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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概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一、工资统计工作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二、历史沿革三、今年报表修订情况四、主要指标解释五、填报注意事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是经济和社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的重要内容。做好工资统计工作,摸清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现状,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数量、分布以及构成等方面的数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第一,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和工资标准的数量关系和分布情况;第二,反映不同经费来源事业单位工资构成及变化趋势;第三,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工龄与任职年限的分布、构成情况;第四,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一、产生1988年,国家人事部成立,为了研究制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编制工资计划,经报国家统计局批准,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工资年报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工资年报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年报表》。主要统计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二、发展随着我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项工资政策陆续出台,工资统计报表也随之逐步完善。三套报表合并为一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统计范围扩大到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统计内容扩展到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在内的全部工资总额。2008年之前,规划财务司负责工资统计工作,共设计工资统计报表12张。2008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规划财务司作为综合统计部门牵头负责,工资福利司具体承担工资统计业务。随着工资政策的调整,及时调整统计项目,细化统计层次,如,增加“警长、警员”序列;将“机关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人员级别工资档次人数情况”表中央国家机关、省(区、市)机关、市(地、州、盟)机关、县(市、区、旗)机关、乡(镇)机关5个机构层次分别进行统计;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表分成在京中央机关、京外中央机关、地方机关三个层次填报。今年报表的修订情况:事业单位分行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况表“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改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其中:科学研究业”改为“研究和试验发展”;“7、教育”其中项加入“义务教育”;“8、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改为“卫生、社会工作”;其中项增加“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公立医院”、“社会工作”;“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音像制作业”;“10、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改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指标包括职工年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离退休费、基本离退休费等。(一)职工年平均人数是指报告年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被12除求得,或四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被4除求得,或者年初人数和年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为保证职工年平均人数统计的准确性,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坚持“谁发工资谁统计”。不论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不论是正式人员还是临时聘用人员,不论在本单位工作还是临时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只要是由本单位支付工资,就应统计为本单位的职工。“谁发工资谁统计”,不能简单理解为是谁把工资交到职工的手中,具体应理解为“谁负担工资谁统计”,也就是说哪个单位确定了他的工资标准,核算了他的工资数额,并在单位财务帐目上体现了对他的工资支付,才被视为“发”了工资。二是谁发基本工资谁统计。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有的职工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单位有工作并领取工资。但一般情况下,只能在一个单位领取基本工资。因此,负责发放基本工资的单位应统计该职工人数。三是职工档案所在的单位先统计。如果按上述两项办法仍不能解决某位职工由哪个单位统计时,可先确定该职工的档案在哪个单位,由该职工的档案所在单位优先统计。机关中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和其他、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事业单位中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二)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在把握工资总额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工资总额是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非劳动性质的支付就不能统计为工资总额,如:独生子女费等。二是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要作到职工范围与工资总额发放范围相一致。三是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不论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不论是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还是单位自筹的资金都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四是工资总额是按实发数统计,包括报告期内补发的前些年的工资。(薪酬会计)五是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注意以下项目应不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内: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工资总额不应包括以下项目:1、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5、发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安家费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7、因聘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六是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大病统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都应计入工资统计,但由单位支付的部分暂不计入工资总额。七是以下属单位的名义发放的现金,无论是否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都应统计为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八是各单位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电话补贴、伙食补贴、职务补贴等也应计入工资总额。案例A单位职工小王2011年全年基本工资20000元,工作性津贴30000元,交通补贴5000元,当年补发了2010年的购房补贴12000元。问小王2011年的工资总额共计多少元?1、50000元2、55000元3、62000元4、67000元正确答案:4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总额。单位用于补发过去应发而未发放的工资应统计在发放工资当年。(薪酬相关)(三)基本工资3、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机关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法管理的执行职级工资制人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四)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分配的、体现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的工资。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工资改革方案的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目前只有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了绩效工资,还有一些省份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事业单位作了统筹考虑,其中有的省份统筹考虑部分也叫绩效工资。除上述三种情况外,自行发放的效益工资应填入“其它”。(五)津贴、补贴:是指基本工资外,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补贴。1、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是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2、规范后津贴补贴:是指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规定,归并地方和部门原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后设立的津贴补贴。3、改革性补贴:是指根据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的需要,通过转化原有用于职工福利待遇的资金,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交通补贴等。4、奖励性补贴和其他:是指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后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之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其中包括暂时保留的根据工作绩效向少数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和根据中央组织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规定发放的奖金。(薪酬管理)(六)年终一次性奖金:是指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向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七)任职年限:是指从任命(聘用)到现职务(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八)年离退休费: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全部基本离退休费和补贴以及退职人员的退职费。(九)基本离退休费: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基本离退休费和退职人员的退职费(离休人员含国发【1982】62号、国发【1989】82号文件规定增发的一至两个月生活补贴)。其中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包括人退发【1992】10号文件规定计发的各项费用以及之后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离退休费;1993年工资改革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包括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计发的离退休费以及之后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离退休费。(十)补贴: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种生活性补贴。一是注意与上年底数的校核。二是注意检查“倒级差”。一般情况下,职务高的人员(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平均工资或离退休费要比职务低的人员稍高一些。不排除由于人员数量偏少、新调入或离退休时间等原因出现特殊情况。三是注意核实职务、级别较高人员的具体情况。比如,国家级副职以上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二级岗位。四是注意核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年限与工龄之间的政策规定界限和数据填报的逻辑性、合理性。比如,处级正职及相当者任职年限5年、工龄5年及以下的数据。五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只填一张参公人员和工资情况表,离退休人员填在离退休表中的机关栏。六是按照国家规定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如果尚未完成转制工作,仍需统计。报送时间要求:省(区、市)3月底前报送;京外无单位的中央单位2月底前报送;京外有单位的中央单位3月底前报送;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工资统计报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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