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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页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139703传真:0578-2152625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前附表二招标公告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八、授予合同九、工程结算方式第二章合同一、协议书格式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五、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六、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附件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附件二、评标办法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页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139703传真:0578-2152625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工程名称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建设地点寿尔福路至开发路段招标联系人胡军、郭玲玲电话21298022139703招标方式×邀请√公开组织方式×自行√委托代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甲级法定代表人陈仙琴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电力管道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按国家规定投标人主要条件⑴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主项、省外三级企业需为在丽水市范围内注册有分公司的企业)⑵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道路长度(规模)322米质量要求合格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工程类别市政三类定额工期230天招标工期要求210天现行定额预算价2373726元工程造价指导价2373726元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不计息)。三项费用合并交纳,交纳截止时间:2006年5月22日16时前到达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以中心开户银行对帐单为准)。交易席位费金额一、二级企业720元/次、三级企业360元/次(不退还),已办理长期会员的不需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金额200元(不退还)。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叁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接收人: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5月25日9时开标时间:2006年5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139703传真:0578-2152625前附表一续表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10%其中特别约定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3%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2%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1%未履行工期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2%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2%2工期提前奖励标准500元/天3工期延误赔偿标准1000元/天4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2%5文明施工费6安全施工费7缩短工期增加费8预留金(不含税)9工程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的5%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139703传真:0578-2152625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点1发布招标公告2006年4月30日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下同)2发放招标文件2006年4月30日起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2、书面索取: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中山街481号二楼)3现场踏勘2006年5月11日17时前自行前往长虹路(寿尔福路至开发路段)4投标人质疑时间2006年4月30日至2006年5月11日提交方式:1、传真:0578-21526252、书面递交: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2、书面索取: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7交纳投标保证金、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时间2006年5月22日16时前一并到达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以银行对帐单为准)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6年5月25日上午9:0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9开标时间2006年5月25日上午9:00时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0预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1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地点: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商务报价未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通过银行直接汇至投标人帐户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139703传真:0578-2152625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2“开标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到场确认有关事项”按照丽水市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完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投标到场确认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06]23号”文件的要求:“该项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到场亲笔签名并按本人指纹印确认工程招标重要事项,投标人未按规定实施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企业《营业法人执照》副本填明的法定代表人,但必须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含勘查、设计证书)副本上填明的法定代表人一致;投标人的总经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含勘查、设计证书)副本上填明的企业负责人”。详见“丽建发[2006]23号”文件3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b、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工作手册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详见招标文件4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载明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和工作手册e、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f、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经理(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装入商标标中,并加盖企业公章。)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5投标保证金、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的缴纳交纳的注意事项:1、三项费用并计一起交纳;2、交纳截止时间:2006年5月22日16时前到达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帐户(以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对帐单为准);3、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银行帐号:3306961350122696021584、交纳方式:以投标人全称银行汇款,拒绝现金交纳。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6工程造价指导价工程造价指导价是招标人控制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工程造价指导价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7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1、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6页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139703传真:0578-2152625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序号:丽建招A2006030号1、建设单位: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2、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寿尔福路至开发路建设规模:道路里程322米工程造价约250万投资性质:国有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报建序号:丽建报(2006)21号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电力管道工程。4、投标申请人条件:⑴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主项、省外三级企业需为在丽水市范围内注册有分公司的企业)⑵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5、招标文件将于2006年4月30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址:)”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工本费为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各预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在2006年5月25日9时前送交到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并于2006年5月25日9时00分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7、开标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到场确认有关事项。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招标人: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解放街111号8楼地址:中山街481号电话:21256782156478电话:21298022139703联系人:叶建平王翌联系人:胡军郭玲玲公告发出时间:2006年4月30日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7页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139703传真:0578-2152625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1、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面积______可以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用水、电______三通一平条件已具备_;(3)有关勘探资料_______地质勘探资料已提供;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___。(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四)工程造价指导价本工程□√设立□×不设立工程造价指导价,指导价格列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工程造价指导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本工程项目造价指导价经丽水市财政投资工程预决算评审中心审定后得出的。工程造价指导价是招标人控制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招标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招标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元整),招标服务费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8页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139703传真:0578-2152625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丽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有效。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六)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_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用□√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在规定
本文标题:投标须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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