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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沧州州体体育育场场健健身身房房装装修修工工程程招招标标文文件件项项目目编编号号::HHBBHHTT22001155113300招招标标人人::沧沧州州体体育育管管理理中中心心代代理理机机构构::河河北北华华通通招招标标代代理理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编编制制日日期期::22001155年年1111月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四章图纸(另附)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说明: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及总目录外共有55页(第1页-第55页),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项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工程名称沧州体育场健身房装修工程2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沧州体育管理中心建设地点:沧州市标段划分:无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4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发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完工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1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13踏勘现场方式:自行踏勘地点:项目现场14招标控制价1095141.00元人民币,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2448.09元,暂列金额40000.00元,此两项费用不可竞争15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2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7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18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七章19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出中标通知书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侯选人,待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20中标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中标公示21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天内、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格的10%。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退还(无息)。23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3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内容及工期2.1本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4.2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4(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四章图纸(如有另附)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或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工程数量有误、清单描述有误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本文件黑体所示内容均为实质性内容。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路军招院内)。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5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项目经理授权书11.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11.4投标函;11.5承诺函11.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1.7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和格式填写。11.9施工组织设计11.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6(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1.11资格审查资料。11.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调整资料、价格风险幅度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参照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相关定额进行编制,除招标文件中指明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财政预算评审价格填报的价格外,投标人均可以自主报价。并应充分考虑施工路段围挡、扬尘治理、开挖土方场地和堆放限制、冬、雨季施工风险、现场清理的费用自理、建筑垃圾清理运距、现场施工限制、地下管线的保护、邻近村民等人员阻工、二次搬运、已完工程保护及施工时破坏后的恢复、与其他同期施工建筑工程项目配合、临时道路、临时设施、脚手架搭拆等增加因素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招标文件规定调整外,其他不因工程建设期规章、政策、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或市场行情、工程变更的幅度等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如政策性调整、定额的改变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停工、停水、停电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等。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工程项目及变更的工程量,如在施工中发生时,结算时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参照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中相关规定。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7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13.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供水排水、供电,地形现状、地质情况、道路情况、土方类别、运输距离,土方、材料进出场,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标高要求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7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13.8投标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13.8.1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13.8.2工程情况及说明;13.8.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13.8.4现行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及本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的文件;13.8.5施工方案及施工图(如有)。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河北华通招标代8理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内(已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到帐后须携带交款凭证到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递交时间:2015年12月4日中午12时之前接收单位名称: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收单位开户行:工行沧州福宾支行接收单位银行帐号:040801080930003568316.3未按有关规定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16.4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5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16.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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