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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之招投标法规主讲刘华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副教授21、是否所有工程都应采取招投标形式进行选择承包单位?(重点)2、谁来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3、招投标怎样组织,有哪些形式?4、招投标程序是怎样的?5、法规对招投标的要求?(是重点。如评标委员会、中标、日期。)学习要点:3教学方法招投标教学片视频学习法思维引导法习题任务驱动法案例分析法4招投标立法概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5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公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3.评标公开评标的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书中载明2.开标公开当众开标1.信息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在指定的媒介4.中标结果公开要给所有投标人同等的标准。不能泄漏标底、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能参加不得有欺骗、损害对方利益。6招投标有哪些基本程序呢?第一节招标(强制招标项目、方式、招标人条件、程序)第二节投标(送达、补充、担保、联合体投标)第三节开标、评标和中标(评标委员会、中标选择)第五章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7一、是否所有工程都应采取招投标形式进行选择承包单位?A、建学校B、国际资金支持的项目C、某高楼,施工造价达5000万元D、某住宅,施工造价20万元E、建所国家秘密军事基地的项目F、施工企业自用的工程G、需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只有某一家单位拥有。招标必须招标不必招标可不招标8法规规定:1、有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2、有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3、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一、是否所有工程都应采取招投标形式进行选择承包单位?招标91、强制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102、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招标规模标准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113、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情形不招标的条件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保税区的工程)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招投标有哪些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案例】:某开发商建某工程项目,要招标,招标组成员张三准备在报纸上发布招标信息,让符合条件的建筑公司都前来参加投标,但成员李四认为直接向四五家有意向的建筑公司发出邀请,请他们参加投标就可以,不必太麻烦,你如何看待?13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招标方式直接发包1415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范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16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特点节约招标费用、节省时间。应向三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他法人和组织不能参加。可能导致造价提高,容易产生腐败。17邀请招标范围:(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8案例分析有两个项目被直接发包,理由是一个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另外一个项目属于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项目。你认为正确吗?涉及国家安全项目不适合招标的适合招标的,但不适公开招标的经批准,直接发包经批准可邀请招标经批准不招标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用农民工的19谁来组织招投标活动?招标人自行招标招标代理【案例】:某开发商要建某工程大楼项目,想找家建筑公司,不知怎样招标,自己不懂招投标,所以想请家单位为其组织招标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吗?可否请人组织招投标活动?20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代理招标21自行招标需要的条件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1.自行招标222.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目前分:甲级(国家认定)乙级(省认定、1亿)暂定级(省认定、6000万)23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内容1)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2)审查投标人资格;3)编制标底;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5)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6)草拟合同;7)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24三、招标程序(一)招标(二)投标(三)开标、评标和中标251、组建招标小组2、编制招标文件3、向行政部门备案4、发布招标公告或寄送投标邀请书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6、发招标文件7、可以组织现场查看和召开标前会议招标方:26招标公告的主要内容招标公告的主要内容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27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招标文件能出售吗?28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工程的技术条款和设计文件;6)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提供工程量清单;7)评标标准和方法;8)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辅助材料。如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注解:29投标活动中,投标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出售后,发现有个问题需要改正,于是在9月1日向各投标方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对招标文件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你认为能行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案例】:30对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要求编制文件的合理时间澄清修改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设计的20-45天31资格审查没有特别规定对两种方式的选择,通常复杂、特大规模工程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注解资格审查32资格审查的内容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注意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3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但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1、取得招标文件2、熟悉招标文件,考察现场3、编制投标书、办理投标担保4、递送投标书5、参加开标会议和现场答辩6、中标或不中标7、签订合同,总结投标投标方:35第一节招标(强制招标项目、方式、招标人条件、程序)第二节投标(送达、补充、担保、联合体投标)第三节开标、评标和中标(评标委员会、中标选择)第五章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36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资质工程设计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劳务综合专业专项综合行业一、投标人第二节投标37基本要求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具体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一一作答,不能修改,不能遗漏、回避。3.投标文件一般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3)施工组织设计;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如果要分包要应当载明二、投标文件编制38(一)投标保证金概念所谓投标保证金,是为防止投标人不审慎投标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发生下列情形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三、投标担保39(二)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得没收保证金。40送达要求送达签收送达方式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招标人签收应有书面证明。包括时间、地点、具体的签收人、签收包数、密封情况等。送达人也应签字。签收检查时还应看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比如:法人签字、代理人等。任何人不得在开标前启封。送达地点是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达送达时间是以到达时间为准41【案例】:投标活动中,投标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投标单位某建筑公司在9月5日就封送投标书,之后想对投标书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能行吗?4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43联合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指定牵头人。优越性:1.增强投标人的竞争力2.分散风险。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和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资格要求四、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44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招投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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