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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项目类税收政策讲解杨瑞华(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开言篇根据《福布斯》发表的二OO七年最新数据显示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新加坡仍然是全球税务负担最轻的五大城市之一,中国继续是亚洲经济体中税务最重的国家,全球排名第三,税负痛苦指数是一百五十二。第一和第二分别是法国和比利时,税负痛苦指数是一百六十六点八和一百五十六点四。《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是根据各地的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率、富人税率、销售税率/增值税率,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等计算而得,指数越高意味痛苦程度越高。中国富人税负世界最轻2009年企业汇算清缴的严峻形势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发文强化征管,并自6月份起,下达全国税收稽查收入指标1000亿,比去年全国实际稽查收入513亿增长了一倍,由此引爆席卷全国的“税收稽查风暴”。首批24家进行自查的大型企业集团中有12家被国税总局抽查出问题,其中10家为金融类企业,2家为发电企业。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企业集团及成员企业为职工超标发放通讯费,交通费等补贴,未交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将这些问题归纳总结并下发至各省的税务稽查部门,作为对第二批企业进行抽查和检察时的参考。2009年企业汇算清缴的严峻形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号2009-2-5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9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2009年企业汇算清缴的严峻形势一、税收专项检查项目(一)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1)1.指令性检查项目(1)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2)建筑安装业;(3)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包括“免、抵、退”税业务)的重点企业。2.指导性检查项目(1)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2)中介服务业;(3)品牌经销及分销商;(4)拍卖企业;(5)非居民企业;(6)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2009年企业汇算清缴的严峻形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稽便函【2009】49号2009年6月4日二、自查年度各企业按照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制定的自查提纲(见附件2)对本企业2005年至2007年三个年度的税款申报和缴纳情况开展自查。有重大问题的,企业应自行向前追溯两年。四、后续工作安排本次自查工作结束后,总局稽查局将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对自查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企业集团开展抽查和重点检查工作。对抽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2009年企业汇算清缴的严峻形势五、其他事项总局稽查局前期部署的第一批银行、保险、通信、发电和石油石化五个行业24户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自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各省国、地税稽查局务必及时督促各企业集团(不包括广东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将自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就地入库。各级税务稽查局要在做好税务总局稽查局布置的企业自查、抽查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本地税源状况,根据征管和稽查工作实际,选取本地区重点税源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其开展税收自查与检查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税务稽查工作任务。2009年企业汇算清缴的严峻形势自查提纲(企业所得税通用部分)(一)收入方面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二)成本费用方面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6.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8.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10.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11.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12.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13.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15.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16.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17.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18.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19.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20.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三)关联交易方面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企业税务漏洞10大高发问题CCTV新闻报道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稽查情况,总结并披露了半年多来发现的企业税务漏洞10大高发问题。涉及发票、增值税和所得税三大项共10类,分别是违法制售假发票、恶意虚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利用假海关完税凭证偷税,隐瞒收入账外经营,骗取税收优惠偷税,以及拖欠税款大小非减持逃税。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为职工超标发放通讯费交通费等补贴,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存在九类问题问题一:不征税收入界定不清问题二: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不规范问题三:福利费、业务招待费违规税前列支问题四:税前扣除与收入无关的支出问题五:捐赠违规税前扣除问题六:预提、暂估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问题七:将资本性支出变为经营性支出问题八:税前扣除未经审批的财产损失问题九:随意扩大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申报是一种法定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1号2009-11-06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我们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如果不按时、如实申报就违法,就是真实申报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2009-01-20二、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情况,对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调整预缴方法或预缴税额。三、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2009-04-16第六条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第八条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二)财务报表;(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2009-07-27六、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重点对与同行业投入产出水平偏离较大又无正当理由的成本项目,以及个人和家庭费用混同生产经营费用扣除进行核查。利用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征管、劳动用工合同等信息,分析工资支出扣除数额,确保扣除项目的准确性。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按规定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企业自行计算扣除后,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实地核查,进行追踪管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补缴税款。凡应审批而未审批的不得税前扣除。汇总纳税企业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除企业捆绑资产发生的损失外,未经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总机构不得扣除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汇算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所得税汇算实际上是对单位全部纳税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所得税检查既查纳税情况,又涉及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们常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准备工作,在申报中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一、全面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是搞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检查的基础。企业所得税汇算涉及单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了解单位全貌将有助于全面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了解单位的经营历史,经营状况、业务类型、经营现状、主要业务及主要的销货方、供货方,各类资产的形式、主要存放地,单位职工概况,总体文化程度,企业文化等。汇算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二、详细阅读研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说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与以前年度比对,是搞好企业所得税汇算的关键。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说明和单位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是对单位全年经营情况的总体反映,是单位经营成果的集中体现。要了解被查单位与税收相关的财务指标,重点了解一些重要的财务指标,既包括绝对数指标,也包括相对数指标,发现其中的差异,作为检查的重点,如:销售收入利润率(税前利润/销售收入*100%)、生产成本销售率(销售收入/生产成本*100%)、固定资产缴纳房产税率(已缴房产税/固定资产总额*100%)等涉税指标,将这些指标与单位历史数据、当期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如出现大起大落、或长期始终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数值,则有深查的必要。汇算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三、对有关的税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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