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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招标单位: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2010年9月中国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第1页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用户需求书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第2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0)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2、招标内容:序号招标内容具体要求备注1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完工期:签订合同,并领取招标人开工通知书后240天内全面完工质保期:施工验收合格后计算起计算,质保期为12个月。注: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具体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离线式巡更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访客可视对讲系统、建筑设备监控(BA)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网络及无线接入系统、服务器及存储系统、医护对讲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公告及大屏显示系统、公共广播系统、UPS集中供电系统、机房工程。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合格投标人指:(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核对,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国国内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3)由省建设厅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证书。5)投标人必须具有由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资质,省外企业须有广东省厅技防办《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6)投标人必须在珠江三角洲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为串标处理: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第3页1)同一法人代表的,2)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同一股东控股。4、招标文件于2010年9月28日至2010年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6、投标文件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标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8、兹定于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室(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办事处开标室)。9、洽购招标文件: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办事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电话:22317363-0传真:0769-22317373联系人:赵小姐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办事处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769)22317363-8120传真:(0769)22317373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第4页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目录一、总则111资金来源222合格的投标人333纪律与保密事项444其它说明二、招标文件55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8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函11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货币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证明服务和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188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第5页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2222开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评标委员会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对投标文件的澄清27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222999授予合同的准则30资格后审31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2中标通知33签署合同34履约保证金35招标代理服务费36发票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第6页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1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22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是指:(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核对,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国国内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3)由省建设厅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证书。5)投标人必须具有由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资质,省外企业须有广东省厅技防办《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6)投标人必须在珠江三角洲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为串标处理:1)同一法人代表的,2)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同一股东控股。2.2投标人必须在售卖招标文件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了招标文件,方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33纪律与保密事项3.1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3.2凡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情况。3.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第7页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4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3.5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3.6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其它说明444...111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4.2踏勘现场(1)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所附的相关资料),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投标单位应根据踏勘情况,将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因投标单位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和费用增加由投标单位负责。二、招标文件55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用户需求书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5.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061-FE1026GZB第8页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粗体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及其服务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01)“招标人”指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0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03)“投标人”指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从招标代理处购买了招标文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并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0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0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0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招标人,即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0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08)“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0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66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传真至0769-22317373,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7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对方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
本文标题:弱电全系统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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