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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改善制度作业细则1.目的:为鼓励全体员工提出有利于公司营运改进之意见,激发员工的潜能,提高生产力、质量、安全、效率与士气,降低成本与费用,达成合理化与制度化,进而改善经营体质,特订定本细则。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3.权责:3.1初审:单位主管。3.2受理:提案改善委员会干事。3.3执行:相关部门。3.4提案审查及效益审查:提案改善委员会委员(以下称评审小组)。3.5奖励金发放:人资单位。4.组织架构:提案改善委员会组织如下:主任委员:总经理召集人:暂由特助担任,待制度实施例行化后转管理单位主管担任委员:由公司内各领域具专长的人员4~6名所组成,由总经理遴选之。执行干事:管理单位专责人以此组成评审小组进行事务之推展5.说明:5.1凡涉及本公司营运,具有开源节流之具体及建议性、可实施性的改善方法,均可作为提案,概括如下:5.1.1有关总务、人事、财会、业务、生产、物流、服务、生管、品管、采购..等管理方法或管理制度之改善或流程简化。5.1.2生产技术、生产过程、生产质量、QC检测、操作方法、提高收率及作业程序的改进。5.1.3改进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并能降低成本的包装方式或包材改善。5.1.4改进生产设备、能源节约、减少废水废弃物以及增进生产效率等方法。5.1.5改进工厂布置、管路、搬运作业、物流流程、仓库储存等对效率提升或成本降低有帮助之方法。5.1.6直接原料、间接物料或五金物料节省之方法。5.1.7降低原料之报废率及呆滞原料、废料之再利用方式建议。5.1.8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或制程合理化改善事项。5.1.9对管理效率、质量提升有帮助的有关ISO标准书、流程、内控、制度等方面之改善建议。5.1.10对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帐款管理与风险降低、经营绩效的提升有帮助之建议。5.1.11工厂安全之加强、工作安全、工作环境、职业健康之改善。5.1.12节省各项制造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之建议。5.1.13其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节省费用、提高士气之建议。5.2提案内容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予受理审核:5.2.1仅提出缺点或问题,而欠缺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者。5.2.2公知之事项及正在改善者。5.2.3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之提案(但其有更佳方法或更大效果者不在此限)。5.2.4业务上已经被指示改善者或主管交办研究改善之事项。5.2.5属职责范围内应做之事项或课长级(含)以上主管之提案,但如有特殊贡献者由总经理酌予奖励。5.2.6有关人事异动及任免、调薪或类似之情事。5.2.7非建设性之批评、抱怨、诉苦、对他人个人私生活之攻击或类似事项者。5.2.8政治性之问题。5.2.9其它对公司没有利益,或无实现可能之提案。6.作业内容:6.1提案受理流程:6.1提案需以书面提出,须填写《提案改善建议书》(窗体编号:4-GA-010-01),并记载下列事项:提案名称、现状分析及问题点(最好能将改善前与改善后之现状、方法、数据、流程..等差异作比较说明)、具体提案内容、预期之效益(以具体数据加以分析),必要时可附具图面、模型或样品,以便了解。6.2提案人的课长或部门主管应对《提案改善建议书》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可行性并加注意见后,才可提交至评审小组执行干事(管理单位专责人)。6.3执行干事接到提案后,应先了解提案内容,并根据5.1与5.2之规定,决定受理或不受理,然后整理及编号登录于《提案改善案件汇总表》(窗体编号:4-GA-011-01)。6.4同一内容之提案采先提出先受理,后提出者不受理为原则。但后提出者能具体证明其方案明显优于先提出者,则可一并受理并交评审小组裁决。6.5提案之方式可个人或小组(部门)共同提出,但小组(部门)提案得推派一人代表署名,若经采用其奖金依人数平分之。6.2提案审查与提案奖金:6.2.1提案审核及处理流程:提案人拟案《提案改善建议书》主管加注意见送评审小组执行干事(管理单位专责人)登记编号立案召开月提案审查会议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评定提案等级审查结果记录于《提案改善建议书》复印一份分发提案单位(人)交相关单位执行提案案件及评核等级公告执行干事计算提案奖金并制表呈准提案单人领取提案奖金。6.2.2每月10日左右由评审小组干事通知提案改善委员会召集人及评审小组成员开会,由召集人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对上月受理的提案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窗体编号:4-GA-013-01)逐件进行评核。