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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80.10B31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3201—2018地理标志产品来安花红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LaianMalusasiatica文稿版次选择2018-10-20发布2018-11-20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3201—2018I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197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来安县复林果品开发有限公司、来安县复兴国有林场、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安县林业局、滁州市质监局、滁州市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操军、宗娟、张军、谢金尚、杨延忠、余翠红、杜平、吴跃兵。DB34/T3201—20181地理标志产品来安花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来安花红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立地条件、品种、栽培管理、采收与拣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第128号公告批准实施保护的来安花红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6195水果、蔬菜维生素C含量测定法(2.6-二氯靛酚滴定法)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GB/T30642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NY/T2637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NY/T5010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来安花红LaianMalusasiatica产自安徽省来安县北部山区的花红果实蔷薇科苹果属的林禽类栽培品种,其外形扁圆、皮色黄绿,有清香气、味甘略酸。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来安花红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第128号公告批准的地域范围,即现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北部山区舜山镇、半塔镇、张山乡、杨郢乡所辖行政区域。所在地地理坐标北纬31º18´-32º41´,东经118º19´-118º40´。见附录A。DB34/T3201—201825产地环境5.1气候来安县位于安徽省东部,地处江淮之间,地势北高南低。北部山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光照充足,雨热同季,四季分明。5.2土壤土质应为沙壤土、轻壤土和中壤土。有机质含量应达到1.2%以上,pH值应在5.5~7.2之间。5.3其他环境要求产业环境应符合NY/T5010的要求。6栽培管理6.1育苗以海棠为砧木嫁接育苗。6.2定植春栽或秋栽。定植时间:春栽,3月中旬;秋栽,11月下旬。定植密度:每hm²栽植株数≤750株。6.3施肥每年施入腐熟有机肥,每hm²≥22.5t。6.4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7采收与拣选7.1采收果实成熟时间在每年7月左右,采收在果实成熟后进行。采时轻拿轻放,采收容器内宜有软衬垫,防止扎、碰、压等机械损伤。7.2拣选应挑出病、虫、伤、烂等不合规格次果。8质量要求8.1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DB34/T3201—20183表1感官指标项目品质特征外观果形外形扁圆、皮色黄绿色泽黄绿果重单果重≥35g内质香气清香风味味甘略酸8.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1.0可滴定酸(%)≤0.65维生素C≥1.88.3净含量允差单件定量包装的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8.4安全要求果实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中的规定,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中瓜果类水果的规定。9试验方法9.1感官特色用目测、口尝、鼻嗅、称重等方法检测。9.2理化指标9.2.1可溶性固形物检验应按照NY/T2637的规定执行。9.2.2可滴定酸检验应按照GB/T12456的规定执行。9.2.3Vc检验应按照GB/T6195的规定执行。9.3净含量应按照JJF1070的规定执行。9.4安全指标9.4.1污染物限量检验应按GB2762的规定执行。9.4.2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按GB2763的规定执行。10检验规则DB34/T3201—2018410.1组批同一地块、同天采收的来安花红为同一检验批。10.2抽样方法按照GB/T30642中的规定执行。10.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每年采摘初期;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10.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安全指标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理化指标若有一项不合格,使用备样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不复核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11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及保质期11.1标签、标志11.1.1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T17924的规定。11.1.2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使用专用标志。11.1.3外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11.2包装应采用密封、防破碎等能保护产品品质的包装,包装材料应保证卫生、透气、无毒害,且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指标的要求。11.3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有防晒、防雨设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11.4保质期常温下保质期为3~5天,冷库保鲜条件下保质期为30天。DB34/T3201—20185AA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A.1地理标志产品来安花红保护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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