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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复课工作方案》通知、浙江省《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以及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外辅导机构复训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本机构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措并举、周密安排、有序推进复训复课各项工作,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目的规范本机构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确保本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周密、安全、有效。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疫情防控管理。三、组织管理体系(一)成立本机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复课工作方案》通知、浙江省《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以及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外辅导机构复训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的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本机构的整个疫情防控过程的监督及管理。(二)本机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三)公司进境小麦疫情防控管理组织架构如下:四、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中小学复课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提高本机构人员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疫情严的传入、蔓延。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本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本机构疫情防控的管理。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机构疫情防控各个环节工作情况。4.密切配合温岭市教育局对本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5.负责防护用品及消毒灭菌物资的配置、采购、分发等。6.副组长负责本机构疫情上报工作。(二)消毒员工作职责:1.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完成本机构消毒灭菌工作。2.消毒灭菌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消毒工作制度。3.熟练掌握各类消毒灭菌设备的使用原理及操作程序,定期维护保养。4.熟练掌握各类物品消毒灭菌方法、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操作。5.协助其他同事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三)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1.负责本机构疫情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后,每天交由副组长审阅。2.负责师生人员体温测量,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表。3.负责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4.负责进出本机构人员登记工作。5.协助其他同事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四)紧急情况疏散员工作职责:1.熟悉本机构各个安全出口(包括楼道、楼道口、大门、后门的位置)。2.在发生突然状况时,疏散员要坚守岗位,在师生人员没有全部撤出之前,不得撤离岗位。3.在突发情况发生时,疏散员要大声呼叫并按照你的引导,从安全出口快速撤离。4.负责撤出人员,并集中安排至安全区域或地带。5.协助其他同事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五)防控检查员工作职责:1.负责检查本机构消毒员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消毒员消毒后的记录。2.负责检查信息联络员信息收集、整理、汇总情况以及信息完整度(重点检查进出人员登记情况和体温测量结果登记情况)。3.负责本机构疫情防控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以及消毒灭菌物资的有效期等。4.负责监督检查进入本机构后各人员是否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等工作。5.协助其他同事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六)隔离员工作职责:1.负责隔离室相关设备设施的保管和使用。2.负责对疑似人员暂时隔离的看护看管工作(疫情专车未到之前)。3.负责疑似人员隔离时相关物质的配送。4.协助信息联络员对疑似人员隔离时各项信息填报。5.协助其他同事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五、疫情防控(一)复课复训前措施1.加强培训:2020年5月1日前,针对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讲、知识宣传和防控技能培训,提高教职员工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2.改善条件:由总务办配备非接触式红外线测温仪、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或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设置独立的隔离室两间,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教职工、学员及家长。增设废弃口罩垃圾箱,加强废弃口罩统一回收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环境消毒,不留卫生死角。3.摸清底数:利用钉钉平台,实行每日健康打卡,同时建立教职员工和学员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师生底数,建立教职员工和学员健康卡,内容至少包括:师生提前3天凭台州健康码(绿码)备案,方可进入本机构。4.禁止行为:杜绝教职员工带病复工、学员带病复训复课。(二)复课复训后防控措施1.严格消毒规程:1)地面:可用84消毒液,早晚各一次对地面进行消毒灭菌。2)课桌椅、窗台、楼道/楼梯、门窗把手、开关、水龙头、坐便器、便池、洗手台等高频接触的部位:用84消毒液,每天进行消毒灭菌一次。3)空调滤网:每月用84消毒液清洁消毒一次。4)特殊情况:机构内有人出现发热、咳敕等症状,且其在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旅居史,或者接触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应立即停止教学活动,如果是学生发生特殊情况的,还应立即联系其家长,同时向温岭市卫健委、温岭市教育局报告,并在温岭市卫健委指导下开展消毒工作。2.坚持体温检测:1)进入机构的教职人员、学生及家长等所有人员均须经过体温测量,体温正常(37℃)并佩戴口罩方能入内。禁止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的人员进入本机构。2)检测体温时,如发现发热症状(体温超过37℃),检测者应立即向组长报告,组长应第一时间向温岭市卫健委和温岭市教育局报告。3.加强信息跟踪:1)坚持对在本机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进门检和离开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等日常防控工作。2)因病缺课(勤)人员应根据医院康复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复工复训。3)本机构教职人员因病缺勤应向组长提出请假,请假须在钉钉平台,按照要求填写内容,并提供医院或社区医疗机构病假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或社区医疗机构开具证明的,应及时向组长口头请假,并在1小时内在钉钉平台发起请假申请。4)在本机构补习和晚辅的学生因病缺课或没有按照排课表按时到达本机构的,应由信息联络员打电话向学生家长问明情况,追踪缺课原因,并及时登记,半小时内报告给组长,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的,应立即报告给组长。4.追踪到有从外地返回或者去外地旅居的教职人员、学生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属一般情况,凭医院康复证明方可进入本机构。5.开展应急处置:1)对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将其带到隔离室(相对独立的隔离房间)。2)如发现有患者的,向本机构信息联络员和组长报告,组长在第一时间向温岭市卫健委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向温岭市教育局报告。3)在卫健委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同时应立即停课,严防疫情扩散。六、本制度的解释权人力资源部,未尽事宜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修改时亦同。
本文标题:校外辅导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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