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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物业概况和邀标要求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第379号令)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的规定,现对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办公楼及大产权宿舍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邀请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1.物业概述1.1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中电投公司办公楼和大产权宿舍楼管理。招标人名称: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公司)。1.2物业地点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号。大产权宿舍楼: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地区楼以及小区大产权楼地下室。1.3物业规模1.3.1本项目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5,479.87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0,929.87平方米,大产权宿舍楼建筑面积44,550平方米。1.3.2本项目建筑物总计25处,其中办公楼1栋,办公楼附属建筑物(二层及以下平房)8处,大产权宿舍楼14处(含地下室5处),其中平房院1处,单独管理的地下室2处。1.3.3办公楼前停车位及办公楼院内停车位管理和服务,大产权宿舍楼六铺炕一区6号楼及二区1、2号楼停车位管理和服务。1.3.4大产权宿舍楼主要集中在六铺炕地区,未形成单独的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相对较为分散。中水电公司物业管理招标文件1.4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物业管理服务办公等用房由招标单位根据自有闲置房产情况提供。坐落位置:中电投公司办公楼院内及物业管理区域内。1.5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形式:本项目所有权单位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签署专业的委托管理服务合同。1.6招标范围:1.6.1中电投公司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服务与管理,包括:a.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招标人指定分包的专业除外)的日常运行、维修与管理,定期保养与中、小修理。b.接待服务、治安保卫、消防管理、院内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场管理、卫生保洁及环境优化美化等。c.中电投公司职工食堂早、中餐供应服务。1.6.2中电投公司管理的大产权宿舍楼、产权房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服务与管理,包括:a.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招标人指定分包的专业除外)的日常运行、维修与管理,定期保养与中、小修理。b.治安保卫、消防管理、院内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场管理、卫生保洁及环境优化美化等。1.7管理服务期限:3年。1.8管理服务方式:委托管理服务中水电公司物业管理招标文件2.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3.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3.1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3.2参加投标企业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文件规定的如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7)曾经管理服务过单体建筑面积三万平米以上的智能化办公楼;(8)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9)管理服务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管理服务大型智能办公楼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10)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项目管理服务达到招标人的要求。3.3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3.3.1.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中水电公司物业管理招标文件资质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3.3.2.投标单位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管理服务和目前正在管理服务项目的简要情况;3.3.3提供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经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物业经理)简历、资质证书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服务和主要人员情况;3.3.4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管理服务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3.3.5.投标人承诺书;3.3.6.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5.管理服务目标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服务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服务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及需求。6.现场考察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6.2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6.3现场考察完成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中水电公司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服务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6.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人数以2~3人为宜。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物业概况和邀标要求第二部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第三部分对投标企业的基本要求第四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投标书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均起约束作用。7.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投标单位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中水电公司物业管理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在现场勘察中发现的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5月1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表达,并以专人递交的方式送达,送至中电投公司企业管理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单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的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10.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b.投标书。10.3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表;b.物业管理服务支出明细报价表;c.检测项目明细级报价表;d.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e.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中水电公司物业管理招标文件执照副本(复印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企业最近三年的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企业近3年涉及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拟派现场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介绍10.4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4.1管理服务总体构想。包括管理模式、人员配备、管理服务工作必需的物资装备计划情况、采购制度、拟外包项目外包工作选聘的原则方法、计算机在工作中的应用以及建设性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物业管理服务建议书。10.4.2针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措施和计划。10.4.3针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及考评方案逐项应答。10.4.4物业移交接管详细方案。10.4.5对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逐项应答,提出详细可行的解决方案及作出相应的承诺。10.4.7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10.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0.6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报价表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所列出的格中水电公司物业管理招标文件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其中物业管理服务报价清单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11.2本招标文件中未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12.报价编制要求12.1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服务目标及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报价书。本项目报价要对大产权宿舍楼部分和办公楼部分分别核算,综合报价,投标人应在报价分项报价表上列明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投标单位应在综合报价中明确中、小修费用标准或其他标准。12.2招标单位保留对中标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经投标单位确认后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一。12.3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和投标单位根据管理服务经验确认达到优质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全部报价。13.投标文件有效期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3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招标单位这种要求。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交招标文件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中水电公司物业管理招标文件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4.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15.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函、商务标和技术标均应合并装订。15.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载明: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人名章以及投标单位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15.3开标日之前,投标文件不得开封,否则视为费标。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投标单位应于5月20日(截止日)前向中电投公司企业管理部提交投标文件。16.2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保持投标袋及密封条完好无损,且所有印章、印鉴应清晰可辩,否则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并按废标处理。17.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在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单位。中水电公司物业管理招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8.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第1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8.3投标截止日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9.开标19.1投标截止日后,招标单位在其办公所在地择日进行开标。19.2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单位;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19.3开标由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