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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八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任务一认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任务二填制规范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学习目标•知识目标:•掌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效力;•熟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法律责任及其主要内容;•熟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技能目标:•具备根据原始报关单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能力;•具备根据原始报关单查找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错误的能力。任务一认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含义•是申报单位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就进出境货物的实况作出的书面申明,以此请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查验、放行的通关手续的必要法律文书。•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类别•1.按单据的表现形式•纸质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2.按货物流转状态•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3.按海关监管方式•(1)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2)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3)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4.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用途•(1)报关单录入凭单•(2)预录入报关单•(3)电子数据报关单•(4)报关单证明联•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效力•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进出口货物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书证。•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与留存联•是海关监管、征收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等职能的重要凭证,也是报关员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的重要单据。•(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是申报人凭以向主管机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手续的重要凭证。•(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是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售汇、收付汇及核销手续的一个重要依据。•(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是国家税务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四、其他报关单(证)及其适用范围•(一)报关单续页•(二)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三)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四)过境货物报关单•(五)进(出)境快件报关单•(六)暂准进口单证册•(七)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任务二填制规范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法律责任与基本要求•(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法律责任•“进出境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原产国别、贸易方式、消费国别、贸易国别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申报不实的,当处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交缴税款两倍以下的罚款”。•“代理报关单位和自理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选用报关员,并对本单位报关员的报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报关员应完整准确地填制报关单,递交合法齐全有效的报关单证,不按规定填写报关单将暂停或取消报关员的报关资格。•(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基本要求•1.报关单的填写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单证相符”,“单货相符”。•2.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需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3.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一般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4.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5.为实行报关自动化的需要,申报单位除填写报关单上的有关项目外,还应填上那有关项目的代码。•6.电脑预录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完全一致。•7.对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事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原来填报的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相一致,如果理由正当,可进行更改和撤销。•8.对于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货物或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二、进出口货物包关单各栏目填制规范•(一)预录入编号•是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和海关之间引用申报后尚未被接受的报关单。•如某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为:897888789•(二)海关编号•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由计算机自动打印。•为18位数字,第1位至第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位至第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如某报关单的海关编号为:5100200710150008**•(三)进/出口口岸•是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四)备案号•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手续时,海关核发的《中或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帐册及其分册或其他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备案号栏目为12位字符,其中第一位是标记代码,如B5208440015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具体填报要求:•(五)进口/出口日期•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进口申报时无法确知相应的运输工具的实际进境日期时,在申报时免于填报。•出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供海关签发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在申报时免于填报。•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如2007年10月17日进口货物一批,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期为10月18日,“进口日期”栏填报为“2007.10.18”。•(六)申报日期•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电子数据报关单: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纸质报关单: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格式要求与进口/出口日期相同,在申报时免予填报。•(七)经营单位•进出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专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我国境内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是指经营单位在海关办理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10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10位数组成及含义为:第1、2位数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3、4位数表示省辖市(地区、省直辖行政单位),第5位数为经济区划代码,第6位数为企业性质代码,第7至10位数为顺序代码,按企业到海关登记注册的先后顺序确定。•如:“深圳市华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营单位代码为“4403180004”,其中“44”表示广东省,“03”表示深圳市,“1”表示该经济区划为经济特区,“8”表示该企业的类型为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0004”是该企业的顺序编号。•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的原则:•(八)运输方式•是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包括实际运输方式(如江海运输、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航空运输、邮递运输、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其他运输等)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表8-1主要运输方式代码表•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编号运输方式编号运输方式编号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4汽车运输8保税仓库1监管仓库5航空运输9其他运输2江海运输6邮件运输Y保税港区3铁路运输7保税区Z出口加工区•(九)运输工具名称•是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纸质报关单: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包括运输工具名称与航次号,如56724050**/5100001234**。•电子报关单H2000系统要求运输工具与航次号分别填写。•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具体填报要求:•(十)提运单号•是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如06XFL03946。•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是,应分别填报。•具体填报要求:•(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货单位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适用单位。•发货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备有海关注册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收发货单位,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海关注册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没有编码和编号的,填报中文名称。•(十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专指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监督管理综合设定的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即海关监管方式。•表8-2主要贸易方式代码表代码简称全称0110一般贸易一般贸易0214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0615进料加工进料加工(对口合同)0654进料深加工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1200保税间货物海关保税场所及保税区域之间往来的货物2025合资合作设备合资合作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2225外资设备物品外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3010货样广告品A有经营权单位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3100无代价抵偿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3339其他进出口免费其他进出口免费提供货物4500直接退运直接退运•(十三)征免性质•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征免性质代码由三位数组成,第1位数表示类别,第2、3位数表示该类别减免税项目的顺序号。•表8-3主要征免性质代码表征免性质代码征免性质简称征免性质全称101一般征税一般征税进出口货物299其他法定其他法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502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503进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货物601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602中外合作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603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货物789鼓励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799自有资金外商投资额度外利用自有资金进口设备、备件、配件•(十四)征免比例/结汇方式•征免比例仅用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代码“0715”)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制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表8-4主要结汇方式代码表代码结汇方式英文缩写1信汇M/T2电汇T/T3票汇D/D4付款交单D/P5承兑交单D/A6信用证L/C•(十五)许可证号•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十六)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起运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运抵国(地区)是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贸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贸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表8-5主要国别(地区)代码表代码中文名称代码中文名称110中国香港303英国116日本304德国133韩国305法国142中国344俄罗斯联邦143台澎金马关税区502美国•(十七)装货港/指运港•装货港是指进出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指运港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应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十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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