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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法国环境保护宪法化的借鉴与启示法国环境保护宪法化的借鉴与启示本文关键词:法国,宪法,环境保护,借鉴,启示法国环境保护宪法化的借鉴与启示本文简介:摘要:法国是环境保护宪法化的最典型代表。作为专门的宪法文本,2004年环境宪章秉持生态人道主义理念系统宣告了环境人权和环保基本准则。环境法在传统上基于环境公益而强调国家环保职责,这种偏颇由于环境人权的宪法化而得到纠正。从总体上看,环境宪章通过多样化实施促进了环境法的完善与环保实践的优化。中国宪法亦包法国环境保护宪法化的借鉴与启示本文内容:摘要:法国是环境保护宪法化的最典型代表。作为专门的宪法文本,2004年环境宪章秉持生态人道主义理念系统宣告了环境人权和环保基本准则。环境法在传统上基于环境公益而强调国家环保职责,这种偏颇由于环境人权的宪法化而得到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纠正。从总体上看,环境宪章通过多样化实施促进了环境法的完善与环保实践的优化。中国宪法亦包含环保条款,但主要是国家环保职责和国策条款,相关环境立法也重在塑造国家环保职责,而忽视环境人权。在生态文明入宪后应当处理好环境公共利益、国家环保职责与环境人权的关系,实现国家尊重和保障环境人权的最终目标。关键词:生态文明;法国环境宪章;环境公共利益;环境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近年以来得到不断强调,十八届五中全会创造性地将绿色发展作为指导未来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五大理念之一,十九大报告则专章论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随着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在2021年顺理成章地写入宪法。然而,生态文明入宪后尚存在一系列原则性问题需要得到技术性处理:生态文明在价值立场上如何在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之间进行取舍?是否应当在生态文明入宪的同时对环境人权予以更为充分的保障?环境人权与既有的国家环保职责(第九条第2款和第二十六条)具有何种关系?环境到底是一项基本人权还是国家应当予以保护的公共利益,以及环境权与环境公共利益的关系如何?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其实放眼世界,现代各国普遍承认,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财富,环境权是基本人权,环境保护是国家必须承担的重要职责。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环境保护的理念、原则和基本要求确认在宪法中,生态环保条款成为宪法的必要组成部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法国则专门制定了一部系统且完整规定环境保护的宪法文本即2004年环境宪章(Chartedel'environnementde2004),它堪称当今世界生态宪法的典范。经由宪法委员会的释宪机制,环境宪章发展出日益细腻的规则体系。本文旨在初步考察法国环境保护宪法化的历程及环境宪章的内容与实践,以便为中国的环境保护宪法化提供规范意义上的借鉴和启示。一、法国环境宪章形成的历史过程(一)历史背景时至20世纪90年代,法国的环保制度和实践在欧洲范围内一直较为落后。希拉克以前的历届总统都对环境问题缺乏应有关注,环境部门在政府内阁中也一直不受重视。直到1971年政府内阁中才首次设立专门的环境部,但蓬皮杜总统却告知其首任环境部长只有协调与劝诱的功能,没有任何管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理权或命令权,因此环境部被戏称为“不可能部”.1《世界报》曾在1998年提出中肯的批评:“法国在环境方面是欧洲的坏学生,因为她没能落实欧盟的自然环境保护指令。”(2)在环保重要性受到长期忽视的同时,污染问题却日益凸显。20世纪70年代以来,工业生产所带来的污染和生态失衡问题首次引起有识之士关注,人们不仅从环保本身出发,也从人权和人道主义的高度来考虑生态平衡问题。1970年的阿尔芒(LouisArmand)委员会报告《为了环境的一百项措施》(100mesurespourl'environnement)(3)作为官方文件全面提出了应对环境问题的对策,并在其中最早承认获得健康环境的权利,该报告直接导致蓬皮杜总统在1971年创立环境部。到了20世纪80和90年代,法国政治家已经顺应知识界的环保主张,习惯在宪法意义上讨论环境人权并提出相关对策主张(LaurentFabius,1989年;SégolèneRoyal、EdouardBalladur,1995年).(4)20世纪90年代以来,诸如全球气候变暖、疯牛病丑闻、农业生态危机、转基因作物安全性等诸多环境生态问题引发法国社会高度关注。因此,希拉克在第一届总统任期即将届满的2001年5月首次提出制定环境宪章的主张:“一个暂新和重大的使命正等待每一个人,尤其是我们:让法兰西成为二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十一世纪新伦理和新生活的新试验场。将生态人道主义铭刻在我们共和契约的心脏。”(5)环保成为希拉克角逐2002年总统大选的重要纲领之一,他还将环境生态与法兰西共和传统、人权的普遍主义等主题挂钩,从而提出明确的对策方案。首先,希拉克提出将损害预防(prévention)、风险预防(précaution)(6)、责任(responsabilité)、整合(intégration)、信息与参与(informationetparticipation)作为环境宪章的五大原则;其次,提出在政府内阁中设立部级的生态与可持续发展部,从而提高环保在政府施政过程中的重要性;再次,他主张在国际上建立与世界贸易组织等量齐观的世界环境组织;最后,他承诺在法国建立更具安全性的环境管制措施,比如转基因产品进口的管制程序。(二)制定经过在赢得总统大选后,希拉克按照竞选承诺推进制定环境宪章的工作。在2002年6月5日部长会议上,希拉克正式将制定环境宪章提上日程,6月26日部长会议正式任命成立了由古生物学家科庞(YvesCoppens)教授担任主席的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环境宪章。该委员会由18名成员组成,在通过听证会、互联网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于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2003年4月8日提出了环境宪章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希拉克曾两次直接介入并决定重要议题。第一次是在2002年秋季,希拉克应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在关于宪章法律地位的三种方案中最终选择了地位最高的方案,即环境宪章将具有宪法效力,它将作为宪法序言的组成部分。