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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二大电子产品零售商申请破产保护附:美国破产法第7章与第11章解释由于经营陷入困境,美国第二大电子产品零售商环城连锁公司CircuitCity于11月10日根据破产法第11章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公司总部位于弗吉尼亚。根据CircuitCity向法庭提交的文件,截止到8月31日,该公司拥有34亿美元的资产和23.2亿美元的债务,其债权人超过10万名。其中的大型无担保债权人有惠普公司、三星电子和索尼等电子产品生产巨头,其中欠惠普公司1.188亿美元、三星公司1.159亿美元、索尼公司6000万美元。CircuitCity公司美国首屈一指的消费电子专业零售商,规模庞大。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CircuitCity美国业务部门拥有712家超市和9家连锁店。截止到9月30日,其国际业务部门在加拿大拥有770家零售店。该公司股票价格7日收于25美分。在10日的盘前交易中,该公司的股价跌至13美分。环城连锁一周前曾宣布将关闭20%的连锁店,解雇占国内雇员总人数17%的7300名员工。10日,环城连锁又宣布将在总部继续裁员700人。此外,公司还计划减少新店开张,重新商定租约,以节约成本,但最终未能避免这个具有一定历史和规模的零售巨头走向破产。CircuitCity是过去12个月中至少第14家申请破产保护的大型零售商,此前Linens'nThings和MervynsLLC等零售商都没能幸免。环城连锁公司已有近60年历史。这是美国近一轮金融危机中第一个申请破产保护的大型零售企业。业内人士分析,有3个因素迫使公司申请破产保护:债权人信心下降、现金流通性减弱、全球金融危机。此消息表明了眼下这场经济危机与以往几次危机的不同之处:美国零售行业正迅速失去作为新增失业人员最后避难所的地位。附:以下是关于美国《破产法》中关于破产核心问题的描述:“重组”反映在美国破产法的第11章之中,这一“重组”条款对于当前的经理层十分有利:“经理层会向债权人提出一个清理方案,这一方案详细地提出削减没有保障的债务要求。股票依然保持完整,但直到在重组法案下所有的义务得到满足之前是没有股息的。有保障的债权人在破产申请的情况下也不能取消他们所留置的抵押资产的赎回权。这一方案则要得到所有未受保障的债权人的多数同意,但债权人除了投票赞成经理们的重组方案之外几乎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只有经理们有权提出方案,而除了接受他们的方案,就只能是对企业进行清算。”美国企业可自愿地选择申请《破产法》第7章的清算或是申请在第11章之下的重组。根据第7章,破产法院指定委托人来关闭企业,出卖其资产然后把向债权人赔付的程序移交给法院;而根据第11章,现存的企业经理们则可以保留对企业的控制权并继续经营。更重要的是,依据第11章进行重组的企业有权终止养老金计划,余下的养老金费用由政府承担。并且,他们对破产前的债权人支付利息的义务也中止了。还有,“重组中的企业可以把逐渐增多的税收缺额向以后结转,如果是在清算的情况下这些就会丧失。把缺额向后结转可以保护企业在一段时间不交公司利润税,即便是他们的经营已开始赢利。”因此,第十一章的破产又被称为“策略性破产”或“破产保护”。因为《破产法》规定“在申请破产的前六个月中(该期限经常会被允许延长),只有经理层提出的方案会被接受。如果债权人不同意这一方案,经理们还可以以把破产申请从第11章转到第7章相威胁——这种威胁在促使没有保障的债权人接受方案时通常会奏效,因为如果真的清算起来,他们只能得到很少或是什么也得不到。”美国《破产法》第11章旨在进行企业及其资产结构重组,以使公司东山再起,起死回生。《美国破产法》第7章则是专用于直接破产清算的,但对债主和股东来说,这种破产清算的债务清偿率只有7%,远远低于破产重组的20%,所以他们更青睐于《美国破产法》第11章规定的破产重组。在“破产保护”期内,自动免责条款立刻生效,企业所面临的一切诉讼,包括债务诉讼将自动冻结,债主不得追讨债务,不得扣押该公司资产,甚至在法庭的同意下不必付利息或本金,一切等到该公司离开破产法保护后再说。
本文标题:美国第二大电子产品零售商申请破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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