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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检验程序目的通过对施工过程和最终验收阶段的检验、试验的过程控制,保证检验、试验活动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建筑安装及竣工移交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的检验、试验活动。3职责3.1工程部(项目工地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检验和最终验收阶段的控制。3.2检测中心(项目工地检测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试验及其管理工作。3.3施工处/专业公司负责一、二级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有关试验的委托和试验配合工作。4施工过程的检验、试验管理4.1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施工范围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列出项目检验和验收的规范、标准清单,作为项目检验和验收依据。4.2质量管理部门在专业项目开工前,根据业主、监理方要求编制三级以上验收项目清单,报业主和监理方代表批准,作为项目提交验收的依据。当业主、监理方无要求时,可不编制该清单,按验评标准提交项目验收。4.3项目工地施工处/专业公司根据月度施工计划,编制月度质量检验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下发执行。4.4项目工地内部验收执行三级验收制度,三级验收项目的划分按确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三级验收的顺序如下:一级验收:由班组自检,填写自检记录(验评记录)。自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达不到要求不交工,自检项目全部完成后方可提交二级验收。二级验收:施工处/专业公司质检员组织二级验收。二级验收首先检查一级验收资料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验收。三级验收:项目工地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施工处/专业公司提交的验评资料组织复检验收。三级验收主要是对一、二级验收进行复查,合格后在验评资料上签证。对于业主方代表(包括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的项目,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交验收资料,配合业主方代表的验收,验收通过后办理验收签证手续。4.6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劳动部门参加验收的项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提交必要的验收资料,必要时提供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验收通过后办理验收签证手续。4.7跨专业之间的施工过程(工序)交接,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质检员检验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工序交接签证单”。4.8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需委托检测部门试验或检验的项目,施工处/专业公司技术员填写试验委托单,委托检测部门试验。4.9检测部门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和《检测管理系统文件》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验。4.10施工处/专业公司承担的专业试验项目,由其组织具体的试验工作,大型试验项目需编制试验作业文件,并对参加试验的人员进行作业文件交底,质量管理部门对试验过程进行监督,试验完成后出据试验报告。4.11分部试运及调整试验的项目,施工处/专业公司编制试验作业文件(分部试运措施),对参加试验/调试的人员进行作业文件交底,试验部门按批准的试验作业文件进行试验和调试。试验/调试结束填写试验(或调试)报告。4.12对于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和材料缺陷,或最终定型产品为不合格品,属自购产品的,执行QESP1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属顾客提供的产品,反馈给顾客进行处理。4.13对于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质量问题(非设备损坏性问题),执行QESP1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4.14因工程施工急需来不及检验和试验的项目,需例外放行时,首先判断是否符合例外放行条件。例外放行条件为:a)本工序不被下道工序所掩盖;b)放行后能在条件具备时进行检验和试验;c)发现不合格品,能及时撤回或更换。符合放行条件后,责任部门提出例外放行申请,明确放行原因、计划检验/试验的时间,提交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审核,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批准。4.15例外放行的项目,必须在条件具备时进行检验/试验,在相应的检验/试验记录上签字认可,关闭“例外放行申请单”。4.16检验和试验所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管理执行QESP11《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4.17项目验收完成后,及时作好检验状态标识。4.18项目检验信息的管理4.18.1质量管理部门将本项目工地的月度验收项目和工地质量情况定期上报工程部。4.18.2工程部对各项目工地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定期组织分析,以便在发现异常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以及为防止异常情况发生采取预防措施。5最终检验5.1质量管理部门对施工处/专业公司和检测部门提交的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资料进行全面审核,检查其完整性、系统性,资料齐全、记录完整后方可组织最终验收。5.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形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5.3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例外放行必须在最终验收前进行验证封闭。5.4火电工程施工依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施办法》做好整套机组启动前的验收和调试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办理最终验收交接签证。5.5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项目,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法规进行最终验收。5.6当所承担的火电安装工程的整套启动调试工作由公司负责时:a)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启动调试方案,编制调试措施,具体指挥和协调调试工作。b)整套启动调试符合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严格按调试措施进行调试,并对启动调试过程进行记录。c)消除所有安装原因影响运行的缺陷。d)对启动调试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问题,自购产品执行QESP1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属顾客提供的产品,反馈给顾客进行处理。5.7当整套启动调试由业主方或第三方负责时:a)及时消除施工原因影响运行的问题。b)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必要时提供劳力支援。5.8质量管理部门将工程整套启动调试情况(包括各项控制指标、参数)报工程部,由工程部汇总存档备案。6检验和试验记录的管理执行QESP02《记录管理程序》。7记录QESP14-1A《工序交接签证单》QESP14-2A《例外放行申请单》8相关文件QESP02《记录管理程序》QESP11《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QESP1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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