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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的基本概念国际保理的分类及特点、国际保理与出口信用保险的比较国际保理业务的运作流程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学习内容国际保理的定义国际保理的分类国际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一)国际保理的定义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Factoring)是在以记账赊销(O/A)、承兑交单(D/A)为支付方式的国际贸易中,由保理商(Factor)向卖方/出口商/供应商提供的基于双方契约关系的一种集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商应为卖方提供的主要服务1.贸易融资(TradeFinance)2.应收账款相关账户(销售分户账)管理(MaintenanceofSalesLedger)3.应收账款催收(CollectionofReceivables)4.买方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ProtectionforBuyer’sCredit)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ChainInternational缩写为FCI)于1968年在荷兰成立,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它是由全球62个国家和地区的229多保理商组成的国际性自律联合体。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保理组织,FCI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所占市场份额也持续增长。(二)国际保理的分类根据运作方式不同而分单保理指一项保理业务中只涉及出口或进口一方的保理商,即同一保理商在出口商、进口商间进行保付代理业务。双保理指在一项保理业务中同时涉及进出口双方的保理商。目前,国际保理多采用双保理方式。根据保理商是否为出口商提供资金融通融资保理又称标准型保理(standardfactoring),是指出口保理商收到出口商的融资申请书和装运提单、发票和汇票等单据后,就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贸易融资额,余下20%的价款,则于保理商收妥货款后再进行清算。非融资保理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不为出口商提供资金融通。根据保理商是否承担坏账风险、买断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recoursefactoring)保理商向出口商收购有效发票,按照预先协商的比率支付预付款,之后凭发票向进口商追偿货款。若进口商到期支付全部票面金额的货款,保理商扣除预付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将余额交给出口商;若进口商因信用原因延期支付货款,或因争议、破产而无力支付货款,从而导致保理商无法按时追回货款时,保理商有权要求出口商回购发票,偿还已获预付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为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none-recoursefactoring)保理商承担一切风险,并无权要求供应商回购发票、返还预付款的,为无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的保理在国际保理中占主导地位。保理商根据出口商提供的进口商名单进行资信调查,并为出口商核定出针对每个进口商的相应的信用额度。出口商在信用额度内的赊销,保理商对应收账款的收购没有追索权。根据出口商是否告知债务人/进口商采用了国际保理业务公开型保理(disclosedfactoring)出口商将拟采用保理业务和所选定的保理商的名称,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债务人/进口商,要求其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隐蔽型保理(undisclosedfactoring)保理商与供应商/出口商约定不向债务人/进口商披露保理活动的一种保理形式。根据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销售商支付货款的时间到期保理(MaturityFactoring)到期保理是不论应收账款是否收妥,保理商在一个事先约定的固定期向销售商付款的保理方式。预付保理(AdvanceFactoring)预付保理是保理商在到期日或收款日之前向销售商提供预付款而非货款的保理方式。根据债务人付款对象不同直接保理(DirectFactoring)直接保理指根据保理合同债务人直接向保理商付款。间接保理(IndirectFactoring)间接保理指根据保理合同债务人应向供应商/出口商付款。根据保理业务的操作方式批量保理(BulkFactoring)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关于全部销售或某一系列销售活动的保理服务,即保理商批给进口商一个最高信用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进口商可循环使用额度,不必每次申请,直到保理商撤销此批准。逐笔保理供应商逐笔向保理商询价并要求提供保理服务的保理方式。根据一项销售活动中涉及的保理合同的数量单一保理指只有一个保理合同的普通保理方式。背对背保理(Back-to-BackFactoring)指涉及两个保理合同,其中一个保理合同是根据另一个保理合同来考虑保理风险的保理方式。背对背保理是在进口商是中间商的情况下产生的。另一种分类形式商业发票贴现又称保密保理(confidentialfactoring),是指卖方(包括出口商)与银行之间签订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应向债务人收取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从而获得贴现融资。综合保理(TheFullService),是指提供的保理服务项目较为全面,其内容范围满足美国现代保理的定义。融通资金收款风险担保通知债务人销售账务管理收取应收账款1.综合保理提供提供提供提供提供2.有追索权保理提供不提供提供提供提供3.批量保理提供不提供提供不提供不提供4.定期保理不提供提供提供提供提供5.代理保理提供很少提供有时提供很少提供不提供6.发票贴现提供很少提供不提供不提供不提供7.隐蔽保理提供很少提供不提供不提供不提供内容种类(三)国际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为出口商/供应商的赊销出口提供了融资保障使出口商/供应商得到信用额度内的收汇保障,转嫁进口商的信用风险有助于出口商/供应商实现其营销战略有助于进口商扩大利润为进出口商提供了更有竞争力的O/A、D/A付款条件并节约了成本使进出口商避免外汇风险简化了进出口商在国际贸易中的手续流程减少了国际贸易中的纠纷以及障碍双保理模式双保理业务运作程序国际保理业务运作中的注意事项(一)双保理模式实际运作中一般采用双保理模式,即进出口双方只需与当地保理商签订协议,委托代理业务,从而避免了语言习惯及文化法律等方面的差异,方便易行。