组织和顾客的要求,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定期对已建立的诚信计量体系进行审核和评价,以确保诚信计量工作机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9申请条件9.1申请者应具备合法经营的条件,且无诚信计量或商品质量等责任事故。9.2申请者应按要求向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交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套:a)申请书,见附录A;b)自我评价表,参考附录B;DB34/T1687—20165c)自我承诺书;d)规章制度;e)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概况(调查表原件现场备查);f)合法经营的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g)有行业特殊要求的需附相关资质文件。10评价结果10.1评价结果分三个等级,分别为AAA、AA、A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其中AAA为最高等级,AA次之,依此类推。10.2通过第三方评价后,由第三方对评价结果在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应包括获取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名称、经营地点、诚信等级、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承诺事项等,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无重大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的,评价结果生效,予以授信并公告,否则不予授信。10.3第三方评价按照附录B执行。11培育与推动AAA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由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培育和推动工作,AA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由市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培育和推动工作,A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由县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培育和推动工作。12评价组织机构12.1评价机构评价机构:与计量相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组织,该组织负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审定、发布。12.2评价组织12.2.1AAA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由省级评价机构组织评价,AA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由市级评价机构组织评价,A级由县级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如市、县级没有相关组织,可向上一级组织申请评价。12.2.2评价机构聘请相关计量专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展评价工作。13复评与监督13.1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原评价机构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按照附录C执行。13.2本标准同时适用于复评。DB34/T1687—20166AA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徽省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请书安徽省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申请级别:负责人:申请日期:年月日DB34/T1687—20167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请表企业名称法人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箱年经营额(万元)邮政编码职工人数主管计量部门名称专兼职计量人员数计量器具总数强检器具数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证书等级□A□AA□AAA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截止目前一年内收到的投诉次数本企业是责任方的次数已经处理次数客户满意次数企业诚信计量创建工作概述申请单位意见自愿申请并接受第三方评价;对申报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负责人签字:年月日BDB34/T1687—20168BC附录B(规范性附录)餐饮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细则表B.1餐饮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细则(AAA)标准条款评价方法评价记录得分4、要求(70分)4.1总则(10分)1、企业制定了文件化的诚信计量方针、目标,指标合理,得3分;2、自觉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守国家质检总局《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识别诚信计量因素,建立诚信计量体系,得2分;3、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证书,得5分。4.2.1管理职责(5分)1、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有关部门和岗位在诚信计量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3分;2、确立诚信计量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协调处理相关方投诉、管理内部诚信计量信息的部门或人员,得2分。4.2.2管理制度(28分)1、制定顾客意见处理程序,涵盖了顾客意见征集、分析和处理,以及对申诉的受理与处理,得2分;实施顾客满意度评价,记录保存完整,得2分;2、有菜单管理制度,并符合相关规定,在窗口等场合公示菜单、菜价,结算与菜单一致,得5分,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3、制定测量设备管理程序,有检定计划,日常维护管理有记录,得5分;4、制定了诚信目标管理制度,得2分;能提供考核记录,得2分;5、内部失信有控制措施,如发生失信事件,报告、处理及时,对失信事件的责任人已采取处罚措施,失信影响基本消除,得2分;6、建立了餐饮食品质量管理,得2分;质量检测结果、生料索证有记录,得3分;7、有诸如接受社会公众、消费者、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制度,得1分;有实施记录,得2分。4.3.1菜单管理(3分)符合规定,得3分,缺少一项扣0.3分,标注不准确的或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4.3.2净含量标注(3分)符合规定,得3分,缺少一项扣
本文标题:DB34T 1687-2016 餐饮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87385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