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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10293—1998前言《乳猪肉》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根据市场需要提出的,制定本标准广泛征求了专家的意见,反复修改而成的。制定本标准满足了市场的需要,便于国际间的交流。为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及企业的利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湖南省肉食水产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覃云族、冷跃斌、吴新文、程大公、吴廷海、王津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乳猪肉SuckingpigsSB/T10293—199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猪肉的定义、产品分类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仔猪经屠宰、加工制成的鲜、冻乳猪肉。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07—1994猪肉卫生标准GB/T4456—1984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5009.44—1996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2694—1990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乳猪肉suckingpigs将约30日龄、体重不超过8㎏的仔猪,经屠宰、加工,去除内脏、蹄壳,保留皮、头、蹄、尾的胴体。3.2冷浸coldcuring将乳猪肉置入4±2℃水中,浸泡5~8min的过程。3.3主要部位mainparts乳猪肉的颈部、肩胛部、背部、胸部、腰部和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8—03—20批准199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8—03—20批准1998—10—01实施SB/T10293—19984产品分类和规格4.1分类按加工方式分为鲜乳猪肉和冻乳猪肉:4.1.1鲜乳猪肉:仔猪屠宰加工后不经冷浸、冻结。4.1.2冻乳猪肉:仔猪屠宰加工后经冷浸、冻结,后腿深层中心温度低于-15℃。4.2规格按每头公斤数分为4级,见表1。表1乳猪的等级、规格等级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四级品规格,㎏/头3.1~4.04.1~5.05.1~6.03.1或6.05技术要求5.1原料应选用来自非病区,健康良好,个体丰满,皮嫩,无大面积外伤,经兽医检验合格的仔猪。5.2感官感官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乳猪肉感官要求项目冻乳猪肉(鲜冻后)鲜乳猪肉色泽皮、脂肪均呈乳白色,瘦肉呈浅玫瑰色,有光泽。4级产品允许肉皮有外伤斑痕、色斑和其他轻微污染斑痕外形1级产品猪体完整。2级和3级产品猪体较完整,主要部位允许有1条长度不超过1㎝的刀伤。4级产品猪体尚完整,允许头、蹄、尾或耳有一处残缺,各级产品表面无鬃毛、绒毛;密集毛根面积不得超过5㎝2;分散毛根面积之和不得超过10㎝2;主要部位不得修割;非主要部位修割不得超过2处,每处修割面积不得超过1㎝2气味具有乳猪肉应有的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肉质紧密。解冻前冻结良好,结实肉质有弹性,坚韧粘性表面湿润、不粘手。切面允许有渗出液表面湿润,不粘手煮沸后的肉汤基本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乳猪肉特有的香味5.3理化指标乳猪肉挥发性盐基氮的含量不得超过20mg/100g。6屠宰、加工要求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应符合GB12694中第7章的要求。7试验方法7.1色泽、外形、组织状态、粘性目测、手触鉴别。7.2气味嗅觉鉴别。7.3煮沸后的肉汤按GB/T5009.44中3.2规定的方法检验。7.4挥发性盐基氮按GB/T5009.44中4.1规定的方法测定。8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8—03—20批准1998—10—01实施SB/T10293—19988.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由工厂技术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并出具质量合格证书。8.2检验项目产品规格,感官,挥发性盐基氮。8.3组批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8.4抽样从产品库码放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批量10T(含10T)以下,抽取1%;批量10T以上,抽取0.5%。8.5判定规则本标准8.2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产品,并按本标准4.2定级。8.6复验规则经检验某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9.1标志每头乳猪肉应盖印迹清晰的兽医检验印章。包装箱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9.2包装9.2.1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4456、GB9687和GB9688的规定。包装时将乳猪肉四肢前伸,两耳平展对称后贴,尾插入盆腔,用塑料薄膜裹紧,两端扭紧、扎牢固。9.2.2外包装材料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包装纸箱应完整、牢固,底部应封牢,箱外用塑料带捆扎牢固。9.3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冷藏或保温车(船)。9.4贮存冻乳猪肉应贮存在低于-18℃的冷藏间。冷藏间每24h升、降温幅度不得超过1℃。符合上述条件时,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8—03—20批准199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8—03—20批准1998—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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