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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04A24备案号:64736-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1219—2018零售商品条码实施指南Barcodeforcommodityimplementationguidelineinretailing2018-06-20发布2019-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SB/T11219—2018I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河南省物品编码中心、青岛市物品编码办事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景荣、丁一、张楠、丁炜、邢延林、廖权虹、杨钧元、张艳芳。SB/T11219—20181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零售商品条码实施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零售商品的代码结构及码制选择。本标准适用于零售商品的代码编制与条码标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GB/T14257-2009商品条码条码符号放置指南GB/T16830-2008商品条码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GB/T18283-2008商品条码店内条码GB/T18348-2008商品条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零售商品retailcommodity零售业中,根据预先定义的特征而进行定价、订购或交易结算的任意一项产品或服务。[GB12904-2008,定义3.2]3.2储运包装商品dispatchcommodity由一个或若干个零售商品组成的用于订货、批发、配送及仓储等活动的各种包装的商品。[GB/T16830-2008,定义3.1]3.3商品条码barcodeforcommoditySB/T11219—20182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GB12904-2008,定义3.1]4零售商品代码结构分类与组成4.1分类零售商品的代码结构分为13位代码、8位代码和12位代码。4.2组成4.2.113位代码结构的组成13代码结构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3部分组成的13位数字,分为4种结构,其结构见表1。4.2.1.1厂商识别代码厂商识别代码由7~10位数字组成,是国家物品编码管理机构统一分配给企业或生厂商等用户的代码。其中,厂商识别代码的前3位为前缀码,是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给中国的前缀码,为690~699。4.2.1.2商品项目代码商品项目代码由5~2位数字组成,一般是由厂商自行对所属商品赋予的代码,也可由国家物品编码管理机构负责编制。4.2.1.3校验码X1是校验码,为1位数字,用于检验整个编码的正误。校验码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4.2.1.48位代码结构的组成表113位代码结构结构种类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结构一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结构二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结构三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结构四X13X12X11X10X9X8X7X6X5X4X3X2X1SB/T11219—20183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8位代码由前缀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3部分组成。其结构见表2。表28位代码结构前缀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X8X7X6X5X4X3X2X14.2.1.5前缀码X8-X6是前缀码,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给中国的前缀码为690~699。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前缀码参见附录E。4.2.1.6商品项目代码X5-X2是商品项目代码,由4位数字组成,由国家物品编码管理机构编制。4.2.1.7校验码X1是校验码,为1位数字,用于检验整个编码的正误。校验码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4.2.212位代码结构的组成12位代码结构、条码表示、条码符号选择及质量评价见附录B。注:根据客户要求,出口到北美地区的零售商品可采用12位的代码。5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原则和方法5.1编制原则零售商品代码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应整体应用。编制零售商品代码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a)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相同的商品应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不同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b)零售商品代码中的商品项目代码不表示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c)零售商品代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注:通常情况下,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产品特性。企业可根据所在行业的产品特征以及自身的产品管理需求为产品分配唯一的商品代码。5.2编制方法按照商品包装种类的不同,分为独立包装的单个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代码编制、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以及变量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SB/T11219—20184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5.2.1独立包装的单个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独立包装的单个零售商品是指单独的、不可再分的独立包装的零售商品。