第二次是2003年4月,专门委员会对宪章草案是否将风险预防作为原则存在分歧,希拉克基于委员会请求最终作出肯定选择。部长会议在2003年6月25日通过了委员会草案,随后将其提交议会。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经修改分别在2004年6月1日和24日予以通过。2005年2月18日,希拉克通过两院联席会议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于28日获得通过,2005年3月1日正式颁布第2005-205号宪法性法律,将环境宪章纳入宪法序言。从总体上看,希拉克对制定环境宪章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提议制定环境宪章并直接介入起草过程,而且在议会审议和批准宪章的整个过程中,通过自身的政治影响力发挥必不可少的推动作用,以至于有学者提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希拉克个人的不断努力,法国宪法中就不会有环境宪章。”(1)(三)必要性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法国政治家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推动环境宪章的制定,是为了在最高规范当中确立先进的环保理念,这不仅体现了政治家的远见卓识,也使法国成为21世纪生态宪法的典范。从时间上看,环保条款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逐渐出现在各国宪法中,其时代背景是世界环境危机所带来的人类“环境觉醒”,(2)由此形成了环境人权、环保国策和国家环保职责等各种类型的宪法环保条款。比如中国宪法的环保条款最早见于1978年宪法,随后在现行1982年宪法扩展为两个条文,均为国家环保职责的表述。至21世纪90年代,各国的环保入宪则达到高潮,且在内容上多表现为环境人权条款,因此学者将21世纪90年代形象地称为环境权入宪的“黄金十年”.(3)早期的宪法环保条款多数在立场上较为消极,在内容上缺乏系统性,比如中国1978年宪法第十一条第3款仅规定“国家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没有涉及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等内容。在此背景下,法国的制宪者则刻意以内容系统、结构完整、理念先进的环境宪章来引领世界宪法生态化的潮流。从技术性角度而言,制定环境宪章对于重整环境法的固有价值取向也是极为必要的。其实在环境宪章制定以前,法国已经存在较为完善的环境立法,并且根据2000年9月18日法令(4)逐渐编撰出较为系统的环境法典,整合了议会的环境法律和政府相关法规。但法国法在传统上较为注重国家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及其公共职能,而忽视个人权利,体现在环保领域,相关法律规则主要是对国家职责的规范,也就是将环境视为只有国家才有资格进行保护的公共利益,排斥个人对环境的利益相关性。尽管环境法典也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公众参与机制,但实体性的个人环境权利和利益却受到忽视。由环境损害所导致的个人利益的损害主要依赖民法的保护机制得到救济。在此背景下,通过在宪法层面制定环境宪章并在其中充分宣告环境人权具有积极意义,可以进一步突出基本人权并克服传统国家主义的弊端。二、法国环境宪章中的生态人道主义与环境人权在环境宪章通过前的2003年,世界上已经有超过50个国家(如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和希腊等)将环境权和环境保护写入宪法。在此背景之下,法国环境宪章的内容和主旨具有哪些不同?(一)环境宪章作为专门的宪法文本环境宪章是一个独立于1958年宪法的专门文本,通过修改1958年宪法序言的表述从而成为宪法规范的组成部分。2005年宪法性法律扩大了宪法序言所确认的“法兰西人民庄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严宣告恪遵”的对象范围,即修改为“1789年宣言所明定和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与补充之人权和国民主权诸原则,以及2004年环境宪章中所明定的权利和义务”(下划线部分为新增表述)(1).但这种入宪方式并不意味着环境宪章不具有宪法效力,因为自1971年结社自由案判决以来,宪法序言及其所提及的1789年人权宣言和1946年宪法序言都已经成为具有拘束力的宪法规范整体(blocdeconstitutionalité).在进入宪法序言之后,环境宪章与1789年人权宣言和1946年宪法序言并列,共同构成法国权利法案的三个支柱,三个文件依次宣告了自由权与政治权、社会权和环境权三代人权。从风格上看,环境宪章与之前两部宪法文件一样遵循了法国宪法传统,即坚持“普遍主义”人权观和宪法观,强调具有普适性的人道主义和人类的共同遗产。如学者所评价的那样:“环境及其保护在法国的概念化具有本土性和本质上人道主义的焦点(territorialandessentiallyhumanistfocus),俨然有别于欧盟所奉行的环境及其保护概念,后者强调的是无差别的科学和规范标准。”(2)(二)环境宪章的基本理念精品WORD文档下载可编缉使用环境宪章的根本理念是生态人道主义(écologiehumaniste),它将最新的生态主义注入法国固有的人道主义宪法传统中。人道主义传统由1789年人权宣言创立,并被1946年宪法序言所继承,它奠定了近现代立宪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基本格局,强调以人类为中心的人道关怀和对人类需求的满足,是人类解放的近代宣告,但因此造成人类与自然的对立。“传统宪政理念的法理基础是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理论体系,其核心是人类本位主义、人类利益中心主义。但是,它的缺陷在于忽视了生态环境在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中的价值及权利,并因此已经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后果。”(3)相反,生态主义多以生态为中心,强调人对自然的顺从并主张基于生态要求的外在限制,因此,“强调‘限制’的生态主义主张,潜在地削减了某些被看作天经地义的自由”(4).环境宪章将生态主义与人道主义熔为一炉,强调人不仅是人道意义上的尊严人,还是环境意义上的生态人,因此需要承担环境义务并与生态和谐共处。按照希拉克的说法:“选择生态人道主义,是进一步将人放在一切计划的中心,并使人能够承担对其尊严的责任。”(5)环境宪章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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