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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版本:E/1文件编号:XY/QGZC09.02发布日期:2007-12-20更新日期:2010-4-191、目的: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为员工提供更好的薪酬、福利、升职、奖惩等依据,特制定本规定。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整个公司的人事管理3、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及管理程序,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有所遵循,在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员工。第二章人力资源部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第一条、负责办理招聘、录用及解聘手续。第二条、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实施和修订。第四条、负责公司考勤监督、检查工作。第五条、协调、组织各项培训和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第六条、办理员工的职务任免、晋升、调动等、员工职业发展等人事手续。第七条、根据按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等制定全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第八条、负责劳动关系的处理。第九条、负责公司社会保险等福利的办理。第十条、其它有关事项。第三章人事管理一、招聘第一条、招聘原则和标准1.招聘原则:(1)公开招聘、全面考查、择优录取;(2)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目标及实现利润计划的需求;(3)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发展需求;人事管理制度版本:E/1文件编号:XY/QGZC09.02发布日期:2007-12-20更新日期:2010-4-19(4)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避免人浮于事现象;(5)适应用人部门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制度的要求。2.招聘标准和录用条件:(1)必须年满18周岁,注重品格、素质、经验、能力、潜能,学历只作为考察知识的一部分;(2)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多条者不得成为本公司的员工:a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b被判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c参加非法组织;d品行恶劣,曾受到开除处分;e吸毒、赌博成性、涉足黑社会;f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g经医院体检,本公司认为不合格;h使用其它虚假身份证明者和工作经历者;i有其它任何隐瞒、欺骗行为者。第二条、招聘申请1.公司各部门有用人需求,须按实际情况在编制名额内递交《招聘申请表》,履行完相关审批手续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组织招聘工作。2.公司各部门在编制外的用人需求,须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副总审批,再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申请工作。3.因公司战略目标调整,急需引进人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工作。第三条、招聘实施4.班长级(含班长)以上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仓管员等其他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后,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并安排面试,并会同用人部门确定面试意见后,面试合格者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批;(2)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岗位需求推荐适用人才,提交相关任职资料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批准。5.普通员工(含生产一线员工、后勤和配套服务人员)及班长级以下人员:人事管理制度版本:E/1文件编号:XY/QGZC09.02发布日期:2007-12-20更新日期:2010-4-19由公司在编制内或申请增编获准后,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招聘,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后,经部门主管面试合格,填写面试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二、录用、报到第四条、被录用者正式上班当日应先向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填写《员工入职资料登记卡》,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如在发出试用通知7天内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报到)。第四条、新引进的班长级(含班长级)以上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仓管员及特殊岗位人员须先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并领取《入职通知书》,并凭此通知书到公司相关部门报到。第五条、报到当日新进员工则上须携带以下资料,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1.4张一寸免冠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公司离职证明,外地员工需提供暂住证;3.学历及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近一月内的身体健康证明(体检证明)。第六条、新进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岗前培训。第七条、新进员工必须进行(入厂)岗前培训,了解公司相关政策和各项制度要求。第八条、调令开具1.凡经公司审批录用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开具《入职通知书》。各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开出的《入职通知书》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其到相关工作部门;2.员工凭《入职通知书》上岗,用人部门凭此单考勤,人力资源部凭此单核发薪资。三、员工编号的制定及发放第十条、“编号方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统一划拨编号区域。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已划定的编号区域内,按“编号方法”编制员工工号并负责上岗识别证的制作和发放。四、试用及转正第十二条、试用1.新进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熟练工原则上可定为一个月):2.班长级(含班长级)以上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仓管员及特殊岗位的新进员工每月须按要求填写〈试用工作总结报告〉,部门主管负责总结报告的审核,并与转正申请一并交于人人事管理制度版本:E/1文件编号:XY/QGZC09.02发布日期:2007-12-20更新日期:2010-4-19资部备案。3.各部门新进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和进行工作安排,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工作指导和工作任务安排(导师制),各部门负责人肩负新进人员有义务培训和教育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监督责任。4.