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SNT 2116-2008 进出口玻璃器皿检验规程
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116—2008进出口玻璃器皿检验规程犚狌犾犲狊犳狅狉狋犺犲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狅犳犵犾犪狊狊狑犪狉犲犳狅狉犻犿狆狅狉狋犪狀犱犲狓狆狅狉狋20080904发布200903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晓兵、方红、张遴、苍安国、王旭、赵东海、郭晓莉、郝荷芳。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Ⅰ犛犖/犜2116—2008进出口玻璃器皿检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玻璃器皿的抽样、检验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玻璃器皿的进出口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GB/T4548 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侵蚀性能测试方法及分级(GB/T4548—1995,eqvISO48021:1988)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63 搪瓷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6579 实验室玻璃仪器 热冲击和热冲击强度试验方法GB/T6582 玻璃在98℃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及分级GB/T13485 接触食物搪瓷制品铅、镉析出量测试方法GB/T15726 玻璃仪器内应力检验方法GB/T16920 玻璃 平均线膨胀系数的测试GB19778 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SN/T0262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瓦楞纸箱的检验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检验批 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犾狅狋为实施检验而汇集的同合同、同类型在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为检验批。每检验批的批量应不大于100000件单位产品。4 抽样按照GB/T2828.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a) 外观检验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A类不合格品接收质量限AQL=1.5,B类不合格品AQL=4.0,抽样数量见表1;表1 外观检验抽样表批量,犖A类不合格AQL=1.5B类不合格AQL=4.0抽样数AcRe抽样数AcRe2~3100%抽样01100%抽样014~8100%抽样——3011犛犖/犜2116—2008表1(续)批量,犖A类不合格AQL=1.5B类不合格AQL=4.0抽样数AcRe抽样数AcRe9~2580130126~90801131291~15032122023151~28032123234281~50050235056501~1200803480781201~32001255612510113201~1000020078200141510001~350003151011315212235001~15000050014153152122 b) 耐热冲击温度、内应力的检验采用特殊检验水平S3。耐热冲击温度不合格品AQL=1.0,内应力不合格品AQL=2.5,抽样数量见表2;表2 耐热冲击温度、内应力的检验抽样表批量,犖AQL=1.0AQL=2.5抽样数AcRe抽样数AcRe2~5100%抽样01100%抽样016~13100%抽样0150114~5001301501501~350001301201235001~50000050123223 c) 耐水性能、玻璃线膨胀系数、有害元素溶出量检验的抽样:随机各抽取6件产品进行检验,如有一件产品不合格,则该项目不合格。5 检验5.1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在40W日光灯或相同照度条件下,产品距灯不小于500mm,平视目测为准。如缺陷大小难以确定时,可利用放大镜来检测气泡、杂粒、条纹等缺陷。若仍无法确定,可与封存实样比较。检验项目见表3。表3 外观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及不合格类别序号检验项目质 量 要 求不合格类别1外形产品光洁、平滑、放置平稳,贴花、喷涂标志或商标与合同、图纸或确认样品一致A2尺寸尺寸偏差应符合合同或图纸要求A3色度与确认样品一致,无杂色和干涉色A4崩边不允许有A5裂纹不允许有A2犛犖/犜2116—2008表3(续)序号检验项目质 量 要 求不合格类别6玻璃渣不允许有A7破皮气泡不允许有破皮气泡及用钢针刺破的气泡A8气泡不允许有距口部三分之一以上的气泡B不允许有长度小于0.5mm的密集气泡B气泡间距不小于30mmB9条纹不允许有距离300mm目测明显的条纹B10透明疙瘩长度不大于2mm的不多于1个B11擦伤杯身高三分之二以上不允许有B不允许有发亮的擦伤B12擦毛不允许有平看明显的擦毛B13杂粒不允许有B14模印不允许有平看明显的模印B15波浪口不允许有B16滴头不允许有双滴头或刺手的滴头B17氧化现象不允许有B 注1:一个产品气泡、条纹、模印、透明疙瘩、杂粒、擦伤的缺陷不能有三种以上,否则按A类不合格计。 注2:如果合同规定的检验项目超出表3所列项目,按合同的规定检验。 注3:对气泡有特殊要求的产品,不适用第8项。5.2 理化性能检验5.2.1 耐热冲击温度按GB/T6579执行。5.2.2 耐水性能耐水性能按GB/T6582执行。内表面耐水性能按GB/T4548执行。