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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保管二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第一篇范文:二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其购、销、存行为,确保依法经营。2.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与《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3.范围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销、存。4.责任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相关人员。5.内容5.1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保管、复核均应由两人进行,共同在单据上签字,严防出错,发现短少应及时报告质管部。验收时在原包装完好的前提下应双人开箱查验,双人签字入库。外观检查时可从包装外(塑料袋或瓶)察看,不得任意拆开内包装。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销售时应对喷码药品进行扫码,并将码文件及时上传(如遇通讯故障,需在48小时内上传)。5.2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需实行专人、专柜或专库、双人双锁、专帐管理,必须设置110自动报警装置和电视监控设施。5.3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收支必须按月盘点,帐货必须100%相符。5.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必须严格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区域性医疗机构供应,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5.5保管或运输中的损耗,在审批核销时需核对实物,查明原因。在储藏或运输中发现丢失被盗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告。5.6对不可供药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不得自行销毁,同时应建立销毁档案。5.7该岗位的人员应由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流程1.二类精神药品采购员负责制定购进计划,负责供方基础资料的索取和收集,填写相关记录,对供方进行初审,签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2.质量管理部参与购进计划的制定、审核把关、进货渠道合法资格及其质量信誉的审核把关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3.总经理负责对供方相关评定的审批;审批购进计划,审核签字4..验收员药品与凭证一同交仓库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做好二类精神药品购进记录。二类精神药品必须随到随验收,随时入库。验收必须双人进行验收,依据入库验收通知单和对方来货随货同行联逐一检查,核对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包装、合格证、说明书、标签,逐一开箱验收到最小包装。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包括验收日期、供货单位,药品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单位、数量、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验收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复查,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有问题的药品,应暂存不合格药品区,并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验收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准确、字迹清楚,双人签名。原始记录保存五年。其它事项同普通药品验收。5..保管员专柜储存,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复核.保管员应认真核对介绍信和身份证,根据公司开具的销售单逐一发货,认真复核。出库复核时需有双人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核.做好温湿度调节工作.严格执行复核制度,仓库账、电脑账与实物要要求相符率达100%。做好日清、月结、季盘存。每月由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及时处理。记录保存五年。其他事项同普通药品储存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退货包括销后退回的和购进退出的二类精神药品6.销售开票员要核对客户资质、证明,二类精神药品只能够销售到经营范围有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办有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接收客户二类精神药品的计划必须是在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台内特殊药品管理下执行,并将该批发企业或医疗机构负责采购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登记到销售票据上。销售员应索取购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查看经营范围是否有二类精神药品的业务。并填写“用户档案表”交质管员审核。7.财务严禁现金交易。必须凭银行转账凭证才能办理财务结算。8.运输运输二类精神药品应配备专门的封闭式货车,必须实行专人押运。运输要安全及时,严禁在专库外停放,中途不得停留,应当日送达客户手中,押运人员应双人交货,按照公司销售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等项目,无误后接货人在销售单签名,才带回销售单。押运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第二篇范文:二类精神药品介绍信介绍信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我院药剂科采购员吴振华前去贵公司购买如下精神药品:1.曲马多片50盒2.鲁米那注射液50支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医院2009年04月02日第三篇范文:二类精神药品制度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一、目的严格把好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业务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经营质量安全。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环节的质量管理。四、内容4.2.1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从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其他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购进。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经质量管理部对供货企业(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的资格及质量保证能力及品种的合法性进行审核。4.2.2对于生产企业,首次供货时必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质量保证协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文或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原印章。4.2.3对于经营企业首次供货时必须提供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质量保证协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合法经营精神药品的证明文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文或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原印章。4.2.4采供部门在收集齐全上述有关资料执行供货单位及首营药品管理制度,填报《首营企业审批表》及《首营品种审批表》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有关领导审批进货。4.2.5采购部及质量管理部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限。4.2.6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4.2.7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办法》规定。4.2.8对有特殊温度要求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公司应自备或要求供货单位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冷藏车或冷藏设备运输,并收集、做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好运输过程中和到货时的“提运随货同行冷链温控记录”。第二类精神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强化入库前的收货、验收管理,保障入库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符合规定。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收货、验收管理。四、内容4.3.1验收的场所: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应在精神药品专库内待验区进行验收。4.3.2验收时限:验收二类精神药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按规定在到货当天验收完毕。4.3.3收货员收货时应检查外包装情况,如发现包装破损、挤压变形、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等问题,应对有以上问题的所有包装的药品开箱拣货。凭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单据办理入库手续,由双方当场签字、检查验收,不符合收货要求的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拒绝收货。4.3.4收货员将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放入二类精神药品库待验区待验,并填写“收货单”,通知验收员进行验收。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4.3.5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拒绝收货。4.3.6精神药品的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制,验收员要逐件开箱验收至最小包装,并仔细核对品名、剂型、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有效期、药品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精神药品的包装标志等内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外包装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符合规定的方可验收。4.3.7对有特殊温度储存要求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员在符合规定的条件场所进行验收,并随到随验,不得延误。4.3.8验收进口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按品种索取加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准许证》,并按批号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知单》复印件。检查其包装、标签是否以中文注明品名、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4.3.8.1验收人员:指定专人,并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4.3.9对销后退回二类精神药品,验收人员按药品退货管理制度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4.3.9.1对有质量问题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员应当拒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4.3.10验收完毕,验收员应与保管员办理现场交接手续。验收员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应按规定建立真实完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实行微机管理并存档备份。4.3.11对加入国家电子监管网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及时进行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第二类精神药品储存、养护和出库复核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在库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以及出库药品的质量检查,保障在库药品质量安全和出库药品符合规定。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在库保管、养护、出库复核质量管理。四、内容4.4.1设置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专区,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4.4.2专区设置有防盗设置和相应的防火设施,设置合格品区、待验区、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区。4.4.3精神药品在库保管养护严格实行专库贮存、专人管理、专帐收付;双人、双锁、双人进、双人出。4.4.4库存二类精神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的二类精神药品不得混放。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4.4.5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可设立近效期标志。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4.4.6配备专门的药品养护人员,并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4.4.7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的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4.4.8库存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予以处理;4.4.9药品养护人员应建立专门养护档案。4.4.10在储存与养护的过程中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给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造册,单独妥善保管,及时向所在地下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不得擅自销毁。4.4.11每月盘点一次,如有差错,必须追究其原因。4.4.12保管员发生变动,必须对其进行交接手续。4.4.13第二类精神药品出库时要有双人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核对,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4.4.14对加入国家电子监管网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复核完毕后应进行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4.4.15行政人事部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装置定期进行维护和维修,并做好记录。仓储部应当经常检查维护二类精神药品库防盗、防火设备和防盗监控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一、目的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符合规定。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
本文标题:保管二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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