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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0041项目名称:苏州大学净化实验室改造安装工程苏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10年3月8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学校委托,我处对以下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净化公司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苏州大学净化实验室改造安装工程2、招标编号:20100413、施工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909楼一层,401、402楼五层,703楼六层,北校区工科楼1206,本部新物理楼地下层。4、施工工期:70天5、招标货物品名、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价格:每份500元,标书售后不退。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投标人应在2010年3月16日上午9:00前将投标书送达苏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8、投标地点:江苏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29、议标、评标日期及时间:2010年3月16日上午9:0010、与本标书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部门:苏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2邮编:215021联系人:潘新法电话:0512-67504359传真:0512-67504198第二章项目说明及要求一、项目概况说明建设内容、技术要求及方案图纸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附件1:洁净室设计方案图纸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二、投标人须知1此次招标各投标人需根据标书所提供的项目建设内容、设计方案、技术要求、设备与材料要求为初步需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可根据本公司在实验室方面的技术优势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优化,优化方案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可以实施。2投标人须于2010年3月16日向我处设备科送交投标书的同时到处办公室缴标书费500元。无论投标方中标与否,该标书费一律不再退还。3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合法企业,具有净化工程经营范围、省部级机构认定的净化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百级(含百级)以上等级净化、项目规模100万及其以上实施经验,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4本标所列各项目工程应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用户验收小组验收合格才认为工程完工。为此投标人报价需包含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也包括保修服务等费用。利旧的设备、材料、灯具等在决算中根据实际利旧情况进行扣除。5投标人必须提供空调设备、电子空气净化设备、控制器等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售后服务承诺。三、合同签订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持中标通知书与苏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作为签订技术和服务协议、合同订立的基础。四、验收条件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和系统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验收标准。2.用户应当组织对项目履约验收。验收包括用户验收或有必要时请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单位验收。3.验收时中标方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凭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书至苏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手续。4.验收时中标方应递交竣工图、验收测试数据及验收报告、工程审计所需的有关材料、其它相关材料等。五、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六、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2.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设备使用常规知识、技术特点、安装、使用、维修和一般的故障判断等知识的培训,使用人能正确使用及维护设备。3.本批招标货物要求供应商对整机提供原厂商的质量保证,工程质量要求保修一年,主要设备要求最短质保期一年。4.中标产品若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应予以更换同配置设备或提供同档次代用设备。5保修期满后,中标方对工程及货物供应商须提供终身维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说明一、投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七)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二、定义1、“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三、投标费用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我校和用户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节招标文件说明一、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3.投标人须知4.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5.方案图纸6.工程量清单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写一、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的响应。二、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一)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二)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三、投标文件的组成㈠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以及投标价格一览表等;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㈡投标人应将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四、投标文件格式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价格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见附件)。㈡填写投标价格表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内容进行分项目报价。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可由投标单位另行列出。3.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件服务的费用。4.配套设备或设施的数量和费用。5.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各专业间的交叉施工配合措施,措施费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和成本核算标准自行决定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壹份。2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单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3)投标单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省部级)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证书;(4)投标单位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投标单位需提供安全许可证;(6)投标单位提供重合同守信誉证书等信誉证明资料等。3工程保修(1)一年保修;(2)终身维修,仪器发生故障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应予以更换同配置设备或提供同档次代用设备。㈡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并提供相关企业或产品制造商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或省部认定证书。㈢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㈣投标人近两年来相关案例的业绩,特别是在高校及本省、市的案例。六、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㈠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㈡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七、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20天。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㈠投标文件分正本壹份和副本柒份,分别封装。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㈡投标文件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㈢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㈣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㈤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概不接受。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二、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密封外层注上“投标文件”字样,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三、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密封递交,并在封面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第五节开标和评标一、开标㈠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或另外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维修项目管理组成员、用户等单位的代表组成的招标工作组进行开标。投标人在会场外等候答疑。㈡开标时,先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㈢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㈣开标时,设开标记录员一名,如实记录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㈤开标时,由学校纪委代表一名监督开标程序是否正确。㈥澄清在招标工作组成员看了投标书后,经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对投标书内容中有疑问可要求投标方代表澄清;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准,招标方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二、评标㈠招标方招标工作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比较和评价。1.资格性检查。招标工作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招标工作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3.澄清有关问题。招标工作组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和评价。招标工作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工作组将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⑴投标文件无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⑵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有效签署的;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⑷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㈡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议法评标。首先,由招标工作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要求和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议程序。通过以上审核的投标文件,依照以下标准进行评议:1.投标价格2.设计方案、投标产品品牌、技术规格和指标的响应情况。3.施工组织能力主要评审因素有:人员配备、施工方案、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质量保证措施。4.投标企业实力主要评审因素有:企业注册资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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