凡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的按不能胜任岗位和录用条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处理:A、在试用期内完不成规定的产量和工作任务量;B、在试用期内经培训后不能独立开展工作;C、在转正考试时书面或实际操作考试未通过或未及格(70分);D、在试用期内有旷工、违反行为规范2次及以上、打架和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如未戴头盔)E、生产或工作中出现批量质量事故超过1次或累计损失超过2000元的;F、违反《阳光工程》相关条款内容的;G、完不成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和任期内的业绩目标的;G、其他明显违反《职员手册》条款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第十三条、转正1.用人部门根据试用结果,在新员工(车间员工、后勤人员、统计员/检验员、仓管人员、普通科员)试用期满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2.班长级(含班长级)以上管理干部(主管级别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的新进人员的转正手续由所在部门主管签批意见后,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批准。五、劳动合同的管理第十四条、当条件具备/试用期满转正时,公司可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车间操作人员1年,普通管理人员/科室人员2-3年,技术人员、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3-5年,在转正或入职时由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办理。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订立及变更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续签及终止1.合同到期,如因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到期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手续;人事管理制度版本:E/1文件编号:XY/QGZC09.02发布日期:2007-12-20更新日期:2010-4-192.如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否则按合同期限顺延处理;3.当劳动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条款发生变化时,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终止劳动合同(合同解除的争议问题详见《劳动法》)。六、人员调配第十七条、调配类别1.部门内部人员调配;2.公司各部门间人员调配。第十八条、调配原则1.公司有目的地主动进行合理调配;2.根据员工的个人意愿进行合理调配;3.管理或技术岗位的空缺,内部人员优先调配;4.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员工个人潜力发挥。第十九条、调配程序1.公司内部人员调配(1)普通员工(生产一线员工、后勤和配套服务人员)、班长级以下管理人员的调配;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由人力资源部直接负责办理调动手续和备案。(2)班长级(含班长级)以上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仓管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调配;根据岗位需要,由相关调动单位签批调动意见后,主管副总进行核批,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2.公司各部门间的人员调配(1)根据工作需要,由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后,车间操作人员报主管副总进行核批,;班长级(含班长级)以上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仓管员及特殊岗位需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所有调动必须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具调动通知单给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第二十条、由总经理指定批准的其他岗位调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直接负责办理调动手续。第二十一条、干部任免、任免类别:晋升、平调和降职。第二十二条、任免原则:适应公司发展需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第二十三条、审批权限人事管理制度版本:E/1文件编号:XY/QGZC09.02发布日期:2007-12-20更新日期:2010-4-191、公司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干部职务的任免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发文;2、公司班组长级及以下、普通管理人员/科员的职务任免,由部门发文任免,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七、考勤管理第二十四条、考勤要求及原则1.公司各部门/车间必须指定专职手工考勤员;2.考勤是以员工在工作现场出勤为基础;3.考勤必须公开化,接受监督;4.各部门/车间主管应对考勤的准确性负责;5.对出现非正常出勤的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反映至人力资源部;6.人力资源部对考勤情况核实无误后,将当月考勤表提交至财务部审核,同时作为核发当月薪资之依据;7.员工如岗位调动,其考勤不间断,由调入部门/车间的考勤员负责进行记录;8.公司人力资源部可随时对全公司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作息时间1.公司内的各职能部门实行常白班,作息时间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和安排;2.公司内各生产部门由生产部依据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作息时间,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十六条、请假1.请假必须要履行逐级签字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或违规处理;2.请假结束必须到部门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须注明具体销假时间。第二十七条、批假权限1.公司各职能部门主管/车间班长:半天的准假权限;2.公司各职能部门部长/车间主任:1—3天的准假权限;3.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3-7天的准假权限;4.人力资源部部长:7-15天的准假权限;人事管理制度版本:E/1文件编号:XY/QGZC09.02发布日期:2007-12-20更新日期:2010-4-195.公司总经理:15天以上的准假权限。6.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可制定更详细的相关规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十八条、考核细则1.如考勤员擅自篡改考勤表,考核考勤员50元/次,同时责令修正考勤卡;2.如被考勤人私自篡改或要求考勤员修改考勤表,考核被考勤人50元/次,并按违反厂规予以相应处分;3.考勤员不按时上交考勤表或考勤卡字迹无法辨认、严重涂改,一经发现,考核负责人50元/次,并责令改正;4.如管理干部未按照规定越权批假,考核责任人100元/次;5.迟到、早退、旷工处理按《职员手册》和《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员工信息统计第二十九条、统计范围:整个公司在册的在职、离职员工。第三十条、统计标准1.每月人员统计的截止日期为当月25日;2.在册员工统计标准公司凡在当月25日之前已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且尚未离职者均属在册员工;3.在职员工统计标准公司凡在当月25日之前上班者均属在职员工,其中包含审批手续未办完但已上岗者;4.离职工员工统计标准各公司凡在当月25日之前辞职/辞退/开除者均属离职员工,其中包含未办完审批手续但已离岗者。第三十一条、统计细则1.对于手续未办完但已上岗者的资料,应在入职审批手续完毕后,及时将《员工入职资料登记卡》及附件资料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2.对于未办完审批手续但已离职者的资料,应在离职审批手续完毕后,及时将《员工辞
本文标题:02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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