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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2-10
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均依据《招标投标法》进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要求理解和熟悉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掌握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了解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掌握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熟悉对不当投标行为的禁止规定;掌握开标的时间及其规定;掌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评标程序;熟悉中标的条件与通知;了解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规定一、总则1、立法宗旨①定义:招标,是指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拟建项目对外发布信息,吸引有承包能力的单位参与竞争,按照法定程序优选承包单位的法律活动。投标,指投标人(或承包人)根据所掌握的信息,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参与投标竞争,以获得建设工程承包权的法律活动。②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义:包括所有调整招投标活动的法律规范。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反不当竞争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刑法》等。③立法目的:制订《招标投标法》的目的: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第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第二,提高经济效益。•第三,保证项目质量。•第四,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招标投标法的调整对象招标投标是一种经济活动,是民事法律行为,同时这种民事行为需要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种:•招标投标中的民事关系-----最主要的调整对象•招标投标中的行政关系·民事关系主要发生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之间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行政关系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部门与投标人之间行政管理部门与招标代理人之间行政管理部门与评标委员会之间行政管理部门与投标人之间3、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①“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高的透明度,实行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公开,即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开标、公开评标标准和程序、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公平原则,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任何一方。公正原则,就是要求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做到一视同仁。②“诚信”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投标当事人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通过自己的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4、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①《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是招标投标活动,即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并按规定程序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货物,是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工程,指各类房屋和土木工程建造、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的服务。•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任何采购对象,如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②强制招标的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1、《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贷款、助资金的项目④使用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A.①B.①②C.①②③D.①②③④练习题1、《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D)。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贷款、助资金的项目④使用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A.①B.①②C.①②③D.①②③④练习题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招标与投标的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二、招标招标人是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从招标的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1、招标方式①公开招标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适用范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特殊情况如抢险救灾、自然资源或环境限制、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经过核准方可实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②邀请招标定义:理论上叫选择性招标,由招标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标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2、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两种组织形式。①自行招标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实行自行招标的,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未经核准的招标人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招标。备案: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须依法设立,须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有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符合招投标法规定条件的专家库等。专家是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①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②载明事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③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规定的事项。4、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5、招标文件的内容①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②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①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②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③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内容应体现公平①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1、以下关于招标的说法,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是()。A、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办理备案手续。B、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C、招标项目不得分段招标、确定工期D、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练习题1、以下关于招标的说法,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是(C)。A、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办理备案手续。B、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C、招标项目不得分段招标、确定工期(合理划分)D、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练习题三、投标1、投标人定义: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文件的编制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投标文件的送达、补充、修改或撤回①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②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④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⑤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文件被拒绝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5、共同投标①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6、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的投标行为①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②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③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④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以下有关投标文件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B、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C、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后,不得修改、补充或者撤回D投标人可以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练习题1、以下有关投标文件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C)。A、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B、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C、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后,不得修改、补充或者撤回D投标人可以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练习题四、开标、评标、中标1、开标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
本文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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