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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赣建广招字[2010]第045号招标项目:石谢公共租赁住房3#楼工程招标人:广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卢隆(章)联系人:李志洪电话:13707031799编制时间:2010年12月2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备案审查内容汇总)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丰县城联系人:李志洪电话:1370703179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丰县博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丰县城西广路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793-28993211.1.4招投标监管机构广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1.1.5工程名称石谢公共租赁住房3#楼工程1.1.6标段划分一标段1.1.7建设地点广丰县城石谢1.1.8建筑面积8365㎡1.1.9结构类型及层数七层/砖混1.1.10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1.2.1工程立项批准文件饶发改投字[2010]382号1.2.2设计单位广丰县建筑设计院1.2.3施工图审查备案情况已备案1.3.1工程总投资约750万元1.3.2本项目投资约750万元1.3.3资金来源自筹1.3.4资金到位情况基本到位1.4.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水电安装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31.4.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4.3质量要求合格1.4.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5月30日1.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1.5.2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含临时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等级:二级及以上1.5.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6工程分包约定不允许1.6.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见公告1.6.2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6.3投标文件的递交受理单位:广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递交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塘路房管大楼九楼)1.6.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上午)9时0分1.7.1开标会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塘路房管大楼九楼)1.7.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8.2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上饶市外施工企业进广备案手续;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投标资格送审表。2.2.1现场踏勘自行前往踏勘42.3.1招标答疑会不召开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jxgflxy@21cn.com)在12月23日下午5:00前提出疑问;2.3.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于12月24日在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向所有投标人答复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可能以补充通知方式在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3.1.2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材料价格风险为0%施工机械械使用费风险为0%3.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3.1.4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5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采用2004年《费用定额》3.1.8信息价的采用上饶市造价管理部门2010年8月份信息价3.1.9信息价缺项的材料价格土建:安装:装饰:园林:市政:3.1.10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3.1.11工料单价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3.1.12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2.1工程计费标准(有标段划分的,取费标准类别不一致时,应按标段明确)本工程按二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3.2.2工程施工要求模板采用九夹板;脚手架采用钢管;垂直运输机械采用卷扬机;混凝土采用现浇;混凝土骨料采用卵石。5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3.3.2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质量须征得建设单位确认。4.1.3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文件的编制。4.1.4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2010年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4.3.1投标保证金和信息费投标保证金和信息费的形式:转帐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信息费的金额:人民币叁佰元整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广丰县鸟林街支行帐户:广丰县财政局帐号:100085977960010003到账时间:2010年12月27日17时0分之前。5.1.1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技术标;商务标;资格标。6.1.2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广丰县监察局6.2.1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按递交标书的家数确定开标会程序;7.1.2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7.1.3控制投标报价的方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计价;7.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结构: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7.1.6中标人的确定方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7.1.7定标原则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为中标人;7.1.8中标排序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家中标排序人8.2.2工程担保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69.3.1工程工期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150日历天;9.5.1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赔偿费限额元。9.6.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的奖励赶工措施费;提前竣工奖。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奖励金额元/日历天;奖励限额合同价格的%;奖励限额元。9.7.2达到优良工程的奖励合同价格的%;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9.7.3未达到优良等级的罚金合同价格的%;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9.10.1工程预付款合同正式签署后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工程预付款。9.10.2预付款抵扣工程款时间当工程款付至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9.10.3工程款进度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和尾款返还办法)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具体在施工合同中商定。10.1.1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标准10.2.1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图纸有特殊要求的按图纸要求,其他执行现行有关工程及材料的检测试验标准和规定。10.3.1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说明事项1、投标企业在递交标书时须当场交纳资料费6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收。2、根据广丰县人民政府广府发[2010]8号文件要求,本工程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建造师必须同时到场(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建造师须为不同人员)。12.1.2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重大偏差内容: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注:本专用要约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7第二部分招标文件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2招标项目立项和设计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和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投标人资格要求1.5.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1。1.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2。1.5.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8(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5)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6)上饶市外施工企业进广备案手续。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1.5.4本工程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4。1.5.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1.5.6招标人对工程分包约定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6。1.5.7本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赣府发[2008]22号文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7号)、《关于江西省建工集团等省属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通知》(赣建招[2008]12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市[2008]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1.6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6.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1.6.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要约条款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9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接受投标文件的单位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3。1.6.4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1.7开标会时间、地点和投标有效期1.7.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1.7.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1.7.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8资格后审要求1.8.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8.2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按本招标文件4.2.1和4.2.2要求签署和修改资格后审标。1.8.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约定的份数分别装订在投标资格送审表正、副本之后。开标时,投标人应带好资格后审需审查的证件、证书原件,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2.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与备案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编制责任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2.1.2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10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2.3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和2.4条发出的补充(修改)通知。2.2现场踏勘2.2.1现场踏勘: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2.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2.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3招标答疑与澄清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答疑会澄清内容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4.1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4.2补充通知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2.4.3补充通知将在广丰县工程交易中心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2.5招标文件的备案2.5.1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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