双保理业务包括四个当事人:出口商、出口保理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如下图:双保理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方式,突出特点是存在两个保理商(出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和两次应收账款债权让渡(出口商将应收账款债权让渡给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再让渡给进口保理商)。如下图:(二)双保理业务运作程序1.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签订保理代理合约,就保理的内容和范围达成书面协议,建立代理关系。2.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交出口保理申请。3.出口保理商联系进口保理商。4.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5.进口保理商核定或批准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通知出口保理商。6.出口保理商把进口保理商已经核准进口商的信用额度通知给出口商。7.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出口保理协议,并获得正式保理额度。8.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支付方式为O/A或D/A。9.发货、寄单。出口商按合同装运货物后,将提单发票等单据直接寄给进口商。10.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单据提交给出口保理商,以转让应收账款债权。11.出口保理商将该笔应收账款再转让给进口保理商。12.进口保理商向进口商催收该笔应收账款。13.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支付货款。14.进口保理商向出口保理商转交货款,用EDI将汇款信息发至出口保理商。15.出口保理商在收汇金额中扣除已融资的预付本息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余额,为出口商结汇。16.贸易纠纷与协议的终止。(三)国际保理业务运作中的注意事项1.出口商应保证所出售的应收账款都产生于正当交易。2.由于出口保理商只承担信用额度内的风险担保,所以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时,应确保贸易金额在保理商提供的信用额度之内。3.对于因出口商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上不合格、交货期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所引起的进口商拒付、少付情况,保理商不予担保,因而出口商要严格按照贸易合同提供货物,以避免因贸易纠纷而失去保理商担保,丧失自己的权利。4.进口商不能是出口商的附属机构、控股公司或集团成员,因为出口商对其附属架构、控股公司、母公司和集团成员的销售属于不合格应收账款,保理商不予收购。5.未经保理商以书面认可同意,出口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应收账款抵押给第三者。如在协议签订时已存在对应收账款的某种抵押,应保理商的要求,出口商必须负责解除这种抵押。6.未经保理商以书面认可同意,出口商不得转让保理协议;签订保理协议后,出口商不得再与任何第三者签订类似的协议。国际保理结算方式与传统结算方式的比较国际保理结算方式与出口信用保险的比较(一)国际保理结算方式与传统结算方式的比较传统结算方式主要有托收方式与信用证方式。托收是商业信用付款方式,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付款方式。国际保理融合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由进口保理商承担债务人/进口商的信用风险,是介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之间的一定程度的银行信用保证付款方式。与传统结算方式相比,国际保理的最大优点是有债权风险保障。(二)国际保理结算方式与出口信用保险的比较出口信用保险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包括短期/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业务、账款追收、资信评估和保单融资等。国际保理与出口信用保险共同之处1.都可以降低出口商O/A远期支付的风险,提高出口商的收汇安全性2.都具有财务信用风险担保和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的功能3.都可以使出口商获得银行的贸易融资支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国际保理与出口信用保险的差别1.性质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具有非赢利性政策性保险的性质,大多是国家对出口企业的一种政策扶持;而国际保理则是一种完全建立在商业化运作基础之上的盈利性的金融服务。2.风险范围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包括了商业信用风险和国家风险;保理业务则不能避免国家风险、政治风险的影响。3.风险保障程度不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遵循风险共担原则,买方信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通常提供70%-90%的风险保障;典型的保理业务为无追索权保理,买方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承担,提供信用额度内100%的收汇保障。4.服务内容不同国际保理提供的服务内容多于出口信用保险,如贸易融资、财务管理以及账目记录管理等。5.出口商品范围不同出口信用保险适合的出口商品范围很广,包括消费型和资本型商品。适合叙做保理业务的多为进出口双方对产品质量容易达成共识的消费型产品6.结算方式不同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广,采用信用证、托收和赊销等结算方式的贸易都可以投保;国际保理则针对赊销或承兑交单的结算方式7.费用不同阐述了国际保理的概念,揭示了国际保理商在国际贸易中的角色和提供的服务,以及国际保理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国际保理主要包括单保理和双保理,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等形式。与信用证等传统结算方式相比,国际保理的最大优点是有债权风险保障。与出口信用保险相比,国际保理在性质、风险范围、风险保障程度、服务内容、结算方式、费用等方面与其存在差别。
本文标题:国际保理的概念、分类与运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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