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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价格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总则公司研究并制定价格政策是由公司价格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由公司实业发展中心设价格执行秘书负责。二、价格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审议、通过公司的价格方针、政策及调整;2、负责新产品及改型产品价格的审定;3、负责审议公司价格体系的运行状况及调整;4、负责审议、通过涉及价格问题的其他事宜。三、价格执行秘书的职责:价格管理执行秘书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召开价格会议。四、会议召开时间:价格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组织。五、工作程序:价格管理委员会会议程序可分为正常会议程序和临时性会议程序。(一)正常程序1、价格执行秘书首先确定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并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2、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提出需价格管理委员会研究审议的议题及解决方案,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价格执行秘书。3、价格执行秘书接收报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各部门报告中提出的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汇总、平衡,形成书面报告报常务执行总裁审定。4、常务执行总裁在3个工作日内对提案进行审定。由价格执行秘书下发正式的会议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题等。5、会议表决委员会以公开投票、70%委员投票同意的方式通过会议结果。委员在表决时可投“同意”、“完善、修改”或“不同意”票,不允许弃权(委员会成员如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提出意见并阐明是否同意议案,并委托其他委员在会议上代为签署意见)。6、会议记录由委员会执行秘书负责起草,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经常务执行总裁签发后下发各部门。纪要内容应重点确定解决方案及完成日期,并由实业发展中心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经验证可行的方案,报常务执行总裁批准后列入相关的管理制度中。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责任部门重新提出方案,报价格执行秘书确定是否需召开临时性管理会议解决。(二)临时程序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执行临时程序。1、由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的变化影响到公司的价格体系不能正常运行时;2、经验证现行价格严重影响公司效益时;3、常务执行总裁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性价格管理委员会会议时;临时程序:1、各部门提出的临时性议案,报价格执行秘书转常务呈执行总裁,根据议案的轻重缓急,确定会议时间和参加人员。2、会议记录由价格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负责起草,经常务执行总裁签发,在会议结束1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至有关部门。3、价格执行秘书负责对纪要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经验证可行的方案,报常务执行总裁批准后列入相关的管理制度中。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责任部门重新提出方案,报价格执行秘书确定是否需召开临时性管理会议。4、凡申请调价的产品,提出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调价理由,并向实业发展中心报告。实业发展中心不同意调价可直接批示,同意调价的,由实业发展中心提出方案,经价格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常务执行总裁批准后执行。5、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实业发展中心制定的《价格管理办法》。
本文标题: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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