其商品代码的编制通常采13位代码结构。当商品的包装很小,符合以下3种情况任意之一时,可申请采用8位代码结构。a)13位代码的条码符号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标签最大面面积的1/4或全部可印刷面积的1/8时;b)商品标签的最大面面积小于40cm2或全部可印刷面积小于80cm2时;c)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3cm的圆柱体时。5.2.2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是指由多个相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商品代码的编制通常采用13位代码结构,但不应与包装内所含单个商品的代码相同。5.2.3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是指由多个不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商品代码的编制通常采用13位代码结构,但不应与包装内所含商品的代码相同。5.2.4变量零售商品代码的编制变量零售商品的代码用于商店内部或封闭系统中的商品消费单元。变量零售商品的代码采用店内条码的相应规则,具体见GB/T18283。6零售商品代码对应条码(码制)的选择独立包装、标准组合包装、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代码的条码表示采用EAN/UPC条码码制。EAN/UPC条码共有EAN-13、EAN-8、UPC-A、UPC-E4种结构。13位代码的条码表示采用EAN-13条码符号,8位代码的条码表示采用EAN-8条码符号,12位代码的条码表示采用UPC-A条码符号,12位代码消零压缩代码用UPC-E条码表示。7条码符号的构成7.1EAN-13条码的符号结构EAN-13条码由左侧空白区、起始符、左侧数据符、中间分隔符、右侧数据符、校验符、终止符、右侧空白区及供人识别字符组成。见图1和图2。SB/T11219—20185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图1EAN-13条码的符号结构图2EAN-13条码符号构成示意图7.1.1左侧空白区位于条码符号最左侧的与空的反射率相同的区域,其最小宽度为11个模块宽。7.1.2起始符位于条码符号左侧空白区的右侧,表示信息开始的特殊符号,由3个模块组成。7.1.3左侧数据符位于起始符右侧,表示6位数字信息的一组条码字符,由42个模块组成。7.1.4中间分隔符位于左侧数据符的右侧,是平分条码字符的特殊符号,由5个模块组成。7.1.5右侧数据符位于中间分隔符右侧,表示5位数字信息的一组条码字符,由35个模块组成。7.1.6校验符位于右侧数据符的右侧,表示校验码的条码字符,由7个模块组成。SB/T11219—20186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7.1.7终止符位于条码符号校验符的右侧,表示信息结束的特殊符号,由3个模块组成。7.1.8右侧空白区位于条码符号最右侧的与空的反射率相同的区域,其最小宽度为7个模块宽。为确保右侧空白区的宽度,可在条码符号右下角加“>”符号,“>”符号的位置见图3。图3EAN-13条码符号右侧空白区中“>”的位置7.1.9供人识别字符位于条码符号的下方,与条码相对应的13位数字。供人识别字符优先选用GB/T12508中规定的OCR-B字符集;字符顶部和条码字符底部的最小距离为0.5个模块宽。7.1.10EAN-8条码的符号结构EAN-8条码由左侧空白区、起始符、左侧数据符、中间分隔符、右侧数据符、校验符、终止符、右侧空白区及供人识别字符组成,见图4和图5。图4EAN-8条码符号结构SB/T11219—20187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图5EAN-8品条码符号构成示意图7.1.11EAN-8条码的起始符、中间分隔符、校验符、终止符的结构同EAN-13条码。7.1.12EAN-8条码的左侧空白区与右侧空白区的最小宽度均为7个模块宽。为确保左右侧空白区的宽度,可在条码符号左下角加“<”符号,在条码符号右下角加“>”符号,“<”和“>”符号的位置见图6。图6EAN-8条码符号空白区中“<”“>”的位置7.1.13左侧数据符表示4位数字信息,由28个模块组成。7.1.14右侧数据符表示3位数字信息,由21个模块组成。7.1.15供人识别字符与条码相对应的8位数字,位于条码符号的下方。7.2EAN/UPC条码的二进制表示EAN/UPC条码的二进制表示参见附录C。8条码符号的放置8.1通则左侧空白区起始符中间分隔符终止符右侧空白区左侧数据符(表示4位数字)右侧数据符(表示3位数字)校验符(表示1位数字)81个模块67个模块SB/T11219—20188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应根据预计的扫描环境,在零售商品上放置与应用环境相匹配的条码符号;在一个商品上不应出现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标识不同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8.2避免选择的位置应避免把条码符号放置在下列位置:a)会使条码符号变形和受其他损害的地方;b)有穿孔、冲切口、开开、装订钉、拉丝拉条、接缝、折叠、折边、交叠、波纹、隆起、褶皱、其他图文和纹理粗糙地方;c)转角处或表面曲率过大的地方;d)会被包装的折边或悬垂物遮盖的地方。8.3适宜选择的位置首选的条码符号位置在商品包装背面的右侧下半区域内;商品包装背面不适宜放置条码符号时,可选择商品包装另一个适合的面的右侧下半区域放置条码符号。但是对于体系大的或笨重的商品,条码符号不应放置在商品包装的底面。具体内容详见GB/T14257-2009。8.4常见类型包装上条码符号的位置8.4.1箱型包装对箱型包装,条码符号宜印在包装背面的右侧下半区域,靠近边缘处,见图7a)。包装背面不适合印条码符号时,可印在正面的右侧下半区域,见图7b)。图7箱型包装示例8.4.2瓶型和壶型包装条码符号宜印在包装背面或正面的右侧下半区域,见图8。不应把条码符号放置在瓶颈、壶颈处。SB/T11219—20189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图8瓶型和壶型包装示例条码符号首选可选SB/T11219—201810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8.4.3罐型和筒型包装条码符号宜放置在包装背面或正面的右侧下半区域,见图9。不应把条码符号放置在有轧波纹、接缝和隆起线的地方。图9罐型和筒型包装示例8.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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