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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2021年度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于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措施不得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供大家参考学习,欢迎阅读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一】为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煤矿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员工的家庭幸福,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采掘区队长与采掘班组长签订本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年度目标1、重、特大事故为零,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2、不发生中毒事故。3、因工轻伤率为零。4、不发生刑事案件。5、不发生环保事故。二、职责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1、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公司安全员的业务指导。2、兼职安全员和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第一责任人且对班组安全生产、班组成员人身安全负责;3、要求班组成员严格遵守严格要求班组成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制止或上报。4、班组长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协助兼职安全员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新员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操作指导,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的员工独立上岗,并对班组内新老职工进行合理的搭配,对新员工起传、帮、带作用。6、各班组长要教育引导本班组成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7、各班组长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成员做好现场安全工作、企业文化宣传工作,为采掘工作面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8、实现安全事故率“0”化。三、考核细则1、班组或个人获得上级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奖励时,所得奖励全归班组或个人,煤矿对班组长酌情另行嘉奖。2、对一般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按安全奖惩制度处罚。3、本班组内有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除对违规的个人罚款外,班组长另行罚款。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班组长及班组成员,除公司奖励外,车间另外给予班组成员和班组长奖励。5、本班组连续1年无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的对班组长奖励2000元。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6、发现隐患不报或不及时安排整改,扣责任人100元/次。三、处罚班组违章行为被上级部门查处,班组长和责任人承担50%。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公司和煤矿的有关规定执行。严重渎职失职造成死亡事故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否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超出安全生产指标将否决全队的评优选先资格。采掘区队长:采掘班组长: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职责(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2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2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2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21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二、控制目标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三、履职考核(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21年7月5日前和2021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21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附件:XX2021年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XX人民政府签字人:签章时间:20XX年2月日乡(镇)人民政府签字人:精品word文档可编缉使用签章时间:20XX年2月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三】为加强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工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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