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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咨询培训 > 《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全文 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
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官网附件:名词解释.......................................................................432前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4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相关要求,为指导和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中的“社区”是指城市居民委员会辖区或农村村民委员会辖区,包括辖区内的居民小区、社会单位、配套设施等。“低碳社区”是指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区。《指南》明确了低碳社区试点的基本要求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出按照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三种类别开展试点,并详细阐述了每类社区试点的选取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及参与试点建设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试点实施主体,可参照本《指南》,立足本地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1第一章基本要求1.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按照绿色低碳、便捷舒适、生态环保、经济合理、运营高效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广泛参与,打造一批符合不同区域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低碳社区试点,有效控制城乡建设和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做出积极贡献。1.2建设原则1.2.1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要求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积极贯彻落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体功能区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战略部署,将有关理念和要求融入到社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居民生活的全过程。1.2.2科学衔接相关工作部署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结合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智慧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绿色建筑、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等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实施,把低碳社区试点打造为集成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平台。2 1.2.3突出反映地域发展特色各地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气候特征、地理特点、发展水平、发展模式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量力而行、注重效果,科学确定本地区试点工作目标、建设重点,探索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区发展模式。1.2.4注重前瞻创新性探索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贯彻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决定性作用,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积累社区低碳发展的新经验、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模式,为全国低碳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 第二章试点实施2.1实施主体2.1.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低碳社区试点工作部署和统筹推进,将低碳社区试点进展情况纳入国家对各省(区、市)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低碳社区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试点建设的指导,组织相关政策培训和经验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支持政策,开展“国家低碳示范社区”申报、评审和创建指导工作。2.1.2省级发展改革委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推进本地区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拟定本地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低碳社区试点实施方案评审和试点确定工作,指导本地区下级发展改革部门开展试点创建工作,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根据试点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对本地区试点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低碳示范社区”称号。2.1.3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建设要求,组织试点社区申报,根据区域实际确定各类社区创建主体。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所在地规划、住建、交通、市政市容、财政、园林、水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组织协调机制,指导落实本地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2.1.4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4 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具体组织单位,负责低碳社区试点的选取和申报工作,编制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发建设单位、社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物业公司等参与试点工作。2.1.5新区开发投资主体、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新区开发投资主体、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具体实施单位,根据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协助所在地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做好社区低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低碳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低碳社区服务的引入和规范、低碳文化生活的宣传和推广等工作。2.1.6其他参与机构结合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实际需求,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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