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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DFYY--B01东方雅园2#、4#、6#楼、C-5—C-6轴间后浇带(含后浇带)以东1#地下车库及地下配套公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招标人:空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队(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发出时间:2006年1月16日联系人:电话:传真: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专业分包合作承诺书第三章:分包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分包合同条件第一部分:分包合同通用条件第二部分:分包合同专用条件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目录1、工程概述2、招标对象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4、招标方式5、招标范围6、合同形式7、工程质量标准8、工期及进度要求9、招标文件的内容10、招标文件的澄清11、招标文件的修改12、现场考察13、水文及地表以下资料14、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15、工程量计算规则16、投标价格17、投标担保18、投标文件的变动19、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1、投标截止日期22、迟到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开标25、过程保密26、投标文件有效性的确定27、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8、合同授予标准29、招标人的权力30、中标通知书3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劳务分包招标文件1投标须知1、工程概述1.1工程名称:东方雅园2#、4#、6#楼、C-5—C-6轴间后浇带(含后浇带)以东1#地下车库及地下配套公建工程1.2工程地点:朝阳区西大望路30号1.3建筑面积54455平方米1.4高度檐高57米1.5层数地上8/18/21层,地下2/3层1.6结构形式:剪力墙、框架1.7建设单位:北京中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设计单位:北京中天建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9总承包单位:空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队1.10监理单位:1.11设计图纸状态:施工图纸已齐备2、招标对象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面向已通过空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队进行的资格预审。2.2投标人被认为具有资格预审表中规定的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已在资格预审阶段提供了下列资料,如果下述资料有任何遗漏,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一并补报:2.2.1投标人的机构组成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文件);2.2.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曾经实施和现在正在实施的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的施工承包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2.2.3提供拟完成本招标工程所需的主要机具、设备的情况;2.2.4提供拟在现场管理及履行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招标方式4.1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劳务分包招标文件25、招标范围5.1本次招标范围详述如下:东方雅园2#、4#、6#楼、C-5—C-6轴间后浇带(含此后浇带)以东1#地下车库及地下配套公建工程范围内的结构、二次结构、屋面、装饰、外檐工程。5.1.1结构工程包括:配合土方施工、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肥槽回填、房心回填、预埋件、工程水电费及大型机械、中小型机械手使工具费。5.1.2二次结构包括:隔墙板安装、隔墙砌筑工程;构造柱及圈梁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5.1.3屋面工程:除屋面防水铺贴以外全部工程量。5.1.4装饰工程:除门窗工程、防水层、不锈钢栏杆扶手、铝合金隔栅、隔断以外全部工程量。5.1.5外檐:除外檐涂料、外墙铝塑板外以外全部工程量5.2招标人始终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而对本分包工程范围内部分工作做出必要的指定分包或供货的权力。5.3如果上述的分包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中部分工作已经,或总包认为必要而将由招标人完成,则该部分工作内容所对应的价值将在议标时或从分包方最终合同价中扣除。6、合同形式6.1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单价价格合同形式(固定单价价格合同的理解参见分包合同通用条件与分包合同专用条件)。7、工程质量标准7.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北京市结构长城杯。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规范/图纸、技术说明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招标人和业主的满意,同时还要严格按照招标人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施工。在不同的规定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不一致时,按其中要求最高或最严的标准执行。7.2工程质量未达标的处罚投标人应在专业分包合作承诺书第二款第2条做出相应的承诺。8、工期及进度要求8.1计划开工日期:2006年2月5日劳务分包招标文件38.2计划竣工日期:2007年5月31日8.3计划开工的日期将随工程的实际进度由招标人作出调整,但竣工日期不会因此作出调整。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本招标文件由以下几方面内容组成:9.1.1投标须知9.1.2专业分包合作承诺书9.1.3分包合同协议书9.1.4分包合同条件分包合同通用条件分包合同专用条件9.1.5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9.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应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各项有关本分包工程的资料、数据等都是以诚实可信的态度提供的,招标人不承担因所提供的有关资料错误所引起的合同责任。投标人将被认为在他将投标书递交给招标人时,已对招标文件各个条款和所有要求给予了充分的和正确的理解,并且对一个有足够经验的工程承包商应合理预见的各种因素,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一旦投标人提交了本分包工程的投标文件,则投标人将被认为已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作了充分理解并与招标人的理解达到了完全一致的程度。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劳务分包招标文件4的方式作出。11.2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文件。12、现场考察12.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投标人被认为在递交正式投标文件以前已经对工程现场情况及周边环境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并已将这种了解和评估的结果反映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水文及地表以下资料(本工程不提供)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并分别装订成册:1)商务标书a、分包方投标书b、分包方投标预算书c、专业分包合作承诺书(须加盖企业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技术标书d、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组织机构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详细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及主要工种数量及级别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工期保证措施3)资格文件e、企业信誉资料f、授权书(不与其它投标文件一起密封)g、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简历劳务分包招标文件515、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费用组成15.1本招标工程约定采用市场价投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01年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材料超定额用量部分费用自行承担。所需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砂浆采用现场搅拌,主要材料如墙地砖等由招标人认定价格。15.2招标人提供现场临时设施(仅含宿舍及食堂用房),施工用电至二级箱,施工用水至楼前,其余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15.3招标人提供工程所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及钢筋材料运至现场。钢筋现场加工由分包方完成。15.4除钢筋、混凝土、防水层、门窗、外墙外保温材料、外墙涂料、外墙铝塑板、不锈钢栏杆扶手、铝合金隔栅、隔断以外全部工程量。15.6本分包工程施工应满足北京市建委等政府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一切自理。16、投标价格16.1投标价格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6.2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第5条所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投标价格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17、投标担保17.1本工程无须提供投标担保。18、投标文件的变动15.1原则上,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阐述的招标条件不得做修改或调整,任何基于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后而做出的投标将被认为是无效的投标;15.2只有在下列条件下,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条件的变动才被招标人接受:a、商务条件上作出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变动或优惠,如承诺接受更有利于总包的付款条件等。19、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9.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2份副劳务分包招标文件6本,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人或被其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正式签署。法人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在正式递交投标书以前如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正,都应由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在修改位置对修改内容草签确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文件应以密封状态递交,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司公章。20.2用于密封投标文件的信封封面应具有下列标志:投标文件:兹报送工程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盖章)经办人电话送达时间:年月日时21、投标截止日期2006年1月20日10时送达空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队东方雅苑项目部会议室22、迟到的投标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将被认为无效投标并不被退回。23、投标的修改与撤回2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标书以后,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修改或撤回其标书。但这种修改或撤回,需事先得到招标人的同意和确认。除非招标人为此向各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招标人不会因为某个或某些投标人因修改或撤回其投标而修改投标截止日期或其他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条件。23.2投标人在修改或撤回其前一次投标后的再次投标,亦需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包括截止时间、地点、密封、样式等方面的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的标书封面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劳务分包招标文件724、开标24.12006年1月20日10时在空军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队东方雅苑项目部会议室,召开开标会议。25、过程保密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的资料及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招标人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6、投标文件有效性的确定26.1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6.1.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印章的;26.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26.1.4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26.2投标人已完成专业分包合作承诺书,在此提醒各投标人此项犹为重要。27、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本工程的评标采用合理低标价法。28、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标人:28.1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28.2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定投标价为合理最低价。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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