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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与投标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施工招标文件第三节施工投标文件第四节开标、评标与中标第五节投标报价的编制第六节案例分析第一节概述•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念•招标:是招标人(业主或发包人)就拟建工程准备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广告或信函以吸引或邀请潜在投标人来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通过评标择优选择承包商,并与之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过程。•投标:投标人根据业主的招标条件,以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取得承包项目的过程。招标是采购的一种模式常见的采购模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询价采购;(5)单一来源采购;(6)租赁;(7)拍买;(8)其他。二、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历程1、大胆探索期和创立期(1979~1989年)1980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第一次提出一些建设项目可以招标投标。1981年开始试点,1982年,鲁布革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并按世界银行规定进行项目管理的工程,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总承包单位。2、加快改革和逐步深化期(1990~1999年)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法律层面上对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进行了规范。3、基本定型和深入发展期(2000~至今)1999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期阶段。三、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一般种类1、全过程招标2、勘察设计招标3、材料、设备招标4、工程施工招标5、监理招标四、招标投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1、公开原则•2、公平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五、招标范围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六、规模标准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目规定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七、招标组织形式•1、委托招标•2、自行招标八、招标的条件1、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2、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监理所需资金已落实;(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3、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3)监理单位已确定;(4)具有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4、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批准;(2)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九、招标工作的一般工作程序1、招标准备,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已具备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招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的具体安排等。2、编制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发售资格预审文件;•5、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6、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7、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8、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若有的话),招标人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部分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9、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0、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11、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12、组织开标评标会;•13、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中,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4、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15、发中标通知书,并将路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16、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第二节施工招标文件•一、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是项目法人招标承包工程项目的法律文件,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准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是投标者进行了投标的依据,也是评标的依据,同时又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基础。因此,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的高低,是招标工作成败的关键。•二、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合法性原则•2、公平性原则•3、明确性原则•4、统一性原则•三、招标文件编制前的准备工作•1、收集资料,做好基础工作。•2、区分不同项目,做好分标工作。•分标主要考虑的因素有:•(1)按工程特点考虑。工程量比较大、施工场地又相对集中,技术上不复杂的工程一般可不分标,让一家承包,以便管理;但对工地场面大、工程量也比较大,但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应考虑分标。如城防工程不仅施工战线长,而且工程量大,应根据沿线地形、河流和居民情况等对土建工程进行分标。•(2)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于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如大型水电枢纽工程,对承包人的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设备等有较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不分标,就有可能使有资质参加此项工程投标的承包人数量大大减少,竞争对手的减少必然导致报价的上涨,得不到比较合理的报价。而分标后就会避免这种情况,让更多的承包商参加投标竞争。•(3)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中,施工有时间先后的子项工程可考虑单独分标,而某些子项工程在进度安排中是并行操作,则要考虑施工特殊性、施工干扰等情况,然后决定是否分标。•(4)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和主体建筑物的布置,应考虑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尽可能避免承包人之间的相互干扰,对承包人的现场分配,包括生活场地、附属工程、材料堆放场地、交通运输道路、弃碴场地等要进行细致而周密的安排。•(5)资金筹措的情况。资金不足时,可以先部分工程招标。•四、招标文件的内容•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执行,并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9版)联合使用。•招标文件分为三卷,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二卷图纸(招标图纸),第三卷合同技术条款,第四卷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商务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投标辅助资料、资格审查资料等。•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招标公告一经发出即构成招标活动的要约邀请,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内容包括:•(1)招标条件,包括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资金来源及招标人名称;•(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以及相应计划工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评剧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5)投票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7)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8)联系方式投标邀请书内容和招标公告的内容基本一致,需增加要求潜在投标人“确认”是否收到投票邀请书。(看看实例)•2、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是指投标者正确进行投标的文件,它告诉投标者应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编制投标时所注意、考虑的问题。投标须知所列条目要清晰、内容明确。一般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总侧: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投标人资格等;(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组成、澄清、修改;(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资格预审资料等;(4)投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开标: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程序;(6)评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原则、评标;(7)合同授予:定标方式、中标通知书、履约担保、合同签订;(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补充的其它内容:类似项目、已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原件要求等待。•3、评标办法•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有两种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招标人可选择采用。•为鼓励合理低价投标人中标,对技术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施工较复杂或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招标人应说明理由并事先经项目审查或审批主管部门的同意。•4、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也称合同条件,它主要是规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授权范围,遇到各类问题、如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款项支付、索赔、争议和仲裁等问题时,各方应遵循的原则及采取的措施。目前我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执行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该合同条款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二个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编制招标文件时不需打印。专用合同条款应按其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说明。当专用合同条款需要增加新的条款时,新增条款内容不能违背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通用合同条款所确立的公正、公平原则。•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对合同规定要求的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等列在一系列表内,每个表中既有工程部位需实施的各个子项目,又有每个子项目的工程量和计价要求,以及每个项目报价和总报价等。后两个栏目留给投标者去填写。工程量报价表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共同竞争投标的基础,投标者根据投标要求,工程具体情况和自身的经验,对表中各子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并汇总成总价。单价承包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总价承包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数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图纸计算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项目及数量,仅供参考。•6、标底或最高限价目前水利工程招标基本不设标底,编制最高限价。浙政发[2009]22号文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投标最高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投标最限价必须低于该工程预算造价的一定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且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履约风险控制保证金。比如:某工程设计概算为8500万元,预算造价为7550万元,其中备用金为350万元。招标最高限价为(7550-350)*(1-8%)+350=6974万元。风险控制价为6974*85%=5927.9万元招标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某施工单位中标价为5412.2万元<5927.9万元,所以施工单位除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外还要提交5927.9-5412.2=515.7万元的履约风险控制保证金。工程预算造价编制应以招标文件为基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编制条件和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施工技术标准等各项要求编制。在编制预算时,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条件。如地质条件、施工方法、设备、材料运输条件、工作面情况等。认真调查生产要素市场的
本文标题:工程招标投标培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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