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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PLM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招标人:X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XXX公司2015年7月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4第二章投标须知………………………………………………5-14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17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18–20第五章合同条款资料表………………………………………21–22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23–32第七章附件…………………………………………………33–40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3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4投标邀请日期:2015年7月28日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一、XXX公司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名称数量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系统)采购实施一套二、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合格投标人可在XXX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三、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28日起每天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向XXX公司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所有投标书应于201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4:30分之前交到XXX公司,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兹定于201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4:30分,在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招标人:XXX公司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XXX公司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5第二章投标须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6投标须知一、说明1.使用范围“投标资料表”列明的项目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计划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投标资料表”指定合同项下的款项。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招标人”系指XXX公司。2.2.“招标项目”、“投标项目”系指适合招标人需求的PLM系统及实施。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服务商。2.4.“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四,格式5)2.5.“实施主体”、“招标方”系指最终与合格中标人签署合同并接受服务的招标人。2.6.“中标人”系指最终提供合同服务的投标人。2.7.“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及相应硬件设备、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2.8.“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培训以及其他的承诺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凡具有PLM系统供应并实施能力的国内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人供应并实施投标项目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4.其它要求。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7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五章合同条款资料表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第七章附件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由于招标文件不齐全而导致投标错误,招标人不承担责任。6.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天以加盖法人印章的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于有必要澄清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修改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将确认文件送达或传真通知招标人。7.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投标文件的编写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招标人对招标项目采取招标范围内的总揽招标,招标项目涵盖招标人及所属所有实施主体,投标人不得仅对个别或部分实施主体进行投标。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按照第11、12和13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有关资料。(2)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8(3)按照第15条要求出具的投标项目报告,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项目的适合性,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第18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1.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所附投标报价说明完整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有关清单。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对投标项目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12.2.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额外条件的报价。12.3.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软件模块站点费用、用户授权费用、咨询实施费用、二次开发费用、培训费用、技术资料费用、相关税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等所有费用。12.4.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2.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有条件进行价格调整的投标,将可以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6.技术服务将作为供货内容的一部分,包括安装、调试、设计、设计联络、技术协助、校验、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卖方义务。13.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1)第七章附件4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报告的全部资料(2)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所属集团、历史、产品经营范围等内容概述(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最近三年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6)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为投标人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7)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8)产品相关授权许可证书(复印件)(9)近三年以来相同或类似投标项目的业绩及主要客户清单。(10)产品或服务荣誉证书(复印件)(11)与投标项目相关的企业技术、人员保障能力说明(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文件15.投标项目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5.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要求逐条说明投标项目的适用性和响应情况。15.2.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项目实际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的证明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915.3.*投标项目的说明和详细技术方案。投标详细技术方案中需响应《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条款,此次招标报价仅涵盖“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的要求内容。15.4.关于系统维护、系统升级、响应时间及提供终身售后服务的“承诺书”、质量保证书、有关部门的检测、鉴定报告(如有)。15.5.外购软件须提供来源和相应授权。15.6.投标人须提供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基础数据、流程、系统安装调试、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试运行、验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的具体描述和说明。15.7.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所提出的目标、需求、性能要求等,并非全部模块或需求,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根据X企业的现状结合PLM系统的完整性、适用性全盘考虑,提供整体化的信息化解决方案。15.8.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开标以后且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失效。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的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8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7.1.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供投标文件目录和页码。17.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17.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17.4.投标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17.5.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资料表”规定,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并附电子文本一份(建议用U盘),投标文件的副本应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开具的汇款底单扫描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招标人避免因为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须知第18.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66-16STDT131236310人的投标保证金。18.3.投标保证金为由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中明确的户名、银行、账号和要求数额办理,限定使用电汇/转账(确保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入账,任何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或担保均无效),投标保证金只允许在开标前单独递交或放置在“供开标使用”的信封中。18.4.对于未按招标须知第18.1和18.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投标保证金未能或无法按时入账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8.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第22.5条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18.6.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25.2条的规定予以原额退还。四、投标19.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9.2.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1)招标人、招标文件所指明的投标文件送达地址;(2)招标项目名称;(3)招标文件编号;(4)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5)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副本”。19.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
本文标题:XXX公司PLM一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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