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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柘荣县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水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闽乾坤(宁)【2012】029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柘荣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二O一二年五月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标准与办法第六章:材料清单、技术要求及预算(控制)价3第一章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柘荣县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水器设备采购已由宁德市发改局以宁发改审批[2012]27号、宁发改审批[2012]28号、宁发改审批[2012]29号、宁发改审批[2012]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柘荣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有能力按下述表格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参加竞标。1、受委托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工程名称:柘荣县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净水器设备采购序号项目单位工程量净化能力1***-1.5不锈钢净水器与安装(含税)座21.5m3/h2***-2不锈钢净水器与安装(含税)座62.0m3/h3***-3不锈钢净水器与安装(含税)座113.0m3/h4***-5不锈钢净水器与安装(含税)座65.0m3/h5消毒桶安装(含税)个156***-2不锈钢净水器与安装(含税)座42.0m3/h7***-3不锈钢净水器与安装(含税)座43.0m3/h8***-4不锈钢净水器与安装(含税)座34.0m3/h9***-5不锈钢净水器与安装(含税)座15.0m3/h10***-6不锈钢净水器与安装(含税)座26.0m3/h说明:本表仅列出主要设备名称、数量,具体详细参数及要求和其他货物名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地方自筹3、项目实施地点:柘荣县楮坪乡、黄柏乡、宅中乡、乍洋乡等各行政村4、本项目预算造价约186万元。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且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天内6、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6.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6.2符合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与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2011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饮水技函[2011]18号)公布的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2010]54号),《2010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公示公告》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2011]59号)《2011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的通知》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6.3投标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4-88)的规定;6.4投标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6.5投标产品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全部招标净水器型号的质量检测报告);6.6投标企业必须通过国家机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7外省中标企业必须在福建省设有维护点(提供相关证件);6.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6.9本次招标只接受单一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7、招标文件的获取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7.2招标文件(含预算资料及设备清单等)每份售价1500元,以上资料捆绑出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8、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少于5%(含)。(本项目的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为综合单价法,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5月28日时15:00分前(北京时间);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10、投标文件的递交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10.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1、联系方式招标人:柘荣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地址:柘荣县楮坪乡,邮编:355000;电话:13959317833;联系人:林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3幢201,邮编:352100;电话:15159378881传真:0593-2797066;联系人:叶先生。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136010101400022365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科技大楼1层联系电话:0593-29833906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柘荣县201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水器设备采购招标编号:闽乾坤(宁)【2012】0292交货地点柘荣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指定的安装地点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86万元4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4-88)的规定;5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且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天内6招标范围水力自控一体化不锈钢净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8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自筹9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符合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与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2011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饮水技函[2011]18号)公布的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2010]54号),《2010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公示公告》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2011]59号)《2011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的通知》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3.投标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4-88)的规定,具有省级及以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全部招标净水器型号的质量检测报告);74.投标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5.投标企业必须通过国家机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7.本次招标只接受单一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外省企业必须在福建省设有维护点所提供的相关证件:a.可以是外省投标企业在本省的分支机构或在本省委托代理机构;b.外省投标企业需提供其在本省代理机构或本省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该机构公章(原件备查);委托本省代理商代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10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812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1份正本、5份副本商务文件:1份正本、5份副本1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期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单位和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后30天。1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12时00分前。15投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2012年5月12日17时00分前;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2012年5月12日12:00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将要求澄清的内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不记名方式提交。不论是招标代理单位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单位都将在2012年5月12日17时00分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通过以下网站公布:“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下同”上公布,投标人应留意上述网站答疑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投标文件递至及投标截止期地点: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2012年5月28日15:00时前1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少于5.00%(含)。(本项目的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为综合单价法,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9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提交910一、总则1、综合说明1.1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6项所述;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净水器设备生产商。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的项目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详见净水设备采购货物量清单。3、资金来源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4.3本项目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4.4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细则11第六章材料清单、技术要求及预算(控制)价6.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2012年5月12日12:00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将要求澄清的内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不记名方式提交。不论是招标代理单位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单位都将在2012年5月12日17时00分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通过以下网站公布:“福建招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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