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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信息化软件、设备、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号:LWAIC201001)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二○一〇年六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2招标公告1、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2、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3、本次采购的内容为(详细内容请参阅项目需求说明)。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3、项目工期要求:维护期为12个月(2010年8月1日——2011年7月31日)4、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价,视为实质性不响应。5、对投标人商务要求:(1)服务商要求为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在广州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服务技术人员数不少于10人。6、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将有关疑问书面传真和电邮至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信息室查询,未作书面提问的恕不回答。7、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的招标公告栏目(见附件)。8、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时。9、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寿西路70号。10、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70号;电话:020-81295579。11、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荔湾分局信息室查询(电话咨询无效)。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70号传真:020-81295579联系人:甘丽丽、许子楷Email:lwgsfj@yahoo.com.cn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3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4第二部分项目需求说明...................................................................................................................................8第三部份评标文件...........................................................................................................................................12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开标一览表附件4服务响应差异一览表附件52005年以来已完成相关类型项目一览表附件6项目经理简历表附件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附件8合同样本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4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名词解释招标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1.关于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即废标。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或电报方式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果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作澄清,或者认为有重要条款无法接受,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或电报方式(以下电报一词包括电报、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招标人。2.4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须自己负责的准备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关于投标人3.1★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全部的商务要求,有重复的,则以高的要求为准)(1)服务商要求为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在广州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服务技术人员数不少于10人。3.2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4.关于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54.1.1.1投标文件目录;4.1.1.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必须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4.1.1.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4.1.1.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4.1.1.5响应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4.1.1.6项目实施方案;4.1.1.7服务响应文字;4.1.1.8其它需要说明的文字;4.1.1.9商务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2007年以来完成相关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包括使用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主要产品、项目规模、完成时间、用户意见或验收意见等);(3)提供《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见附件6)和《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格式见附件7),并提供以上技术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及相关资质证书,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4)其它资质证明材料。4.1.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4.2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2套,电子文件1份(刻光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两份副本必须完全一致,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64.4.1.3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4开标一览表各一份分别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至招标人。4.4.2.2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4.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4.6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4.7.4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4.7.5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硬件设备、材料、软件、使用授权、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4.7.6在投标函(附件1)中给出的总报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附件3)的总报价一致,不能在投标总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5.关于投标费用5.1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6.关于开标6.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6.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并签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7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6.3开标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7.关于评标和定标7.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开标后,评委按技术、商务、价格等评估因素给出评估分,评估分高者为中标人。7.2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第二名。若前两名综合评分相同的,以报价低的列为第一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7.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不会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7.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8付款方式说明在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办理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50%款项的手续,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开始办理项目验收和款项支付手续,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办理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50%款项的手续,中标方向招标方分别提供相对应的销售与服务发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招标文件8第二部分项目需求说明1背景随着全市工商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应用在分局工商系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了很大的增加。我分局现有服务器、台式电脑约600台、打印机150台、笔记本电脑约90台、扫描仪约15台,以及网络交换机、触摸屏和PDA等各种信息系统设备和各种规模的业务系统软件,设备分布在荔湾区内分局各大楼和18个工商所等办公区域。这些应用系统及硬件设备的投入使用极大的推动了我局信息化建设的进程。随着我局对整体IT系统(硬件、软件、网络通讯…)的可用性要求日益提高,系统运行保障和维护管理就成为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最有力的手段。现阶段我局对设备主要采用自主维护与部分办公电脑外包运维相结合的方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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