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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排除妨害整改措施第一篇范文:排除妨害起诉书民事起诉状原告: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市XX区XXX楼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被告:XXX,女,汉族,XX岁,现住XX市XX区XXX楼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被告:XXX,女,汉族,XX岁,住址XX市XX区XXX楼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被告:XXX,男,汉族,XX市XX区XXX楼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诉讼请求:三被告搬出位于XX市XX区XX楼XX号的房屋,停止对原告所有权和居住权的侵害,排除对原告正常居住和生活的妨碍。事实和理由:被告XXX与被告XXX系姐妹关系,被告XXX与被告XXX系夫妻关系。原告与XXX系夫妻关系,二人的婚姻为后结合婚姻,被告XXX与XXX系XXX与前妻所生之女。原告与XXX于1977年2月27日结婚,结婚时被告XXX、XXX均已成年。原告与丈夫XXX于1998年购买了位于XX市XX区XX楼XX号的房屋,并一直居住至今。XXX于2021年4月19日病逝。XXX病逝后XXX、XXX、XXX三被告不念其父与原告共同生活了三十多年的感情,为占有上述房屋强行搬入该房屋居住,并要求原告搬出房屋。三被告经常对原告进行辱骂和殴打,有时还将原告反锁在门外,不让原告进屋休息,给原告的身体上和精神上带来巨大的伤害。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面对被告的辱骂、殴打和无理要求,原告多次拨打110求助,公安民警多次出警解决,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多次出面指责三被告,让三被告搬回自己原来的住所,但三被告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变本加厉虐待原告。原告是一个75岁的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经不起三被告如此惨无人道的折腾,故诉诸法律,寻求公力救济。原告认为,位于XX市XX区XX楼XX号的房屋系原告与丈夫XXX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且原告自购买该房屋后一直在该房屋居住至今,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四条之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被告的非法搬入侵害了原告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被告的非法行为及无理要求妨碍了原告的居住权,被告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搬出系争房屋;又根据《侵权责任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之规定,被告对原告的辱骂和殴打侵害了原告的身体权和健康权,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支持原告诉请,实现公平正义。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XX年月日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第二篇范文:排除妨害常用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物权法》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第三篇范文:排除妨害案件如何定性排除妨害案件如何定性?作者:汤云仙发布时间:2021-07-1615:20:47【案情】吴某和牛某系几十年的邻居,2009年4月初,吴某拆屋新建,牛某即阻止,称其建房会对自己的房屋造成损害。故只要吴某一开工,牛某夫妇二人就不顾年迈多病,坐在工地上阻止。吴某因数月无法顺利开工,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本案如何定性和处理,存在争议。【争议】第一种观点:本案应定性排除妨害。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牛某的行为造成吴某无法建房,是对其物权(用益物权)行使的妨害,吴某当然可以请求排除妨害,使建房能顺利进行。第二种观点:本案应定性消除危险。消除危险与排除妨害的区别在于,妨害是现实存在的、持续存在的,危险是尚未发生但可能发生或者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是从妨害中派生出来的。本案中,牛某的妨害行为已经结束,但妨害的危险是客观存在的,导致吴某持有多证、手续齐全却不能开工建房。因吴某请求排除的是虽未发生却客观存在的危险,故应定性消除危险。第三种观点:本案应定性损害赔偿。本案既不能定性排除妨害,又不能定性消除危险,而只能以损害赔偿处理。对物权的妨害行为,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如果不是持续进行的,而是短暂即逝或已经结束、撤销的,则尽管妨害行为曾经发生,物权人只能就妨害导致的结果请求损害赔偿等责任。本案中,牛某的妨害行为不是持续不断进行的,且在起诉前已经自行结束,因此吴某只能就损失部分请求损害赔偿。【评析】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是:一、牛某的行为对吴某权利的行使造成了持续性的影响。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二是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三是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本案的审查之所以发生争议,主要是因为对第二个构成要件的认识和理解出现了分歧。从表面上看,牛某的行为是间断的,不具有持续性,而似乎只是单个行为的集合。但实际上,只要吴某一开工,牛某就进行阻止,其行为已经对吴某权利的行使造成了持续性的影响,而且按照一般常识判断,受妨害的吴某已不敢施工,因此妨害行为是具有持续性的,故符合妨害的构成要件。二、牛某的行为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主要差异在于,排除妨害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排除现实已经发生了的妨害;消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除危险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作为)或者停止(不作为)某种行为以消除将来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由此可见,妨害必须是已经发生的,而危险则是尚未发生的。本案中,牛某的行为已经发生并现实阻碍了吴某物权的行使,因此这是一种妨害行为,而不是一种危险行为,所以吴某只能请求排除妨害而不是消除危险。三、排除妨害是物权保护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竞合,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我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可能损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七)赔偿损失...。由此可见,两部法律的规定是竞合的。按照学界的一般意见,《物权法》规定的是物权保护请求权,属原权请求权,《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是侵权请求权,属次生请求权。从理论上讲,物权请求权是权利本身就有的权利,侵权请求权是新生的权利,这两个权利是并行不悖的。对此,著名教授崔建远有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这两个请求权的关系就是中医和西医的关系,物权请求权是中医的方法,不伤筋动骨,吃药就行了。侵权请求权是西医的方法,吃药不行再开刀,开刀不行就截肢。因此,本案中两种请求权发生竞合时,当事人有选择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利益”的原则,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一个请求权,法院无权干预。吴某请求排除妨害恢复施工,显然比单纯的请求损害赔偿将获得更大的利益。故其选择排除妨害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本案在判决和执行环节又有无障碍呢?如果法院对妨害行为作出否定评判,那么也只是对其前行为的评判,判决生效后再发生妨害行为,法院是否还要进行再次审理判决,又如何保证执行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如果对妨害行为作出了否定性的评判,那么执行内容就是对妨害行为的排除,在判决生效后再发生类似行为,只需采取执行措施即可,无需再行审判。关于执行,鉴于本案中牛某夫妇二人的特殊情况,法院也完全可以邀请地方有关部门参与,多渠道、多方式协调处理。当然,在立案审查的时候,可先行调解,争取化解于诉讼之外,尽量不动用裁判和强制执行手段,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第四篇范文:[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排除妨害纠纷)法妞问答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案由:排除妨害纠纷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从原告所有的位于的房屋搬出,并交出该房屋钥匙;二、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被告系原告的。年月日之后,被告借机,将自己的物品搬入原告家中,且居住在原告家中。由于双方矛盾升级,被告严重妨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原告认为:被告对原告的房屋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无任何理由居住使用。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妞问答----------------------------友情提示:范本有风险,使用需谨慎,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第五篇范文:上海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考试题上海2021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考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1、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年,并不得改变批准的用途,不得从事生产性、营业性或其他经营性的活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A:1B:2C:3D:4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2、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的,其构成不包括。A:物业服务成本B:服务企业的酬金C: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D:法定税费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3、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维护企业形象,提高社会声誉,其定价目标通常是。A:实现利润最大化B:提高市场占有率C:稳定所售商品房价格D:快速收回资金成本E:工厂的生产设备4、在西方国家,可以认为是其经纪活动的主要方式。A:居间B:行纪C:经销D:代理精品文档可编缉使用E:客户资金代收代付风险5、有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才可设立。A:1B:2C:3D:4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6、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通常不包括。A:行政管理B:承办业务管理C:财务管理D:中介服务行为的管理E:权利型房地产投资信托7、
本文标题:排除妨害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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