若上月受理的提案件数不超过3件(不含),则会议改到隔月一并审查。6.2.3评核分数以评审小组每位成员的给分扣除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加总平均分数为准(若有两位评委同时给最高分或最低分时则不须扣除),并以此分数评定提案等级或效益等级,及核定奖金金额。6.2.4提案是否执行之裁定:6.2.4.1采用:经采用的提案,执行干事应于《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勾选”采用并付诸执行”。由召集人授命,按行政系统责成有关单位实施。6.2.4.2不采用:提案未被采用,执行干事应于《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勾选”不采用”。6.2.4.3保留:提案须经试做,试验始能得知结果或需长时间考虑者,执行干事应于《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勾选”保留”(一般保留期限以三个月为限,必须做决议以答复提案人,但特别问题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可延至六个月)。6.2.5提案审查结束后,执行干事应将审查结果记录于《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与《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并复印《提案改善建议书》一份给提案单位(人)。6.2.6经审查评定为不采用之提案,在日后被发现甚有价值而应实施者,或经审查而由公司径行实施者,均应对原提案人或部门追发奖金。6.2.7执行干事须记录所审查的提案决议、提案等级、提案奖金金额、效益等级、效益奖金金额,制表呈核后公布于公布栏,并请领奖金通知相关人员前来领取。6.3.提案执行与效益奖金:6.3.1提案执行及处理流程于《提案改善建议书》填写提案执行情况送主管签核送评审小组执行干事提案审查会议效益等级评核执行干事计算提案奖金并制表呈准提案单人领取效益奖金。6.3.2提案经评审委员会决定采用后,即交由相关部门执行之,提案之执行由相关部门之课长负责。6.3.3提案经执行后,提案人可至审查小组执行干事处调出该案之《提案改善建议书》(或以复印的版本填写),填写执行效果追踪,详细说明节省或提升的效益金额后,交主管确认并加注意见后,提交至评审小组干事执行干事。6.3.4评审小组根据前次提案审查会议时所记录的《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窗体编号:4-GA-013-01)之预计效益金额,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计算效益等级金额,并根据效益等级金额核定效益等级及效益奖金。效益等级金额=实际效益金额+(实际效益金额-预计效益金额)举例:若前次提案案查时所评核的预计效益金额是8000元,而提案经执行后的实际效益为10000元,则评估效益等级的金额应以10000+(10000-8000)=12000元作为评核基准,以弥补前次提案审核时所多给或少给的提案等级奖金。6.4提案等级、得分、得点与提案奖金:提案等级优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六等奖受理奖得分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30以下提案奖金80040030020015010050306.5效益等级、得分、得点与效益奖金:效益等级卓越奖A等奖B等奖C等奖D等奖E等奖F等奖效果奖效益(RMB/年)120000以上50000至10000030000至5000010000至300005000至100002000至50001000至20001000以下效益奖金1600800500400300200150507.附则:若提案内容涉及国家专利法者,由公司代为申请,其权益概属公司所有。8.管理重点:8.1《提案改善建议书》的预期之效益,有否以具体数据加以分析,计算公式是否合理。8.2主管有无在《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加注意见。8.3提案审查时有否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的标准给分,计算平均分时有否最高分与最低分。8.4预计效益金额计算是否合理,核定效益等级金额时有无依据第6.3.4条确实执行。9.参考文件:无10.使用窗体:10.1《提案改善建议书》(窗体编号:4-GA-010-01)10.2《提案改善案件汇总表》(窗体编号:4-GA-011-01)10.3《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窗体编号:4-GA-013-01)
本文标题:提案改善制度作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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