5.2.3 内应力按GB/T15726执行。5.2.4 玻璃线膨胀系数按GB/T16920执行。5.2.5 有害元素溶出量出口的玻璃器皿,进口国有相关标准要求的,按进口国的相关标准要求检验,进口国无要求的,以及进口的玻璃器皿按下列方法检验:a) 浸泡条件按GB19778执行;b) 铅、镉溶出量按GB/T13485执行。玻璃釉外装饰的玻璃杯唇边铅和镉溶出量参见附录A;c) 砷溶出量按GB/T5009.11执行;d) 锑溶出量按GB/T5009.63执行。5.3 包装应符合SN/T0262规定的要求,产品之间用软性材料隔开。3犛犖/犜2116—20086 结果判定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 不合格的处置7.1 不合格批的处置经检验不合格的整批产品,涉及5.2.2、5.2.4、5.2.5项目,不允许重新报检;如果不合格涉及其他项目,经返工整理后允许报检一次。7.2 不合格品的处置对于合格批,应将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调换成合格品。8 检验有效期检验有效期为12个月。4犛犖/犜2116—2008附 录 犃(资料性附录)玻璃釉外装饰的玻璃杯唇边铅和镉溶出量分析方法犃.1 定义犃.1.1 玻璃装饰:在温度高于425℃(800°F)时,玻璃釉熔在玻璃器皿上,进行装饰。犃.1.2 玻璃釉:主要用作上彩、硅酸盐玻璃助焊剂来装饰玻璃器皿。犃.1.3 唇边:玻璃杯子上边缘与嘴唇接触宽20mm的外表面。犃.2 分析方法简述用4%乙酸溶液,在20℃~24℃温度下,浸泡24h,萃取玻璃杯唇边的铅、镉,通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使用特定的铅、镉空心阴极灯分别测量萃取液中铅、镉的含量。结果用微克每毫升(μg/mL)表示,即萃取液中铅、镉的含量比玻璃杯的内体积。犃.3 仪器犃.3.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有一个102mm(4in)单缝或汽化燃烧器、数字式浓度读数装置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该仪器1%吸收时,铅的灵敏度约为0.5μg/mL,镉的灵敏度约为0.025μg/mL。采用仪器厂家分析方法手册上推荐的操作条件。犃.3.2 空心阴极灯或无极发射铅灯,波长为283.3nm。犃.3.3 空心阴极灯或无极发射镉灯,波长为228.8nm。犃.3.4 使用耐化学腐蚀的硼硅玻璃器皿配制、贮存试剂和溶液,盛放检测样品溶液。犃.3.5 每个仪器的铅、镉检测限应该被测定和指明。本检测方法中,仪器检测限为在0μg/mL时平均噪音的2倍。代表性的检测限铅约为0.01μg/mL~0.03μg/mL,镉约为0.0005μg/mL~0.0010μg/mL。犃.4 试剂犃.4.1 乙酸(4%体积比):1体积冰乙酸混合24体积水。犃.4.2 盐酸(质量比1%):1体积浓盐酸混合37体积水。犃.4.3 镉标准储备液(1000μm/mL):在250mL1%盐酸(HCl)中,溶解0.9273g无水硫酸镉,用1%盐酸(HCl)稀释至500mL。市售的标准镉溶液也可使用。犃.4.4 铅标准储备液(1000μm/mL):将1.598g硝酸铅溶解在4%乙酸溶液后,用4%乙酸溶液稀释至1L。市售的标准镉溶液也可使用。犃.4.5 铅标准工作溶液:用乙酸(A.4.1)稀释铅标准储备液(A.4.4)得到铅浓度分别为0,5,10和20μg/mL的工作溶液。犃.4.6 镉标准工作溶液:用乙酸(A.4.1)稀释镉标准储备液(A.4.3)得到镉浓度分别为0,0.3,1.5和2.0μg/mL的工作溶液。犃.5 分析步骤犃.5.1 样品的制备取6个同一样品和一个对照烧杯,用清洗剂清洗,然后依次用自来水、蒸馏水冲洗,自然晾干,在边缘下7mm处做标记。用量筒加至离溢出边缘约6mm~7mm处,记录每个玻璃器皿的内体积,并用毫升数表示。(如果可能的话),在非釉装饰的外面离边缘20mm处标记每个玻璃器皿。将玻璃器皿倒转5犛犖/犜2116—2008放置在合适的实验室玻璃容器中,该容器最小直径为检测样品边缘处1.25倍,最大直径为检测样品边缘处2.0倍。用量筒小心加入4%乙酸溶液至玻璃器皿20mm处,并记下所用溶液的体积。尽可能地密封该玻璃容器,防止蒸发和污染。在暗处室温20℃~24℃条件下,放置24h。浸出24h后,移出要检测的玻璃器皿,用原子吸收法测定铅和镉的含量。 注:由于存在着大量蒸发的可能性,分析人员在移去玻璃器皿之前,确定乙酸浸出溶液是否显著地低于20mm标记处。如果存在该情况,应该加入乙酸溶液使渗出溶液达到20mm标记处。犃.5.2 铅的测定将仪器的最大信号设置为283.3nm,使用铅空心阴极灯和厂家推荐的空气/乙炔流量。摇匀样品浸泡液,一部分转移至干净的容量瓶中。如果便于操作,可直接从玻璃容器中吸取溶液。用水冲洗石墨炉,在读数盘上,检查零点。使用铅工作溶液,从铅的标准吸收曲线上,测定铅的含量或在浓度模式下校准直接浓度读数装置(DCR),直接读取并记录样品的浓度。样品溶液应该位于浓度大的和浓度低的工作溶液之间。如果样品溶液中铅含量高于20μg/mL,用4%乙酸溶液稀释后重新测定。犃.5.3 镉的测定使用镉空心阴极灯和镉标准溶液,如A.5.2中步骤进行操作。如果样品(浸泡)溶液中镉含量高于2μg/mL,用4%乙酸溶液稀释后重新测定。犃.6 计算按式(A.1)计算试样的铅或镉的溶出量(犃),以微克每毫升(μg/mL)表示:犃=犮×犞1犞2…………………………(A.1) 式中:犃———试样的铅或镉的溶出量,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犮———乙酸浸泡液中铅或镉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犞1———乙酸浸泡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犞2———试样的内体积,单位为毫升(mL)。犃.7 精确度和偏差实验室内部同一或多个操作者对该分析方法的精确度在所使用的AAS的灵敏度之内,铅为0.5μg/mL,镉为0.025μg/mL。6犛犖/犜2116—2008
本文标题:SNT 2116-2008 进出口玻璃器皿检验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04773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