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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中考政治 第二部分 我与他人的关系 第13讲 文化权利 经济权利课件
第13讲文化权利经济权利2013~2015年安徽省中考试题统计与命题展望考点聚焦考纲要求近三年考题统计命题角度年份/卷别/题号/分值题型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维护受教育权利的途径。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2015安徽,16,2分非选择题结合党和国家近年来为实现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采取的具体举措,考查公民的受教育权及义务教育的特征;结合具体案例或情境考查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及怎样维护受教育的权利考点聚焦考纲要求近三年考题统计命题角度年份/卷别/题号/分值题型经济权利(财产的权利)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2015安徽,15,4分2013安徽,15,4分非选择题结合公民捐款捐物的公益行动考查处分权;结合具体案例考查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继承权的实现方式等知识;结合漫画考查侵犯智力成果权的现象;结合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打击盗版等举措或典型案例,考查保护智力成果权的意义及对公民的要求等知识考点聚焦考纲要求近三年考题统计命题角度年份/卷别/题号/分值题型消费者的权益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搜集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说明应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2014安徽,15,4分2013安徽,11,2分非选择题选择题以时政热点为背景材料或设置漫画,考查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维权的途径、方法,能够从不同角度(国家、社会、公民)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出谋划策等考点二考点一考点三考点一考点二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什么是教育?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2.教育对个人和国家有什么重要作用?(1)个人:①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②教育能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③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④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2)国家:教育成就未来。考点三考点一考点二3.什么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4.什么是义务教育?其基本特征是什么?(1)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2)基本特征:强制性、统一性、公益性。5.如何维护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取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例如,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学校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考点三考点一考点二6.中学生为什么要珍惜受教育机会,履行受教育义务?在我们这个发展中的大国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父母辛勤劳动供子女读书也不容易。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7.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1)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2)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3)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考点三考点一考点二8.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中学生应该做哪些事情?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我们要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9.怎样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公民自身的发展需要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要发展需要公民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公民对国家要求的结果,是国家赋予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而国家对公民要求的结果,是公民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考点三考点一考点二深化拓展1.受教育权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1)受教育权具有双重性,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这是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表现。(2)公民自身的发展需要享受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要发展需要公民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公民对国家要求的结果,是国家赋予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而国家对公民要求的结果,是公民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3)受教育权作为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公民要掌握维权途径。接受义务教育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公民必须履行,并掌握履行这项义务的具体要求。考点三考点一考点二2.如何正确理解义务教育的特征?(1)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收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如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2)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实际上,要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就涉及很大的财政问题。现在国家就是要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如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考点三考点一考点二(3)统一性。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标准、教学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如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考点三考点一考点二3.有人认为受教育是我们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权利,我们可以放弃,因此可以不用接受义务教育。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们应当自觉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好受教育的义务。不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在我们这个发展中的大国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父母辛勤劳动供子女读书也不容易。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考点三考点一考点二经济权利(一)财产所有权1.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含义各是什么?(1)公民的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获得的财产。作为中学生我们要爱惜国家财产和他人合法财产。(2)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公民的个人财产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3.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国运用民事和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考点三4.为什么要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1)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2)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5.当财产所有权被侵犯时怎么办?首先,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确认。其次,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原物返还问题、财产被毁坏或灭失的赔偿问题。再次,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违法问题。最后,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可以与侵害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起诉讼,及时寻求法律救助。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深化拓展并非公民的所有财产都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合法的财产。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通过盗窃、贪污受贿所得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二)继承权1.遗产的含义以及作为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1)含义: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2)条件:①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②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③必须是合法的财产。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继承顺序是怎样的?(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3.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1)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①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②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③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2)遗赠: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遗赠人的意愿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4.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5.遗嘱继承的含义及其优点各是什么?(1)含义: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2)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减少家庭矛盾,有利于家庭和睦。能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有利于充分发挥遗产的效益。6.什么是遗赠?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属于遗嘱继承,而属于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立遗嘱人)的遗赠取得遗产。受遗赠人获得遗赠的遗产,受我国法律保护。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7.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我们怎么办?(1)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2)当自己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深化拓展1.法定继承开始后,有继承权的人都能继承到遗产。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定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又把这六种人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题中观点是错误的。法定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不参与继承。并不是有继承权的人都能继承遗产。考点一考点二考点三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2)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3)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继承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3.未成年人也有继承权。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青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